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11〕138号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1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2011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年工业经济工作目标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
设生产、销售、效益、企业做大做强、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民营经济、技术创新等八大类26项指标。
三、考评计分
采取百分制考评。以市政府与各市(区)签订的2011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兼顾各项指标的增幅。
(一)生产、销售、效益、民营经济(私营个体企业净增注册资本)、技术改造(技改投入、工业投入)类指标计分公式:
单项得分 = 单项基本分 ×
本年实绩本年实绩
× 0.5 + × 0.5
本年目标上年实绩
(二)其它指标采取无基数考核,计分公式:
单项得分 = 单项基本分 ×
本年实绩
本年目标
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指标未完成目标的不得分。
(三)有关说明:
1.本年实绩数据来源:生产、销售、效益、民营经济、节能降耗类指标以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技术改造、企业做大做强、技术创新类指标以市经信委、科技局、质监局、工商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单项得分最高不超过本项基本分的150%。
3.加分事项:
①当年每新认定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或首创1个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加1分;每新认定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园区、企业加0.5分。
②当年每新增1个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美元或3.5亿元人民币以上、1亿美元或7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项目分别加0.5分、1分、1.5分。
③当年每新增1个销售过 100亿元的企业加2分,每新增1个销售过1亿元的软件企业加1分、过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加0.5分。
④当年每新增1个上市企业加2分。
4.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未完成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评奖励
按考评总得分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对获奖的市(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业经济工作目标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考评具体工作。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奖惩措施,定期督查考核。市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加强数据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附件:
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基本分
一
生产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6
规模以上工业现价产值
4
二
销售
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收入
4
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开票销售
7
三
效益
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
4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
3
工业企业入库税金
6
四
企业做大做强
销售超10亿元企业数
3
其中:销售超50亿元企业数
3
新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数
3
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
3
五
节能降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4
淘汰落后产能
3
六
技术改造
技改投入
6
工业投入
6
当年已抵免的设备投入增幅
4
3000万元以上市重点技改项目新开工数
4
其中:亿元以上市重点技改项目新开工数
4
七
民营经济
私营个体企业净增注册资本
4
新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私营企业数
4
工业民营企业新增纳税户
4
八
技术创新
形成销售1000万元以上新产品数
2
认定市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数
2
省名牌产品
2
著名商标
2
三部委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
3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