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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市(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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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更好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制订了各市(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市政府将各市(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为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分设奖项。现将各市(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靖江市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建5所公办园:御水湾幼儿园、新佳幼儿园、兴阜幼儿园、长安幼儿园、新桥富江幼儿园;改扩建1所公办园:真武幼儿园(特殊学校学前融合幼儿园);新增2所公办园,增加1575个学额:新增御水湾幼儿园(525)、新佳幼儿园(315),兴阜幼儿园(315)、长安幼儿园(105)、新桥富江幼儿园(315)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辖区内95%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8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1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37%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98%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80%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泰兴市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建4所公办园:古溪镇横垛幼儿园、黄桥镇东街幼儿园、市育红幼儿园分园、黄桥镇新区幼儿园;改扩建3所公办园:虹桥镇蒋华幼儿园、新街镇梅鞠幼儿园、姚王镇十里甸幼儿园;新增1所公办园,增加330个学额:新增市实验幼儿园香景苑园区(240),姚王镇十里甸幼儿园(90)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辖区内90%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8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8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35%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80%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65%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兴化市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建7所公办园:新城幼儿园分园、荻垛镇中心幼儿园、永丰镇中心幼儿园、安丰镇中心幼儿园、陈堡镇中心幼儿园、边城学校幼儿园、林湖乡中心幼儿园万朱分园;改扩建7所公办园:楚水幼儿园、开发区阳山幼儿园、城东镇中心幼儿园、陶庄镇中心幼儿园、昌荣镇中心幼儿园、新垛镇中心幼儿园、林潭学校幼儿园;增加 500 个学额:景范幼儿园三紫星城分园(90)、永丰镇中心幼儿园(100)、安丰镇中心幼儿园(130)、垛田镇中心幼儿园芦洲分园(180)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 1.2 万人,辖区内90%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7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30-5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35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35%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60%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40%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海陵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建1所公办园:西站幼儿园(暂定);改扩建1所公办园:朱庄幼儿园;增加90个学额:大冯中心幼儿园(90)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辖区内80%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8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1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30%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90%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80%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高港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建1所公办园:水岸景城幼儿园;新增1所公办园,增加450个学额:新增东方明珠幼儿园(270),水岸景城幼儿园(180)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辖区内80%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8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1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36%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98%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 90%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姜堰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建1所公办园:早教中心;改扩建4所公办园:顾高幼儿园、淤溪幼儿园、梅垛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增加245个学额:南苑幼儿园(140)、兴泰幼儿园(105)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辖区内95 %以上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8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1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 %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44%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98%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80%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泰州医药高新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项目及分值  目 标  一、资源建设(35分)  1.设施布局专项规划(5分)  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政府按每1万左右常住人口配建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标准,制定并公布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小区配套园(5分)  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专项规划并规范管理,产权归属教育部门,用以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15分)  新增1所公办园,祥龙幼儿园,增加270个学额  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加强幼儿园建设,做好园舍建设和环境文化设计审议  每所幼儿园覆盖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辖区内80%幼儿在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就读  4.省优质幼儿园  (8分)  成型园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85%以上,每个乡镇均有省优公办幼儿园  5.清理无证园(2分)   确保无非法办幼儿园  二、财政投入(20分)  6.专项经费(10分)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达到及超过8%的加5分)。其中,专任教师培训经费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水平;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新增省优质幼儿园奖补经费每所10万元;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收入保障经费足额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编外幼儿教师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以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办园编外教师同等待遇的,当年新增1人,加0.5分,最高加5分)  7.生均公用经费  (10分)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元/生·年以上,惠及每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超出目标,每提高50元,加0.5分,最高加5分)  三、队伍建设(45分)  8.队伍建设专项规划(5分)  政府出台本市(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9.事业单位登记及编制核定 (5分)  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编制核定工作,核定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占核定编制总数的50%以上  10.全额编制教师招聘计划 (10分)  教师招聘计划中,全额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招聘占20%以上(超出目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5分,最高加5分)  11.公办园全额编制(5分)  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比45%以上  12.公办园编外教师统一管理(10分)  制定统一的公办园编外幼儿教师聘用办法,公开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有序实施招聘工作  教育人才中心对公办幼儿园中符合条件的编外教师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档案,确保其五险一金规范缴纳,并在职称、评先、评优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13.教师资格证比例 (5分)  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90%以上,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达80%以上  14.课程游戏化水平(5分)  辖区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课程游戏化建设研讨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或者新增省级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有1次活动或1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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