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17年市(区)教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泰州市2017年市(区)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泰州市2017年市(区)教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育工作考核,不断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泰州卓越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有效落实年度各项教育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根据全市教育工作重点,结合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监测要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重点工作项目推进实施、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教育保障与管理、教育内涵发展、教育系统党风与行风建设和加分项目六大部分。重点考核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学前教育工作、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素质教育工作、校园安全工作。 二、考核办法 (一)2017年市(区)教育工作考核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以量化为主,实行综合考核,部分数据的采集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三)考核工作统一在市(区)教育工作考核管理平台进行。各市(区)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情况和佐证资料上传。市教育局依据各市(区)2017年度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上传材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地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反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的; 2.民办中小学未经批准跨县域或超计划招生的; 3.未完成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度分解任务中有关教育工作任务的; 4.因教育行风建设不到位、学校管理不当或失责等原因造成群体性事件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5.区域内有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得分有一项排名列全市倒数第一的; 7.年度督政考核得分排名列全市倒数第一的; 8.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排名列全市倒数第一的。 三、考核得分和等次确定 各地考核得分由目标考核得分和加分项目得分相加而成,考核等次依据考核得分确定。 (一)目标考核得分 1.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考核分值为200分,考核结果即为得分。 2.高港区无普通高中,考核分值为180分,考核得分按照“考核结果×(200/180)”进行计算。 3.海陵区、医药高新区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分值为162分,考核得分按照“考核结果×(200/162)”进行计算。 (二)加分项目得分 加分项目得分主要根据各地教育创新创优工作情况确定。由各地自选一项创新创优工作成果进行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加分项目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考核等次 各地考核得分作为2017年市(区)绩效管理共性目标“民生幸福工程”指标中“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考核依据,根据得分高低,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重点考核内容设立单项奖。 附件:泰州市2017年市(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 泰州市2017年市(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 内容 考核要点 与分值 考核指标 教育 重点 工作 项目 推进 实施 (20分) 卓越教育 体系建设 (5分) 根据《2017年泰州市推进卓越教育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考核折算得分(5分) 素质教育“5+2”工程(5分) 根据市教育局《泰州市2017年素质教育“5+2”工程考核办法》考核折算得分(5分) “行政班 +走班”教学 模式改革 (5分) 普通高中学校全面实施“行政班+走班”教学管理改革,10%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试点(5分) 泰州教育 大阅读 (5分) 深入推进“泰州教育大阅读”,高质量完成8项重点工作:大阅读讲堂、作家进校园、留守儿童大阅读、共读一本书、校长读书笔记展示、建立班级读书吧、建立学校阅读奖励制度(5分) 各类 教育 优质 协调 发展 (80分) 学前教育 (16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各市(区)2017年学前教育工作目标》考核折算得分(16分) 义务教育 (18分) 根据《2017年泰州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考核办法》考核折算得分(18分) 普高教育 (20分) 根据市教育局《2017年泰州市普通高中教育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折算得分(20分) 职业教育 (18分)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办法》考核折算得分(18分) 社区(终身)教育 (8分) 社区教育中心达省示范性标准的比例达90%(2分);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90%(1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1.5分);城区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60%(1分);农村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40%(1.5分);老年人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20%(1分) 教育 保障 与 管理 (60分) 布局规模 (5分) 及时修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上报市教育局(1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班额达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年度目标(3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市下达的计划,无计划外招生现象(1分) 考核 内容 考核要点 与分值 考核指标 教育 保障 与 管理 (60分) 队伍建设 (15分) 制订并实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年度计划,校级干部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比例不低于10%(1分) 新招聘教师计划数占上年度自然减员的70%,其中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占20%以上,为公办幼儿园补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占20%以上,高中阶段新补充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80%以上(4分)。建立政府优秀教育人才激励机制(1分);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保障到位(1分) 完成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任务,县级以上教师培训达标率100%(1分)。建立市(区)和学校名师工作室(2分)。教师学历提升达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目标(2分)。制定并实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实现有偿补课零举报(1分)。按照2016年度乡村教师自然减员数的40%申报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并完成招生任务(1分)。落实免费男幼师就业目标任务(1分) 教育信息化 (8分) 推进区域智慧校园创建,提升信息化应用与服务水平,创建1所及以上市级智慧校园(2分)。“三通两平台”建设达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目标(2分)。加强“泰微课”建设应用与研究,推进数字化学习(2分)。启动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创建,对照省创建要求,加大教育装备投入,缩小校际教育装备差异。加强创新实验室建设与应用,促进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的融合(2分) 教育投入 (12分) 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5分);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逐年提高(1.5分);各类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逐年增长(1分);各类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逐年增长(1.5分)。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支出规范(1分)。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的5%(1分);高中阶段财政性教育经费占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比例达到教育现代化监测目标(1.5分)。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预算内安排标准达到省定基准定额标准(1分)。教师培训经费达到教师工资总额的1.5%(1分)。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和资助标准达到省定标准,并发放到位(1分) 校园安全 与校安工程 (10分) 校园安全:根据市教育局《2017年泰州市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折算得分(8分) 校安工程:健全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C级危房完成加固改造,无D级危房使用的情况,中小学校舍标准建设达标率60%以上(2分) 考核 内容 考核要点 与分值 考核指标 教育 保障 与 管理 (60分) 现代学校 制度建设 (5分) 建立与学校章程相配套的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在校园网醒目位置集中展现并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公开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2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诚信建设,积极组织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案例(3分) 教育督导 (5分) 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切实开展教育督导工作(1分);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2分);加强“五严”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2分) 教育 内涵 发展 (26分) 德育工作 (5分) 开展主题德育教育活动(1分);注重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班主任业务培训,组织市(区)级班主任基本功比赛,在市级以上比赛中成绩较好(1分);切实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工作,加强中小学校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率达100%,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3分) 体艺与健康 (10分) 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严格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测数据的上报率达100%。合格率达当年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目标,高三学生身体素质抽测各项指标不低于全省大一新生测试平均水平(4分);按标准要求配齐体育、艺术和卫生专(兼)职人员(1分);积极组织各市(区)中小学生体育、艺术比赛,市级中小学体育、艺术比赛参与率高(1分)。大力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工作(2分);积极开展学校体育艺术“一校一品一特色”创建活动(2分) 教育国际化 (8分) 制定区域教育国际化发展整体规划。针对管理者、教师国际化素养提升进行专门培训(1分)。积极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品牌创建并引进国际课程(1分)。泰州市教育国际化先进学校创建比例有新提升(1分)。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比例达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目标(1.5分)。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达当年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目标(2分)。参加国(境)外培训进修的教师比例达教育现代化年度监测目标(1.5分) 教研课题 (3分) 教学研究课题年度立项达全省平均水平(按教师比例),“十二五”课题结题率达80%(3分) 考核 内容 考核要点 与分值 考核指标 教育 系统 党风 与 行风 建设 (14分) 党建工作 (4分) 根据《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考核折算得分(4分) 教育行风 (6分) 加大教育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有偿补课等教育行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2分);有效控制越级访、重复访,及时报结信访件(2分);按要求参加各项教育重要活动(2分) 教育宣传 (4分) “一网两微”建设成效明显,专题宣传频次和层次较上年度明显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积分达到市教育局相关规定要求(2分);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到位,全年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大规模发酵事件(2分) 加分 项目 (10分) 教育创新 创优工作 (10分) 各市(区)自选一项创新创优工作成果进行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加分,加分项目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