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11〕85号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1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1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着力解决制约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努力实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新突破。 二、考核对象 各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三、考核重点 包括扩大职业教育事业规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职业教育发展有效保障四个方面。 四、考核实施 2011年底,各市(区)政府和教育局自评,市教育局考核,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五、奖励办法 1.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奖励各市(区)政府及教育局负责人。各市(区)政府应安排等额配套奖励经费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2.按照考核积分,原则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3.有严重违规办学、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奖。 附件:2011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11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指 标 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扩大 职业 教育 事业 规模 (16分) 1.完成市下达的职教招生计划(含面向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的学历教育和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人数)。 (4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在泰州就读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不低于职教招生计划的70%。(8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年培训人次(不含面向本校师生的培训)达在校生人数。(4分) 每低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二 加强 基础 能力 建设 (15分) 1.整合各类职教资源和培训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区域内所有职业学校(含分校和办班点)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1分) 有1所职业学校(含分校和办班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2.建成1所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成1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3分) 创建成1所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得1分;创建成1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得2分。2011年前已建成的得相应分。 3.所设专业与地方产业结构基本相吻合;所有专业符合《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合格专业建设标准》;建成1个省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建成1个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 (3分) 所设专业与地方产业结构基本相吻合得0.5分;有1个专业不合格扣0.5分;建成省级品牌专业或特色专业得1分;建成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得1分。2011年以前已建成的得相应分。 4.积极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2分) 被省政府批准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得2分。 5.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不超过1:20。(2分) 超过1:20低于1:22的扣1分,超过1:22的扣2分。 6.具有高级工以上资格证书(含其他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占专业教师的75%以上,其中技师或高级技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5%以 上。(3分) 每项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7.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有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并确保人员经费的政策与措施。(1分) 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聘用制度和相关政策或规定的得0.5分;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之比达100:20得0.5分。 序号 指 标 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三 提高 技能 型人 才培 养质 量 (38分) 1.强化德育工作,加强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突出以诚信和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综合素质。(3分) 创建成市“学生行为规范达标校”得1分;创建成市“学生行为规范示范校”得2分;有一起学生刑事犯罪案件扣1分。 2.中职毕业生中级工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五年制高职毕业生获得高级工考核合格率达70%以上;实习生在泰州市顶岗实习率达85%以上;实习生对口顶岗实习率达8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毕业生合同签约率达85%以上;学生毕业时保留率(含五年制高职)达90%以上。(4分) 每项达标得0.5分,不达标不得分。 3.认真开展职业学校“五课”( 备课、上课、说课、听课、评课)教研工作、“两课” (省级研究课、示范课)和“两说”(专业负责人说专业、课程负责人说课程)评比活动,成效显著;积极引导职业学校教师探究职教改革发展的思路与途径,不断提高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水平。(7分) 认真开展职业学校“五课”教研工作并积极承担和参加市级以上活动得1分;“两课”和“两说”活动按获奖情况积分后排名,前三名分别得2、1、0.5分;职教信息化教学大赛3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三名分别得3、2、1分;教师创意论坛1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二名分别1、0.5分。积分排名方法为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4. 强化对学生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创新教育,健全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制度,继续深化创业大赛(含商业计划书大赛、创业经营大赛等)、创新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14分) 参加全市技能抽测,按技能抽测成绩排名,前三名分别得3、2、1分。技能大赛6分,按省、市级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四名分别得6、4、2、1分;创新大赛3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三名分别得3、2、1分;创业大赛(含商业计划书大赛、创业经营大赛等)、“文明风采”大赛各1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二名分别1、0.5分。积分排名方法为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序号 指 标 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三 提高 技能 型人 才培 养质 量 (38分) 5.加强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规范管理,教育内外部满意度较高。 (7分) 按照省重点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成绩排名,前四名分别得4、3、2、1分;家长、企业和社会满意度为90%以上得3分,满意度为80%-89%得2分,满意度为70%-79%得1分。 6.严格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健全,档案齐全;所有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学校和实习单位无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现象。(3分) 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健全,档案齐全得1分;所有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得1分;学校和实习单位无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现象得1分。 四 提供 职业 教育 发展 有效 保障 (31分) 1.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当年政府目标。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决议或决定。(2分) 列入规划和目标考核得1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决议或决定得1分。 2.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5分) 2010年公办中职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不达3500元的2011年按3500元拨付到位得5分。2010年高于3500元标准的2011年拨款标准高于上年的得5分。以上两条每低2%扣0.5分,扣完为止。 3.职业学校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改善办学条件和资助贫困生。(2分) 设立县(市、区)财政非税收收入专用账户并统一管理得1分;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日常运转和资助贫困生,未被违规挪作他用得1分。 4.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0.5%用于职业教育。(3分) 每低0.05%扣1分。 5.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3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6.财政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不低于工资总额的1.5%拨付。(2分) 每低0.05%扣1分。 7.确保公办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分) 未按规定安排并及时足额发放不得分。 序号 指 标 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四 提供 职业 教育 发展 有效 保障(31分) 8.高水平示范学校、品牌和特色专业、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地方配套经费按省定标准足额到位。 (2分) 未按规定安排并及时足额发放不得分。 9.落实职教助学金发放和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的政策,保证地方配套经费按规定足额到位。(1分) 未按规定安排并及时足额发放不得分。 10.设立专项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和建设实训基地。(3分) 11.政府出台政策引导规模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高,学校与市场、企业的结合密切。 (3分) 有政策或规定得1分;有协调管理校企合作的机构得1分;校企合作模式多样,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高,学校与市场、企业合作密切得1分。 12.重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3分) 有年度职业教育宣传方案得0.5分;深入农村、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得1分;市(区)电视台全年宣传职业教育节目的时长累计不低于3个小时,报刊开设职业教育宣传专栏得1分。 附加分: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等方面有改革创新成果的每一项加3-5分(市级得3分,省级得5分),计入总分。改革创新成果必须经省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