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2010年度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泰州市2010年度水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泰州市2010年度水利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把握国家省市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新机遇,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资源水利”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1亿元,其中省市重点工程计划投资4亿元。实施卤汀河整治工程、泰东河二期工程等省属重点工程,建设靖江下六圩泵站改造工程等区域治理项目。城市水利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重点实施城区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周山河整治二期工程、鸭子河整治工程、老通扬运河整治二期工程;靖江市下六圩港枢纽工程;泰兴市城区水源控制工程;姜堰市黄村河、罗塘河整治工程;兴化市城市防洪封闭完善工程。农村水利计划完成投资4亿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8万人;兴建各类小沟以上建筑物1422座;疏浚整治县乡村三级河道土方2767.3万方,其中:县级河道11条110.1公里327.5万方,乡级河道260条671.2公里1034.6万方,村庄河道273个村2491条1405.2万方;加修圩堤233.6公里,新改建圩口闸100座、排涝站155座;更新改造灌溉站428座;修建防渗渠道398公里;改造中低产田5.7万亩,恢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平方公里。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安全水利建设,切实保障饮水安全和防洪安全。
1.高标准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0年全市要在完成“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的农村饮水安全实施规划,年内确保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8.8万人。各地要按照省定目标任务抓紧实施,2009年批复的项目要确保12月底前完成,2010年度工程要根据要求完成序时进度。要紧紧抓住饮用水源安全、制水工艺达标、工程质量优良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程序,认真组织工程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供水水质达到标准。要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方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抓好典型,总结推广。
2.继续加强防洪工程建设。里下河地区要按照圩区综合治理规划,重点抓好圩堤加修、圩口闸建设、排涝站更新改造,全面提高圩区抗灾标准。要突出抓好骨干河道的治理,加快白涂河、上官河、渭水河、黄村河、罗塘河等重点河道治理进度。沿江地区要加强长江节点治理和水利工程岁修,加快老化失修排涝泵站的改造,切实增强沿江的防洪排涝能力。主城区将防洪工程建设与保障水资源供给、改善城区水环境等统筹规划、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周山河整治工程、老通扬运河整治二期工程、鸭子河整治工程、生态调水泵站工程。
3.做好准备、积极实施省市重点工程。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启动实施卤汀河整治工程、泰东河拓浚工程、引江河二期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实施靖江下六圩泵站改造工程等区域治理项目。
4.认真抓好防汛防旱工作。各地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及早组织汛前检查,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各项防汛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机制,加快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动员与组织力度,实现防汛防旱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支撑、专业化抢险和社会化动员,全面提升对洪涝、干旱、台风、水污染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科学调度水源,切实保障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需求。
(二)加强民生水利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5.精心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及大型灌区改造、节水灌溉示范等重点工程。要严格按照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管理要求及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管理,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对已批复的2008年底前的灌区改造、节水灌溉示范项目,抓紧组织实施,保证年底前完成并及时进行审计和验收。2009年批复的工程项目抓紧开工,确保明年3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国补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把国补工程的实施与农田内部水系改造、建筑物配套、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当年实施,当年配套,当年发挥效益。
6.全面实施机电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机电排灌工程已成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最薄弱的环节,做好机电泵站建设改造工程,事关农业的稳定发展,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2010年全市新建排涝站43座、改建112座;新建灌溉站311座、改造117座。各地要把它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紧抓好,综合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落实资金,实施泵站更新改造和撤并重建,根据实际情况撤并小站,确保布局合理、规模适度。
(三)加强生态水利建设,加快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
7.继续推进河道疏浚工程。河道疏浚是解决河道淤浅、水流不畅的重要手段,是加大水环境容量、改善水生态的重要途径。各地要继续把县、乡、村三级河道疏浚作为冬春水利的重点任务。未通过整体验收的市(区)要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及时申报省级整体验收;已通过省级整体验收的市(区)要积极开展扫尾和“回头看”,全面提高工程标准。要根据河道淤积状况建立轮浚机制,保持农村河道疏浚工作的持续进行。要坚持把疏浚淤泥、拆坝建桥、疏通水系、提高引排能力与整治环境、植树绿化、土地复垦、道路建设以及水土资源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的综合效益。同时大力开展河道清洁与长效管理工作,做到河面清洁、水体干净、河坡宽整、河岸平坦顺畅、生态绿化良好。
8.加快实施水生态修复和建设。主城区要围绕保证城区充足的水源、提高城区水环境容量、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全面启动城区水生态改善工程建设,在2010年建成老通扬运河生态调水泵站工程。里下河地区要进一步加大湖荡的保护力度,注重湖荡的生态修复,让湖荡休养生息。沿江地区要加强长江湿地的保护,加强河道沿线的绿化,大力推广本土树种,审慎选用外来植被。要保持河道的多样性,减少河床的硬质化,尽量选用生态建材,保持河流与岸坡的生态联系。
(四)加强资源水利建设,建好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
9.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按照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的建设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技术推广、坚持示范引路,全面推进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城市四大载体建设。要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及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建设力度,确保完成4200万元的投资任务,新增节水灌溉农业面积12万亩;力争创建节水型企业10家,完成水平衡测试10家,将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再提高两个百分点;创建节水型社区1个,并将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80升/日左右。
(五)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切实管理好水利工程。
10.统筹推进水行政管理和执法。要加大涉水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管理占用堤防、填堵河道和河湖取土行为,形成全社会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要抓好水行政执法,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事件,重点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规范水事行政。要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的监管,依法实施涉水项目的规划管理和行政许可。要加强工程管理,实施县乡河道及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水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水利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计划安排、资金落实等方面做好工作。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和助手。
2.加大水利投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策,切实增加水利投入。要建立健全激励扶持机制,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中。要以规划为统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以县为平台加大项目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资金的配套力度,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要做到100%的配套到位。要进一步做好上争工作。通过项目包装,争取国家、省更多的水利投入。
3.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将对农村河道疏浚、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利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使用等情况。市水利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技术指导小组,搞好工程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解决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难题,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发挥应有的效益。
4.严格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市政府确定的水利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晰责任主体,落实考核措施。严格规范各类水利项目建管机制,强化运行管理。市政府将对重点水利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并根据考核验收评分结果,由市政府表彰,并奖励市(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附件:1.泰州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计划表
2.泰州市2010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泰州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计划表(一)
项目
市区别
土方(万方)
小沟以上建筑物(座)
改造中低产田(万亩)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恢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平方公里)
修建防渗渠道、管道
(公里)
机 电 泵 站
机 电 泵 站
排涝站
灌溉站
新 建
改 造
新 建
改 造
千瓦
流量
(立方米/秒)
座
千瓦
流量
(立方米/秒)
座
千瓦
流量
(立方米/秒)
座
千瓦
流量
(立方米/秒)
座
小计
其中中沟以上
合 计
3175.0
1435.6
1180
5.7
1.0
4.2
348.0
3715
86.6
45
2225
55.5
46
6066
42.5
285
1829
15.6
83
靖江市
51.2
51.2
242
1.02
75
2.0
2
1800
34.0
55
泰兴市
932.0
399.8
380
3.5
0.5
3.2
187.0
495
9.0
4
4653
24.0
209
姜堰市
825.0
326.1
250
2.0
0.3
1.0
156.0
750
13.6
12
700
10.5
20
770
12.2
35
1060
10.0
53
兴化市
1200.0
598.0
450
5.0
2250
60.0
25
1250
40.0
25
海陵区
60.0
33.9
220
4.0
4
180
2.0
16
高港区
128.0
58.0
100
0.2
0.2
463
4.375
25
648
4.4
25
经济
开发区
30.0
19.8
275
5.0
1
121
1.2
5
泰州市2010年度农村水利建设计划表(二)
项目
市区别
圩堤加固
圩口闸建设
(座)
疏浚县乡河道
村庄河塘疏浚整治
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人口
(万人)
万方
公里
新建
改造
县级河道
乡级河道
村数
河塘
土方
条
公里
万方
条
公里
万方
个
条、个
万方
合 计
128.9
233.6
67.0
31.0
10.0
105.4
317.7
245.0
630.1
969.7
273.0
2491
1405.2
18.8
靖江市
2
1
4.8
9.8
8.0
28.5
41.38
泰兴市
1
6.8
32
115
261.5
367.8
78
787
454.9
姜堰市
8.0
8.0
7
27
4
34.7
96.4
61
136.4
221.7
87
645
449.7
兴化市
120.0
225.0
60
4
61.5
185.0
47
178.1
293.0
80
784
400.0
18.8
海陵区
4
6
7.7
13.7
8
28
25.0
高港区
12
34.41
58.0
17
232
69.6
经济
开发区
0.9
0.6
1
2.4
4.3
4
11.9
15.5
3
15
6.0
附件2:
泰州市2010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水利工作重点,保进泰州水利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水利工作任务,现制订泰州市2010年度水利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依据2010年度水利工作任务表,考核各市重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等内容。
二、考核程序
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2010年度重点水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定期考核评分时间为2010年12月底,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
2010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1.组织领导(5分)
2.水利投入(10分)
3.农村水利(40分)
4.城市水利(15分)
5.水利工程管理(15分)
6.水行政执法(10分)
7.水资源管理(5分)
四、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验收评分结果,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由市政府表彰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区),将提出整改意见,予以通报,并调减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
泰州市2010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
考 核 细 则
满分
得分
1
领导重视
组织机构落实,成立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的得3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并有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措施得2分。
5分
2
水利投入
按有关政策投入到位的得10分,不足的相应扣减
10分
3
农村水利
40分
3.1
河道疏浚
县、乡、村河道疏浚,完成下达任务得10分,完成工程量的80%-100%的按比例得分,低于80%的不得分
10
3.2
水环境整治
政府出台河道长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县级财政安排河道管理专项资金,落实河道管理机构、人员得6分,未落实的酌情扣分;河道清洁,水体干净,河坡整洁,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的违章设施,疏浚后的河道绿化到位得4分,未到位的酌情扣分
10
3.3
重点农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中央财政重点县及专项工程建设等省重点农水工程,严格基建程序,建设行为规范得10分;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省下达建设任务得10分,完成进度的80%-100%的按比例得分,低于80%的不得分。
20
4
城市水利
15
4.1
建设任务
年度安排城市水利建设任务的得5分,未安排的不得分
5
4.2
建设管理
严格基建程序,建设行为规范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5
4.3
任务完成
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工程任务80%以上的按比例得分,否则不得分
5
5
水利工程管理
15
5.1
工程岁修
编制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急办工程计划并督促实施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5
5.2
工程调度
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充分发挥现有工程效益,维护工程安全,保持水环境良好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5
5.3
规划管理
做好涉河项目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新的违章项目出现的得5分,否则相应扣分
5
5
水行政执法
10
5.1
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和结案率
辖区内较上年度每新增一起违法案件扣1分;发生水事违法案件未在2个工作日及时查处的扣1分;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扣3分;案件办结率年内不足80%的扣2分
7
5.2
防汛清障
落实防汛清障责任制0.5分;制定河湖工作计划0.5分;完成省市下达的防汛清障任务2分
3
6
水资源管理
5
6.1
节水型社会建设
按照节水规划组织推进的得2分,规划任务不能全面完成的不得分
2
6.2
水资源费征收
完成征收任务90%以上的按比例得分,低于90%的不得分
2
6.3
水功能区管理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符合市定标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