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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泰州市2011年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3日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泰州市2011年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泰州市2011年体制改革要点
  泰州市发改委
  (2011年4月)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成果展现之年。全市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要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消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阻碍,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建设美好泰州提供强大动力。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抓好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强化审批职能归并。创新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审批管理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水平。(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3.理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着手实施各市政府驻地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抓好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理顺市与区的职责权限和高新区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市区行政、财政、城建体制,激发市区发展活力。推动戴南镇、黄桥镇国家、省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办)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意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牵头单位:市编办)
  二、经济体制改革
  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跃升计划》。落实扶持政策,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社会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兴产业,支持中小企业“二次创业”,鼓励民营企业集聚特色园区。继续清理依附行政权力的中介收费,推进“一中心五平台”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6.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支农、科教、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领域投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7.不断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加快推进兴化、海阳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继续引进新的银行机构入驻泰州,年内力争引进1-2家股份制银行和1家外资银行。引导现有银行合理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银行机构向县域延伸。鼓励新办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广“富民阳光信贷”,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牵头单位:市银监分局、人行泰州中支)
  8.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继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培育工作。(牵头单位:市证券办)
  大力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加大科技金融融合度。加快建立科技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研究制订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公司。加快设立科技信贷金融机构,鼓励地方城市银行设立科技支行,重点为科技小额贷款提供融资服务。(牵头单位:科技局、发改委、市银监分局、人行泰州中支)
  9.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推进实施“凤城千人计划”,围绕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2011年确保引进高层次人才800人,其中海外优秀人才200人。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全年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20000人,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3000人。突出企业一线技能人才培养,继续推进100家重点企业全员培训、全员鉴定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0.创新科技体制。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投入机制、人才流动和培养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促进技术合作和成果转化。争取国家、省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来泰设立分支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在国家创新战略中的地位。继续加大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合作的推进力度,共建成果转化平台,全年组织实施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市级以上院士工作站7个、市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7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城乡一体化改革
  11.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机制。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2011年,新增农村三大合作经济组织300家。(牵头单位:市农工办)
  1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围绕现代农业“5218”工程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交易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2011年,全市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6.1万亩。(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农工办)
  13.完善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和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的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放宽落户条件,加快符合条件下的农民融入城市。取消流动人口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促进人口合理流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14.加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推进力度。加大公共财政对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支持力度,规范农业保险业务操作流程,加强政策性保险制度化管理。2011年,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1.52亿元。(牵头单位:市农工办)
  15.加快农村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全市供销社和水利体制改革发展意见,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供销社、水利局)
  继续推进镇村建设“125工程”,不断提高城镇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大力培育新生代农民。突出创业培训和适用技能培训,加大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支持力度,带动更多农民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继续推进全国小城镇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16.着力形成城乡统筹发展机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研究借鉴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经验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快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意见,努力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实施、公共服务和劳动就业等一体化的发展机制。(牵头单位:市农工办、发改委)
  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7.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贯彻落实国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着力提高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努力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类别,逐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地区、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机制,加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劳资纠纷能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8.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双全”工程,创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巩固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新农保待遇调整机制,增加政策吸引力。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断保救助力度,扩大救助对象和延长救助年限。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政策,探索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生育保险体系。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扩大报销病种和药物范围,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完善社保管理体制,理顺市、区社保经办体制,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19.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市新增保障性住房1.25万套,市区新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20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0.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380元/月和230元/月。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力争将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全面开展残疾人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将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对象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农村五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五、社会体制改革
  2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实现全民医保。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年内新农合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改革,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定向培养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推进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强化健康管理,提高城乡人民健康水平。稳妥推进靖江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试点,为全面改革积累经验。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
  22.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泰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确保兴化市年内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启动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年内全市新增省级优质幼儿园15个以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完善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学校倾斜,不断提升农村学校尤其是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县域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每年专任教师交流面达10%以上;严格执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提高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方式转型,强化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优质普通高中群体。开展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创建,继续抓好职教招生工作,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加强校企深度合作。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继续推进泰州大学筹建和中国医药城教育教学区建设,努力提高高职教育办学水平。深化课程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完善教育评价制度,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式的革新;强化综合素质评定,推进多元评价方式,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强督导考核,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减负增效提质”工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3.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按照“面向市场、培育主体”的要求,巩固扩大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成果,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制定和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培育发展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积极探索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建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全面解决市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加强新老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创佳争先达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广水三村“三务三公”管理模式,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健全综合减灾协调机构,重点推进市(区)建立减灾委员会,全面实现救灾应急预案村级以上全覆盖。启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221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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