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泰州赛区选拔赛暨泰州市第三届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有效性:有效
泰政办发〔2012〕92号
关于举办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
泰州赛区选拔赛暨泰州市第三届
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项目,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泰州赛区选拔赛暨泰州市第三届数控技能大赛。现将竞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举办“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泰州赛区选拔赛,是全省大赛的统一要求,对于培养和选拔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产业升级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稳定就业和优化就业结构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选拔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赛事取得圆满成功。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举办大赛的目的、意义及赛事安排和表彰奖励政策,引导各行各业劳动者踊跃参与,鼓励人人争当技能标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和鼓励劳动者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预选报名工作。各地、市属各院校要对照大赛职业工种,精心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预选工作,将真正具有高超技艺的技能人才选拔出来,参加全市大赛决赛。各地、市属各院校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选拔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参加全市大赛决赛的选手报名表和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表格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zhrss.gov.cn下载)。
三、做好决赛组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科学办赛,严格按照大赛规则规程组织赛事活动,做到赛事程序规范严密、比赛结果公平公正;在满足赛事实际需要的同时坚持节俭办赛,不铺张浪费。全力做好比赛场地设施、大赛组织和接待服务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比赛期间餐饮住宿、交通保障及各项比赛安全。
附件: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泰州赛区选拔赛暨泰州
市第三届数控技能大赛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泰州赛区选拔赛
暨泰州市第三届数控技能大赛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率先”和“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技能成才环境不断改善”的目标,科学组织、精心筹备、统筹推进,努力将大赛办出一流水平,办成技能人才培养的特色品牌。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通过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积极征集冠名单位、赞助单位和协办单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出资出力。
(二)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理念,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引导各参赛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三)高技能与新技术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相应职业国家标准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艺、新方法等相关内容,力求竞赛技能和生产岗位所需技能相一致。
(四)表彰奖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大赛中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职业(工种)和组别
根据全省大赛的统一安排,本次大赛设置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钣金技术、砌筑、焊工、维修电工、CAD机械设计等10个职业(工种)。
大赛设企业职工组、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竞赛组别,企业职工组、学生组参加所有职业(工种)的比赛,教师组只参加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三个职业(工种)的比赛。学生组的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三个职业(工种)各分高职和中职两个组。
(二)参赛对象
企业职工组: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职工要求目前在泰州工作,且连续在江苏工作3年以上,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学生组:在校高职、高专、高等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教师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
各市(区)代表队选送各职业(工种)、各组别前3名的选手参加全市决赛,市属各院校每职业(工种)、每组别可选拔3名选手参加全市决赛。
(三)大赛标准和命题
企业职工组和教师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
(四)大赛时序进度
1.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大赛组委会利用各种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及相关信息,确定全市选拔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的冠名单位、赞助单位和协办单位,印发大赛方案等,启动大赛各项工作。
2.各市(区)和市属各院校选拔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各市(区)和市属各院校完成选手选拔。
3.全市选拔阶段(2012年7月23日前):举行全市选拔赛,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三名及学生组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组队进行集训,迎接省大赛总决赛。
4.参加省决赛阶段(2012年8月下旬):组队统一参加全省大赛总决赛。
(五)大赛奖励办法
被选拔参加全省大赛总决赛的选手取得相应名次的,按照省大赛奖励办法由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奖励。除此之外,对于本次竞赛,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1.各职业(工种)、各组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第1名为一等奖,第2至3名为二等奖,第4至6名为三等奖,对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
企业职工组: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800元。并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泰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学生组: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和300元。并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晋升相应高级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和300元。
教师组: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和800元。并对获得一、二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泰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破格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2.对参加比赛理论和操作技能均合格的其他选手,授予“大赛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3.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选送市(区)和市属院校,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对其他各选送市(区)和市属院校,授予“组织奖”荣誉证书。
4.各职业(工种)、各组别报名人数少于6人的,不组织比赛,不设奖项,通过专家评选的方法选拔选手参加省大赛决赛。少于9人的,只设一、二等奖。
各市(区)可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奖励办法。
四、组织领导
选拔赛由泰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共同承办。市政府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竞赛重大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大赛的指导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大赛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大赛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信息企业参赛的发动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的参赛发动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大赛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竞赛职业工种的赛务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工会做好职工参赛动员发动工作;团市委负责发动基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活动;市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技能竞赛活动。
大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和综合技术部。大赛仲裁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总工会组成,工作职责是: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监督竞赛活动按照大赛规程和大赛评判规范实施;对大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作出最终裁决;对裁判员评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竞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大赛综合技术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组成,工作职责是: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大赛协调、联络、文件起草和大赛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开幕式和闭幕式策划组织;负责奖章、奖牌、奖金、荣誉证书的管理与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制定竞赛标准、试题、评判细则;负责落实竞赛场地设施和竞赛所需设备、工具、材料;负责大赛各职业(工种)的技术答疑;负责裁判员的组织管理和大赛的评判工作,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