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泰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加快向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进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我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我市将在新的起点上构筑更高水平的发展平台。为研究制定好“十二五”规划,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完成“十二五”规划前期重点课题研究工作。
主要任务是拟定前期研究专题,完成课题招标和委托,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前期研究课题成果进行审议,形成前期课题成果,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制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完成《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编制工作。
1.起草思路。主要任务是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发展背景、发展环境,分析所处的发展阶段,提出“十二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2.编制《纲要》。主要任务是在规划思路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泰州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一批重大项目,对一些事关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起草《纲要》,并组织论证、上报。同时,配合市委办公室起草《中共泰州市委关于制定<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三)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
按照“符合政府履行公共职责,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可编制专项规划”的原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主要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体制改革、区域协调等方面,选择一批重点领域,组织市有关部门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加强对市(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市(区)规划纲要的编制,应符合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与市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尽可能与市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随着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批准发布和实施,市(区)五年规划应与之相呼应,积极处理好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更加突出空间约束性,成为有约束力、可操作的发展规划。
二、进度安排
按照五年规划的编制程序,结合“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纲要》编制、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编制将按照“依阶段进行”与“同步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是:
(一)前期研究。
泰政办发〔2009〕72号文件、“十二五”前期重点课题研究推进会已经全面部署了前期研究工作,市发改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计划推进。其中:
2009年10月,召开课题中期成果汇报会。
2009年12月,召开课题研究成果专家评审会。
(二)《纲要》编制。
“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大致分为五个阶段,即基本思路形成阶段——《纲要》框架形成阶段——《纲要》形成阶段——《纲要》审议阶段——《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
1.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2月)
2009年10月上旬,形成“十二五”基本思路初稿上报省发改委。
2010年2月,在吸收“十二五”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十二五”基本思路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纲要》框架形成阶段(2010年3月——2010年7月)
2010年3月,起草《纲要》框架。
2010年5月,形成《纲要》框架初稿,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
2010年7月,形成《纲要》框架,报市委《建议》起草小组。
3.《纲要》形成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2月)
2010年8月——10月,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区)规划,形成《纲要》初稿,征求发改委系统内意见。
2010年11月上旬,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部门、市(区)和社会各界意见。
2010年11月中下旬,市委出台《建议》。
2010年12月上旬,形成《纲要》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
4.《纲要》审议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
2010年12月中下旬,《纲要》送市委、市政府审议。
2011年1月,《纲要》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
5.《纲要》发布与宣传阶段(2011年2月——2011年12月)
2011年2月,发布《纲要》。
2011年3月——12月,宣讲《纲要》。
(三)专项与区域规划编制。
“十二五”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的编制分为五个阶段,即规划立项阶段——规划起草阶段——规划征求意见阶段——规划完善与报批阶段——规划汇编阶段。
1.规划立项阶段(2009年9月——11月)
2009年9月——10月,各部门根据条块要求、发展需要并结合前期重点课题研究计划、“十一五”编制情况,先行提出“十二五”专项规划立项申请报送市发改委。
2009年11月,市发改委对立项申请进行分析论证、综合平衡,市政府办下达重点专项与区域规划编制计划。
2.规划起草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8月)
2009年12月——2010年7月,起草规划。
2010年8月,形成规划初稿,报送市发改委。
3.规划征求意见阶段(2010年9月——12月)
2010年9月,市发改委反馈初稿修改意见。
2010年10月,形成征求意见稿,报送市发改委。
2010年11月——12月上旬,广泛征求系统内、部门(单位)、市(区)意见。
4.规划完善与报批阶段(2011年1月——6月)
2011年1月——2011年2月,与《纲要》衔接,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2011年3月——2011年4月,形成规划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
2011年5月——2011年6月,经市发改委初审后,分批次提交市政府审批印发。
5.规划汇编阶段(2011年7月——12月)
市发改委汇编市《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市(区)《纲要》。
三、规划改革与创新
(一)丰富研究手段和方法。
前期研究采用课题研究和高层论坛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未来发展全局的一些重大领域,通过专题研讨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促进前期研究与专项规划研究相结合。
为加强发展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协同性、相关性,在前期研究阶段,同步考虑“十二五”各行业、领域的发展,提出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专项规划的确定和编制做好基础性的工作。在前期重点课题研究过程中,市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申报需要编制的专项(行业或区域)规划,并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条块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工作。
(三)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加大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开展社会各界建言献策活动,主动向市人大、政协汇报和通报情况,广泛听取老同志、专家、企业界和公众的意见,增强规划的民主基础。
(四)加强培训。
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通过专家授课以及网络、简报等媒介,采取组织专题培训、市内外培训、考察、交流以及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尤其是发展改革系统规划工作者业务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市“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市(区)分管负责人参加。成立“十二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由市发改委周绍泉主任总负责,市发改委朱建华副主任具体负责,市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市发改委规划处等相关处室承担具体工作,市委办、市委研究室相关负责人担任顾问。
(二)搭建好三个平台。
1.领导顾问平台:充分发挥市老领导、老同志的作用,从中聘请一批对经济工作有深入研究的组成顾问组,主要负责对“十二五”发展思路、“十二五”期间有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重要对策建议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关决策参考建议。
2.专家咨询平台:成立“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内外(主要是市内)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组成,并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从市内外科研院所的知名学者中挑选。主要负责对“十二五”重大前期研究成果、“十二五”规划思路进行评议和审议,并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3.公众参与平台:开展“我为泰州十二五建言献策”活动,主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建议。
五、编制经费
编制泰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地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