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8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11〕150号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大力实施开放创新“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深化和提升质量工作,不断提高我市整体质量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质量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建立质量强市为总目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着力强化产品、服务、工程、环境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建设,全面提高质量工作的有效性,不断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全程的质量观和全民的质量观,通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名牌品牌战略等,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质量技术支撑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泰州制造”向“泰州创造”转变,促进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达到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15年,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出口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100%,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全省先进水平。建成国家级检测公共平台2-3个、省级5-7个,形成一批服务全市区域产品的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区域产业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率达到20%。创建中国驰名商标16件,省著名商标达180件,省名牌产品数180个,地理标志产品6-8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总数达1000个;创成3个以上江苏地域名牌,2-3个区域国际品牌。名牌产品企业产值达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3%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15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力争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总监负责制,工程质量水平在全省位居前列。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设严格执行节能标准,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创优意识强、质量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3.服务质量目标。大力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商贸、旅游、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和医疗、交通、教育等社会服务业的用户满意度逐年上升。推进一批服务企业按照GB/T1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到2015年,省服务质量奖企业达15家,省服务名牌达3个以上。 4.环境质量目标。建立完善环境监测系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力争在全省领先,努力打造泰州生态宜居城市。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削减率等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年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地表水质超过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实施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省考核要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层次和水平,大力抓好质量管理知识、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进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质量基础工作。加强省测绘仪器计量中心和重点强检项目的检测设施建设,新建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产品计量标准项目,保证量值溯源的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关键质量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到2015年,全市累计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数2500家,培养质量工程师400人;精益管理知识培训人数达5000人次。 (二)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和完善服务业服务标准和质量体系,建立用户调查、满意度分析、调查结果应用等制度。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借鉴国外服务业先进管理模式,促进我市服务业管理规范化、服务精品化、运营国际化。支持著名服务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输出品牌服务,发挥示范效应。到2015年,逐步建立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进100家以上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 (三)大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切实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力争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切实抓好住房、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抓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四)大力提升环境质量。以改善大气和水质状况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加强城乡、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推进清洁生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使全市农村人口基本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重点水源监控,治理城市生活能源污染,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稳步推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生态城市。到2015年,我市力争建成国家生态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五)大力推进名牌品牌战略。继续实施名牌品牌带动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各级名牌和驰(著、知)名商标,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围绕地方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制定《泰州市2011-2015名牌培育推进计划》并滚动实施,建成全国、全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3-5个,打造区域产业质量名牌。努力争创各级服务名牌和服务质量奖。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良样板工程奖。积极开展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支持企业培育出口品牌,创建国际化品牌。 (六)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鼓励重点企业申报建立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注重将区域产业形成的共性技术或共性要求转化为产业联盟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加快大宗特色农产品标准制订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和防控体系及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到“十二五”末,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150项以上,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100个以上;新增省、市级农业地方标准15-20个,制定省级服务地方标准2-3个;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10个,国家、省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3-5个,争创江苏省执行标准优秀乡镇6-10个;新增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80-100个。 (七)大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到“十二五”末,对全市名牌企业、许可证企业、体系认证企业100%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并逐步扩大到规模以上企业。 (八)大力加强质量工作创新。推动企业加强技术、管理和标准创新。鼓励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积极运用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统计质量控制等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标准,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对标活动。组织开展省、市长质量奖创争活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减速机、精细化工、空调盘管、提琴等国家或省级检测中心。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到“十二五”末,建成省级卓越绩效孵化基地3个,市级卓越绩效示范基地6个;国家级质检中心2-3个,省级质检中心5—7个,以及一批服务我市支柱产品的重点实验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质量强市工作,办公室设在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强市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活动。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牵头单位,做好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总责,将质量强市(区)、质量强镇(乡、街道)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各相关部门、开发区(产业园区)要各司其职,牵头制定行业(产业)质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企业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提升质量竞争力。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组织实施考核,并定期向全市通报。 (三)加强质量宣传。充分利用“3.15”、“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适时开展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与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投入质量强市建设中来。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普法规划,着力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质量信息。 (四)加强政策扶持。各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为质量振兴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对质量和品牌先进企业,金融、国土、综合经济、科技等部门要在银行贷款、土地审批、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运用政府调控手段,使生产要素和优质资产向品牌企业聚集,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对质量良好企业作为招标优先条件。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省、市质量奖,市级以上名牌品牌产品,参与标准制修订等的企业,由各级财政给予扶持。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对品牌产品的宣传给予便利。鼓励企业增加质量建设投入,对为质量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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