泰州企业优惠政策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20〕13号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属地生产保供责任,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和推动力度,确保全年全市生猪存栏67万头、出栏115万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 第一条 2020年,全市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为年底生猪存栏67万头、生猪出栏115万头。凡完成市级下达存栏及出栏目标任务的市(区),经综合评估,得分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余市(区)完成市下任务的,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各市(区)要将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和生猪养殖场(户),市委、市政府将把恢复生猪生产目标列入2020年高质量发展考核。〔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第二条 加大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新增种猪的奖补力度。自2020年2月23日至2020年9月30日,新增种猪符合规定条件的,每头奖补900元,其中省级财政500元/头,市、市(区)各200元/头。2020年9月30日之后的补贴政策仍按我市原有政策(泰财农〔2020〕11号)执行。〔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第三条 推行生猪养殖地方保险政策,在执行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本着生猪养殖场(户)自愿的原则,将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从1500元/头提高到1500—3000元/头之间;将年设计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育肥猪保险金额从800元/头提高到800—1600元/头之间。增加的保费由市、市(区)、养殖场(户)分别按照10%、50%、40%的比例分担。执行期限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第四条 落实生猪养殖场(户)非洲猪瘟防控主体责任,支持养殖场(户)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升级。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设计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建成符合规定要求并投入使用清洗消毒中心的,每个奖补20万元,市、市(区)按照1∶1的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第五条 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扩能增量实施综合奖励政策。新增出栏1万头以上的,按照省有关政策执行;新增出栏1万头以下的,由各市(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第六条 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市、市(区)建立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按照既定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恢复生猪生产工作的统筹指挥和协调。定期调度国家、省和市出台的系列政策落实情况和恢复生猪生产任务进展情况,加大督查通报力度。〔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附件:各市(区)2020年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各市(区)2020年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单位:万头市(区)存栏量出栏量靖江市6.65.05泰兴市29.354.33兴化市15.225.82海陵区1.43.39高港区1.33.26姜堰区13.223.15合计67115 备注:存栏量指2020年年末生猪存栏总数;出栏量指2020年全年出售的商品肥猪总数。

江苏泰州产业园区

江苏泰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泰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