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的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17〕126号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确保创新发展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的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的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附件《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创新生态示范区的意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一、主要目标重点目标主要指标责任单位(一)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1.到2020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提高到2.8%以上。市科技局2.到2020年,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5%以上。3.到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15件以上。(二)产业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攀升4.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超过45%。市科技局5.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过28%。市发改委6.到2020年,成长起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超过1000家。市科技局、经信委(三)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集聚7.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3~5个拥有全球领先技术的顶尖人才团队,引进100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市人才办(四)金融服务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8.到2020年,科技贷款占制造业贷款比重达25%以上。市人行9.到2020年,力争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超过100家。市金融办(五)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10.到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政府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4%。市财政局二、重点任务重点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一)加快突破产业关键技术1.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技术、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技术、先进有效及安全便捷的健康技术、支撑商业模式创新的现代服务技术,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制造转型发展。△市科技局、经信委、环保局、农委(二)全力打造大健康产业2.抓好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制定产业规划,加快由生物医药向“药、医、养、食、游”全产业链的大健康产业拓展。到2020年,产销规模突破4000亿元,成为全国领先、长江经济带和扬子江城市群中最具产业特色、最具比较优势、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健康产业名片,打响“健康城市”品牌。△市发改委、医药高新区、经信委、科技局、卫计委、民政局、农委、食药监局、旅游局(三)大力发展三大主导产业3.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加快推进一类新药、三类医疗器械等创新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大国内外药企招引力度,在疫苗、诊断试剂、高端医疗器械等领域确立产业优势。到2020年,产销规模突破2000亿元,成为全国领先、世界有名的地标性产业。△医药高新区、发改委、科技局、食药监局4.大力发展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产业,鼓励企业研发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和节能环保船舶,加快进入军用船舶、海工装备、无人船舶、游艇等领域。到2020年,产销规模突破1500亿元,成为全省领先、国内有名的支柱产业。△市经信委、科技局、靖江市、泰兴市、高港区5.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产业,以引进龙头企业补强产业链和应用示范为重点,实现动力电池、储能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到2020年,产销规模突破1500亿元,成为行业领先、快速发展的“泰州板块”。△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泰兴市、海陵区、姜堰区(四)培大做强特色产业6.培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优势产业领域为重点,突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高端专用装备等重点领域,不断提高研发、设计、制造水平。△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市(区)7.培大做强汽车零部件产业,发挥国家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优势,加强智能制造,实现零部件向总成件、总成件向整车的突破。△市经信委、科技局、各市(区)8.培大做强化工新材料产业,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石油衍生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和新型化工复合材料,拉长做优产业链条。△市经信委、科技局、泰兴市、高港区、医药高新区9.培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围绕集成电路及芯片、新型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和信息终端设备等重点领域,着力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各市(区)10.培大做强大数据产业,把握互联网经济潮流和制造业服务化趋向,制订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聚焦“大智云物移”,支持工业云、旅游云等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发展,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产业在民生、生产、服务、政务、流通领域的应用,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智慧泰州建设。△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旅游局、各市(区)(五)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11.围绕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遴选一批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国内外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牵头组织实施一批产业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12.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兼并收购国内外先进企业、研发设计机构、知名品牌,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引导企业集团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20年,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30家,力争2~3家企业进入全国500强,5~8家企业进入中国制造500强。△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13.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实行动态管理;选择高成长性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支持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14.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支持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到2020年,培育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30家。△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六)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15.着力抓好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定期开展研发机构绩效评估,激励研发活动。到2020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5%,有效建有率达到85%。△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16.加大对新建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等平台和人才工作站点建设,每年新建25家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00家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努力形成一批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人才办(七)加快推动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17.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科院泰州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中心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其下属各市(区)工作站建设任务,推动企业与相关研究所合作共建企业研发分中心。到2020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与产业化项目50项。△市科技局、经信委18.鼓励在泰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通过合作研发、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式,推动本地高校科技资源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对接。△市教育局、科技局、驻泰高校19.深化军民融合,推动企业与军工科研机构、军工企业集团开展技术合作和协同创新,推进军民基础共性技术转化,促进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军品生产和军民共用技术项目的实施。△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八)推进国际创新活力区建设20.按照“引领创新驱动、塑造特色空间、提升城市能级、建设国际街区”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着力打造全市创新资源最集聚、设施配套最完善、生态环境最优美、辐射能力最显著的国际创新活力区。△市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商务局、医药高新区(九)推进产业高端研发载体建设21.推进产业高端研发载体建设,着力打造“一产业一高端研发平台”,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在泰州建立分支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建设大化所(泰州)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泰州中科院绿色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吉林大学泰州汽车传动研究院等“十大创新载体”,力争重点产业关键节点的技术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22.围绕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型材料、绿色化工、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协同创新、与中科院系统的院地合作、与国防科工系统的军民融合,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大力发展各类孵化器、育成中心,引导建立“创投+孵化+服务”的发展模式。△市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十一)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23.加快推进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紧扣产业创新链各个环节构建科技服务链,重点打造研发设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人才等“十大创新服务平台”,集聚一批科技服务企业,打造一批科技服务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人才办(十二)推进离岸孵化基地建设24.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院校、前沿技术,有针对性地加强合作对接,在高校院所挂牌一批、国内孵化器合作一批、国外创新中心驻点一批、产业集聚区自建一批离岸孵化基地。大力扶持创新创业离岸孵化,促进离岸孵化项目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市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人才办(十三)着力提升各类园区(开发区)建设水平25.发挥国家级医药高新区引领作用,依托国家重大新药创制成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努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先行区。推动靖江、兴化、海陵、姜堰加快筹建省级高新区。启动市级高新区认定工作,引导各类园区(开发区)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提升运行质态。到2020年,建成8个市级高新区,争创2个省级高新区。△市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靖江市、兴化市、海陵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26.推动各类园区(开发区)争先进位,到2020年,争创1~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商务局27.打造各类园区(开发区)比较优势,按照“一个园区、一个产业、一个院所、一个平台、一支队伍”的思路,聚焦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核心技术,围绕产业集聚配置创新资源,招引大院大所、建立服务平台、引进专家队伍,推动产业向核心零部件、专业设备、终端产品延伸,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和总部运营拓展,把优势产业链做长做粗、做高做精,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创新产业集群。△市商务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28.促进各类园区(开发区)企业协同创新。发挥各类创新平台吸附资源、助推创新的作用,提高平台资源集聚度。整合各类园区(开发区)创新资源,发挥产学研合作关键作用,推进企业协同创新。到2020年,在全市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区)中建立高性能医疗器械、动力电池、智能电网、核电装备、汽车动力传动等“十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十四)推进活力迸发的基层科技创新29.分层次、分类型推进创新型市(区)建设,整合优化基层创新创业资源,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基层创新创业格局。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科技实力、创新活力和服务水平。重点支持靖江、泰兴建设成为创新发展的先导区、融入苏南的先行区。△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30.推进创新型乡镇建设,引导乡镇依托各自优势和禀赋基础发展特色产业,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相结合。推动创新发展基础较好、水平较高的乡镇创建省级创新型乡镇,形成“一镇一特色”主导产业。△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31.探索创新型社区建设,积极推动“互联网+”、节能减排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在社区管理中的应用,构建低碳、智能、知识型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管理水平。△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十五)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32.深入推进产业领军人才集聚、“飞地引才”计划、“凤还巢”等重点人才工程,以更优政策集聚“高精尖缺”人才智力资源。△市人才办、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33.大力引进在前沿科技创新领域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具有前瞻性、颠覆性、引领性和跨领域融合创新能力的国内外一流创新团队,对顶尖人才给予顶级支持,为泰州产业向高峰攀登提供创新源泉。加大对技术先进、产业化前景较好的人才企业滚动支持力度,着力扶大扶强。34.积极推进柔性引才引智新模式,策应省“外专百人计划”,建立一批海智工作基地,吸引海外人才来泰创新创业。△市人社局、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人才办35.实施蓝领精英培育工程,加强产业技术工人培养,加快造就一批技艺精湛、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十六)培育创新型企业家36.组织实施百名精英企业家、百名新生代企业家、百名科技企业家“三百”培育工程,提升企业家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和经营能力。到2020年,培育一批国内知名、行业著名的优秀创新型企业家,引进一批思想观念新、经营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职业经理人。△市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人才办(十七)营造人才发展环境37.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政策,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市人才办、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38.大力发展人才金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行“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市金融办、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人才办39.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解决好人才医疗保健、阶段性居住需求及子女教育问题,努力构建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激励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引才、育才、用才的积极性。△市人才办、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委40.大力宣传人才创新创业成果和先进事迹,弘扬创业精神,催生创新动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才重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十八)完善创业投资服务机制41.指导各市(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各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和各类园区(开发区)设立政策性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设立离岸孵化风险投资基金,扶持初创企业在泰州成长,加大对高新技术初创项目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金融办、人行(十九)完善科技贷款服务机制42.大力发展科技信贷,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苏科贷”“科贷通”以及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完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整合现有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设立统一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放大“苏科贷”“科贷通”等科技信贷规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活动。△市金融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行(二十)完善企业直接融资服务机制43.通过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产权交易,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开拓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及其它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行44.启动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在股份制改造阶段的扶持,做大做强泰州科技企业上市板块。△市金融办、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行(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45.推动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合作,组建“三位一体”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市科技局46.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专利集群管理示范区和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市科技局、工商局、文广新局47.引进嫁接各类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机构,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交易平台。48.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市科技局、工商局、公安局、文广新局、法院、检察院(二十二)推进标准、质量和品牌建设49.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支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以及行业标准的标准化活动,掌握产业标准话语权。△市质监局、经信委、工商局50.开展质量对标活动,普及卓越绩效、精益生产、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51.鼓励企业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和江苏名牌、泰州名牌。支持集群企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引导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收购国际品牌等方式,提升品牌国际竞争力。52.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江苏区域名牌及工业企业品牌试点示范活动。(二十三)构建更加高效的研发体系53.推进企业研发机构改革,推行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向独立法人研发机构转型,构建符合创新规律、职能定位清晰的治理结构,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优化新型研发机构的产业布局,探索推进新型研发机构非营利性运行模式,组织对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54.探索推进事业编制管理模式,建立企业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事业管理机制。△市编办(二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55.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探索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路径,增强企业对人才吸引力。△市人社局、科技局、人才办(二十五)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56.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鼓励研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尤其要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市科技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57.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加大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收益。(二十六)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58.完善科技管理机构设置,优化人员编制配置,构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体系。△市科技局、编办59.系统推进科技资金管理的改革,梳理整合、动态调整现有各类科技创新扶持资金,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完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企业和社会开放共享。△市科技局、财政局60.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市科技局、经信委(二十七)优化创新创业营商环境61.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政府对科技创新的管理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市编办、发改委、科技局、行政审批局62.加大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加快工商注册便利化。△市工商局63.推动有利于创新的要素价格改革,形成创新倒逼机制。△市物价局64.支持在科技管理、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吸引等方面探索先行先试改革措施。△市科技局、人才办、人社局65.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和行业准入政策做好项目核备工作,做到非禁非限则入。△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行政审批局(二十八)强化工作推进66.制定出台“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科技局67.制定出台“智能制造发展工程”“企业互联网融合提升工程”“大数据特色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经信委68.制定出台“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发改委69.制定出台“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人才办70.制定出台“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金融办(二十九)建立考核评价机制71.建立科技创新专项考核体系,并将科技创新工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纳入对市(区)、各类园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将科技创新工作按序时纳入年度重点督查考核内容,确保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科技局、经信委、效能办72.坚持鼓励创新、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支持创新的决策行为推行容错免责。△市效能办、人才办、经信委、科技局(三十)建立统计监测体系73.对照国家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和省科技创新工程监测体系,建立创新生态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强化监测分析,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市科技局、统计局(三十一)加强科技创新宣传74.加快制定并推进实施鼓励创新创业的宣传方案,进一步弘扬创新文化,培养创新的意识、激发创新的潜能、激励创新的行为,使创新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在全社会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氛围。△市委宣传部、经信委、科技局、人社局(三十二)加强科学技术普及75.加强科学技术普及,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在全社会塑造科学理性精神,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创新驱动发展上来。△市科协、科技局注:标△的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