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有效性: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修编和完善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事关科学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对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市相当多的应急预案,尤其是市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大多是2007年左右制订,距今相隔时间较长,在指导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如有的应急预案职责不够明确、处置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应急预案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编制修订程序缺乏严格规范;有的应急预案较长时间未进行修订,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等等。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新一轮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这次省推进应急预案修编的契机,把新一轮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提高应急预案修编质量,努力为科学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提高新一轮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要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要科学界定不同类别、不同层级应急预案的定位,做到不同级别预案有所区别、有所侧重。总体预案要着重强调政策性和指导性,对突发事件应对的各个阶段,特别是预防和应急准备阶段应提出明确要求。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其他应急预案应立足于现有资源,以是否管用为标准,主要是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应对措施。市级和县级层面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重点规范市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层面应急预案则重点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要突出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预案修订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力在解决预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下功夫。要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修订的重要前提,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全面掌握区域内应急资源状况,为制订应急响应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要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要注重吸取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及预案演练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区分和细化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程序和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预案存在的应急措施规定不具体、流程不明确、内容与实际脱节等问题。所有新修编的应急预案都须编发相应的应急预案简本或操作手册,使有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一线人员知晓熟悉预案。
三、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这次应急预案修订的范围是,凡发布满3年尚未修订过的预案均需修订;虽未超过3年,但存在应急措施不完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等情形的预案,也应修订。如果应急预案所针对的突发事件及其可能导致的危害已不复存在,可根据情况报预案批准单位同意后废止。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应急预案修订牵头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预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要按照《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扎实做好预案修订的评审、审批、发布、备案等各项工作。预案修订工作应于201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这次修订工作的重点。目前,我市共有25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其中,超过3年没有修订的14个,1个即将满3年需要修订。各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由预案编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附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制订预案修订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阶段性工作要求及负责领导、联系人,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协调处,联系电话:86839117。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审批应严格按程序办理,须经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法制部门审查后,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各市(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指导基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市应急办将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推动预案编制工作扎实推进。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各牵头部门应急预案制订进展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应急预案修订任务。
附件:泰州市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泰州市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序号
预案名称
牵头单位
发布时间
已过期预案
1
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卫生局
2003.11
2
泰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卫生局
2009.6
3
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保局
2006.11
4
泰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环保局
2007.6
5
泰州市沿江港口码头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交通局
2006.11
6
泰州市地震应急预案
地震局
2006.12
7
长江泰州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计划
海事局
2006.6
8
长江泰州水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海事局
2006.6
9
泰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民政局
2007.10
10
泰州市粮食应急预案
粮食局
2007.9
11
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无管办
2007.9
12
泰州市重特大火灾灭火救援应急处置预案
消防支队
2008.1
13
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国土局
2008.2
14
泰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农委
2010.1
即将过期预案
1
泰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经信委
2010.10
未过期预案
1
泰州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安监局
2011.3
2
泰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安监局
2012.6
3
泰州市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食药监局
2011.8
4
泰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药监局
2011.12
5
泰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局
2011.6
6
泰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农委
2012.12
7
泰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水利局
2012.4
8
泰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保局
2012.9
9
泰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事局
2013.1
10
泰州供电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供电公司
2013.3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