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明确考核重点和考核程序,引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快“一案三制”建设步伐,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三个名城”、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第7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各市(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四、考核主要内容
主要从“十二五”规划制订和实施、体制机制制度建设、预案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值守应急、信息报送、保障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基层应急管理、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3)。
五、考核办法
(一)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3)。
(二)考核工作由市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2年开始执行。
附件:1.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单位
2.各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3.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单位
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海陵区、高港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济信息化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广新局、物价局、粮食局、信访局、民宗局、建工局、民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地震局、广电台、无管办、泰州质监局、海事局、气象局、人行、银监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武警支队、消防支队、预备役团、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火车站街区管委会。
附件2:
各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备注
得分
1
“十二五”规划制订和实施
5
1.根据《泰州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泰政发〔2011〕200号),编制本地“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订本地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3分)
2.《实施意见》按年度确定重点任务并加以落实。(2分)
2
体制机制
制度
建设
12
1.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各专项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各成员单位职责;(2分)
2. 建立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应急重点部门和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定期交流、会商和分工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3分)
3.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出台《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乡镇(街道)、部门、园区等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核体系;(3分)
4.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第75号令),出台相关具体贯彻配套措施;(2分)
5.以市(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订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2分)
制订出台新的应急管理制度1个得基本分,每增加1个加1分。
3
预案
体系
建设
及
应急
演练
10
1.根据《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发〔2011〕122号)文件要求,编修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4分);
2.年内以市(区)政府名义组织开展预案演练2次以上;(3分)
3.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重点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备案。(3分)
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1个得基本分,每增加1个加2分。
4
值守
应急
10
1.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5分)
2.制订值班工作制度并上墙;(3分)
3.有值班记录簿且记录完整。(2分)
值班期间每查实脱岗一次扣1分。
5
信息
报送
20
1.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10分)
2.及时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30条以上;(5分)
3.被省、市采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20条以上。(5分)
1.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次扣2分;
2.报送工作信息30条以上每多20条加1分,最多加3分;每少5条扣1分,扣完为止;
3.被省、市采用信息20条以上每多10条加1分,最多加3分;每少5条扣1分,无信息采用不得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备注
得分
6
保障
体系
建设
12
1.建成应急指挥平台或形成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分)
2.按照省定标准强化县级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分)
3.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定期开展工作研讨、要情研判、隐患评估和案例分析等活动;(2分)
4.探索建立应急保障资金的投入、拨付制度;(2分)
5.建立并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不断完善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分)
6.根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统一标准,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分)
7
科普
宣教
9
1.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培训。组织市(区)、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各级应急管理专题培训;(3分)
2.开展对社会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活动,市(区)应急办参与组织的广场、社区等应急管理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3分)
3.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活动。(3分)
8
基层
应急
管理
7
1.成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3分)
2.乡镇(街道)按照省、市、县要求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5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每年举行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2分)
3.建立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并有相关的规章制度。(2分)
9
突发
事件
防范
与
处置
15
1.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5分)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上级应急部门的指令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力量,正确实施救治、控制危险源、抢修公共设施、提供避难场所、防止次生灾害、妥处善后事宜等应急处置措施;科学组织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及其他单位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10分)
10
应急
奖惩
1.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2.因迟报、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导致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国务院、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以上部门或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在总得分中一次扣6分。
备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考核适用附件2。
附件3: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备注
得分
1
“十二五”规划制订和实施
7
1.根据《泰州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泰政发〔2011〕200号),出台本系统、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5分)
2.《实施意见》按年度确定重点任务并加以落实。(2分)
2
体制机制
制度
建设
15
1.建立和完善应急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制及工作人员职责;(2分)
2.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2分)
3.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本系统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分工协作,定期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共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3分)
4.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本系统下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3分)
5.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2分)
6.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第75号令),制订出台相关具体贯彻配套措施。(3分)
3
预案
体系
建设
及
应急
演练
12
1.根据《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泰政办发〔2011〕122号)文件要求,编修市级专项应急预案;(5分)
2.年内开展2次以上综合应急救援演练;(5分)
3.对本系统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单位各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汇总、登记、备案。(2分)
4
值守
应急
10
1.配备专职值班人员,规定值班时间内不间断值班;(5分)
2.制订值班工作制度并上墙;(3分)
3.有值班记录簿且记录完整。(2分)
值班期间每查实脱岗一次扣1分。
5
信息
报送
20
1.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10分)
2.及时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30条以上;(5分)
3.被省、市采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20条以上。(5分)
1.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一次扣2分;
2.报送工作信息20条以上每多10条加1分,最多加3分;每少5条扣1分,未报信息不得分;
3.被省、市采用信息20条以上每多10条加1分,最多加3分;每少5条扣1分,无信息采用不得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工作内容
备注
得分
6
保障
体系
建设
12
1.按照省定标准要求,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3分)
2.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确保应急物资储备数据真实、准确、完整;(3分)
3.探索建立社会储备和专业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2分)
4.制订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扎实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分)
5.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应急志愿活动。(2分)
7
科普
宣教
9
1.系统内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参加的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活动1次以上;(3分)
2.参与组织的广场、社区等应急管理宣传活动1次以上;(3分)
3.部门网站建立应急管理专栏并及时更新。(3分)
8
突发
事件
防范
与
处置
15
1.开展本系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相关风险隐患排查;(5分)
2.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上级机关和市领导指示、批示,未出现相互推诿、联动不力以及采取措施不及时等现象。(10分)
9
应急奖惩
1.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2.因迟报、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的,导致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国务院、省政府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以上部门或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在总得分中一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