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部执法监察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8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09〕93号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09年部执法监察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2009年部执法监察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6月)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重点工作布局安排(国土资发[2009]1号)和《关于做好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315号)精神,为做好部执法联系点的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2009年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回顾近几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研究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抓好各类问题的解决和落实。通过开展联系点工作,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是:
1.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形成便捷、高效的规划协调机制、征地保障机制、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2.保护资源的措施进一步扎实,加强用地动态分析和实时监管,严把规划计划、产业和供地政策、占补平衡、补偿安置四道关口,完善“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
3.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着力提高全系统人员服务发展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廉洁从政的能力,加强基层国土所和执法装备建设。
二、重点工作安排及方法、措施
(一)规划管理方面。
1.高效编制我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在规划期内,泰州全境基本农田均划定为砖瓦用粘土禁采区,全面禁止在基本农田开采粘土;制订详细规划,逐年压缩砖瓦企业数量,合理布局砖瓦企业,保证本地市场需求。重点开展泰州地区土地整理粘土、河道疏浚淤泥资源调查,将粘土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与土地整理和河道疏浚相结合,规范砖瓦用粘土开采行为;根据资源整合要求,调整砖瓦企业布局,严控数量,落实限采关停规划等等。规划成果中包含全市各乡镇矿点分布图册,既是成果图、又是工作图,形成走在全省前列的砖瓦用粘土资源管理模式。
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查,注重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验收及其他各个环节的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加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资源”的原则,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严格监督、认真把关、务求实效。
3.创新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抓好土地利用计划编制、报批、下达、监督各个环节,将计划管理纳入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考核体系,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全过程中,严格安排和使用计划。积极探索新的计划下达模式,将国家计划与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统筹考虑,在充分调研掌握各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国家计划和挂钩周转指标的比例,大幅提高省级开发区及医药园区用地计划的比例,同时预留部分国家计划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二)征地管理和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方面。
1.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各地根据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泰州市县级政府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列为各级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各市(区)政府与所辖乡镇(街道)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要始终把耕地保护当作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来抓。加大对基本农田投入。在每年安排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时,重点向基本农田倾斜,促进基本农田质量的提高;建立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县、乡级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管护员的补助,明确责任,加强考核,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将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统筹安排,重点完成基本农田调查上图任务,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认真编制、审核补充耕地方案,落实耕地开垦费和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及责任单位,确保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市政府都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纳入政府“411工程”,将土地开发复垦任务下达各市(区),把补充耕地任务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库,先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先补后占。
3.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制度,严格依法执行征地补偿安置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进征地、补偿、基本保障“三同步”,实现应保尽保。
(三)土地利用管理方面。
1.整合用地信息发布平台,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建立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落实财政资金,确定技术合作单位,拟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泰州市区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建立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制度。
(四)地籍管理方面。
加快数字泰州建设。国家测绘局《关于批准列入2008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3号),将泰州市列为国家测绘局2008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城市。2009年4月25日,项目工程设计书通过国家测绘局评审,由国家测绘局、江苏省测绘局、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共建协议。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技术和国产平台,把泰州市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数字城市(含影像城市)。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字泰州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将针对泰州市地方实际需求,立足现有基础,开展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更新和完善工作,通过数据整合和系统开发建立泰州市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开发3个典型应用示范系统。
预计在2009年10月前完成航空摄影、街景测量、360度三维场景、网络环境改造、空间数据库建设、精细真三维模型、非精细三维建模、数据整合处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2010年7月前完成示范工程建设及工程项目总结验收。
(五)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采矿权有偿出让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创新“矿补费”征收方式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环境恢复治理收取保证金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整规矿业秩序相结合。
(六)执法监察方面。
1.落实政府重视、部门协同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1)深入推进“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执法模范市(区)”创建活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执法管理的组织领导水平,提高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依法用地、合理用地的自觉性,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建立形成政府牵头、国土部门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提请同级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的部署、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制定明确的创建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评比指标。各地可结合本地的工作特点,注重培植工作特色,放大工作亮点,做强工作品牌。各级政府全年研究创建工作不得少于两次,研究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不得少于两次。
(2)全市全面建立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土地执法工作。
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房管、电力、市政、银行、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3)建立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强化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执行力。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主动地争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的支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工作情况、研究土地违法形势、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的措施。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书面交换有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方面的信息。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信息联网共享,即时交换信息。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制度。
建立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建立案件移送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移送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应当给予处分,且本部门无权处理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移送。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开展土地管理。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实现信息共享。与邮政部门联合,扩充邮递员担任土地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乡(镇)、村执法监察信息员、协管员制度。组建保护国土资源青年志愿者机构,招募志愿者,在全市开展保护国土资源青年志愿者行动试点工作。
2.着眼长效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执法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1)健全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执法理念,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做法,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各个机构都切实履行好执法管理职责,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健全土地划拨、出让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公示制度。除保密建设项目外,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地必须竖立或悬挂公示牌,将用地批准文件予以公示,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完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和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有机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部《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自的巡查和督查责任,完善巡查的组织、巡查发现问题的制止纠正和调查处理、重大情况的报告以及巡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查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巡查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执法责任,在全市推行乡镇一级巡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督查的巡查工作模式,切实强化基层的工作责任意识,保证各类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基层巡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规范巡查登记制度、报告制度和跟踪处理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完善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而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乡镇国土资源所必须在当日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对本地区的土地违法态势、土地违法数据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3)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执行部《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围绕提高卫片检查发现图斑核查的准确率、立案查处率、查处到位率和整改到位率,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进一步发挥科技手段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监测成果和检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工作。
(4)建立信息监管平台。结合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监管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形成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业务机构与执法监察机构的信息共享。通过对实时获取的各类监管信息进行网络化的统一管理和在线应用,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查处。整合各类举报信息资源,通过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信访举报、网络查询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拓宽违法行为的发现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3.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惩治国土资源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完善案件督办制度。对不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时查处交办案件的,通过责令当面汇报、派员实地督办、在一定范围内书面通报督办和在新闻媒体上披露公开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办。
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公开曝光制度。将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制度化、定期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继续加强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不断完善案件的调查取证、告知和实施处罚工作。继续加大建议处理违法责任人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部15令,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法高发地区实施行政问责工作。
4.完善宣传教育制度,推动全社会共同管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3号)精神及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08年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力度,全方位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4.22”、“6.25”等重大国土资源纪念日强化宣传活动,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土地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筑牢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社会基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建设用地公示牌、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国土网站、手机短信群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5.完善目标考评,加强队伍建设。
继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考评制度,优化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发挥好考核工作的导向和督促作用。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定期评优奖励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对执法先进地区、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切实强化执法队伍,特别是一线执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各级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理念、公平正义执法的理念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理念,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政策法律水平,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意识。继续抓好执法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两次以上。重视执法监察的物质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努力改善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的工作条件,对执法监察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要给予倾斜,为执法监察队伍配备必需的执法监察专用车辆、测量工具、摄像摄影工具和通讯工具等有关办案设备。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向同级政府争取,按特岗人员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关心执法干部成长,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工作成绩显著的原则,积极推进执法监察机构领导人员职务高配和机构升格工作,激发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切实抓好执法人员的调整配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1.组织领导。
联系点工作在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和省厅执法局的领导下进行。我局成立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执法监察处(支队)主要负责人、局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所辖各市(区)局(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和检查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处(支队)内。
定期向部、省和市政府汇报联系点工作情况,上报联系点工作简报。每个月上报一次联系点工作情况,每两个月在省级新闻媒体刊登一次联系点工作信息,每三个月汇报交流工作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2.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
(1)启动部署阶段(4月-5月)。主要是宣传开展部联系点工作的意义,拟订并上报部执法局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做好市局机关和下属四市三区的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推进阶段(6月-9月)。根据具体工作安排,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探索建立规范、完备的工作制度。
(3)整改提高阶段(10月-11月)。主动向部执法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听取部执法局对我市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予以突击整改,力求部执法局联系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层次、上台阶。
(4)评估总结阶段(12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近一年的联系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系统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形成的工作经验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来年有进一步的提高。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2009年部执法监察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2009年部执法监察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方案
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6月)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重点工作布局安排(国土资发[2009]1号)和《关于做好部基层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09]315号)精神,为做好部执法联系点的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2009年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按照“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回顾近几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研究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抓好各类问题的解决和落实。通过开展联系点工作,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是:
1.保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形成便捷、高效的规划协调机制、征地保障机制、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2.保护资源的措施进一步扎实,加强用地动态分析和实时监管,严把规划计划、产业和供地政策、占补平衡、补偿安置四道关口,完善“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
3.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着力提高全系统人员服务发展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廉洁从政的能力,加强基层国土所和执法装备建设。
二、重点工作安排及方法、措施
(一)规划管理方面。
1.高效编制我市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在规划期内,泰州全境基本农田均划定为砖瓦用粘土禁采区,全面禁止在基本农田开采粘土;制订详细规划,逐年压缩砖瓦企业数量,合理布局砖瓦企业,保证本地市场需求。重点开展泰州地区土地整理粘土、河道疏浚淤泥资源调查,将粘土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与土地整理和河道疏浚相结合,规范砖瓦用粘土开采行为;根据资源整合要求,调整砖瓦企业布局,严控数量,落实限采关停规划等等。规划成果中包含全市各乡镇矿点分布图册,既是成果图、又是工作图,形成走在全省前列的砖瓦用粘土资源管理模式。
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查,注重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验收及其他各个环节的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加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管理,按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资源”的原则,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严格监督、认真把关、务求实效。
3.创新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抓好土地利用计划编制、报批、下达、监督各个环节,将计划管理纳入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考核体系,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全过程中,严格安排和使用计划。积极探索新的计划下达模式,将国家计划与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统筹考虑,在充分调研掌握各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国家计划和挂钩周转指标的比例,大幅提高省级开发区及医药园区用地计划的比例,同时预留部分国家计划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二)征地管理和土地复垦开发整理方面。
1.层层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各地根据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泰州市县级政府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列为各级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市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各市(区)政府与所辖乡镇(街道)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要始终把耕地保护当作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来抓。加大对基本农田投入。在每年安排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时,重点向基本农田倾斜,促进基本农田质量的提高;建立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县、乡级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管护员的补助,明确责任,加强考核,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将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统筹安排,重点完成基本农田调查上图任务,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认真编制、审核补充耕地方案,落实耕地开垦费和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及责任单位,确保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市政府都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纳入政府“411工程”,将土地开发复垦任务下达各市(区),把补充耕地任务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储备库,先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先补后占。
3.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制度,严格依法执行征地补偿安置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进征地、补偿、基本保障“三同步”,实现应保尽保。
(三)土地利用管理方面。
1.整合用地信息发布平台,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建立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落实财政资金,确定技术合作单位,拟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泰州市区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建立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制度。
(四)地籍管理方面。
加快数字泰州建设。国家测绘局《关于批准列入2008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3号),将泰州市列为国家测绘局2008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城市。2009年4月25日,项目工程设计书通过国家测绘局评审,由国家测绘局、江苏省测绘局、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共建协议。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技术和国产平台,把泰州市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数字城市(含影像城市)。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数字泰州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将针对泰州市地方实际需求,立足现有基础,开展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更新和完善工作,通过数据整合和系统开发建立泰州市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开发3个典型应用示范系统。
预计在2009年10月前完成航空摄影、街景测量、360度三维场景、网络环境改造、空间数据库建设、精细真三维模型、非精细三维建模、数据整合处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2010年7月前完成示范工程建设及工程项目总结验收。
(五)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采矿权有偿出让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创新“矿补费”征收方式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环境恢复治理收取保证金相结合,实施粘土资源管理与整规矿业秩序相结合。
(六)执法监察方面。
1.落实政府重视、部门协同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
(1)深入推进“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执法模范市(区)”创建活动。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对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执法管理的组织领导水平,提高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依法用地、合理用地的自觉性,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建立形成政府牵头、国土部门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提请同级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的部署、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制定明确的创建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评比指标。各地可结合本地的工作特点,注重培植工作特色,放大工作亮点,做强工作品牌。各级政府全年研究创建工作不得少于两次,研究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不得少于两次。
(2)全市全面建立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土地执法工作。
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发展改革、规划、建设、房管、电力、市政、银行、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将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列入“土地违法记录单”,通过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向当地金融机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3)建立部门联动和协作监管机制。强化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执行力。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主动地争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的支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到位。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工作情况、研究土地违法形势、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的措施。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书面交换有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方面的信息。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信息联网共享,即时交换信息。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制度。
建立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建立案件移送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移送程序,规范案件移送工作。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应当给予处分,且本部门无权处理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移送。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协助开展土地管理。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实现信息共享。与邮政部门联合,扩充邮递员担任土地信息员队伍。建立健全乡(镇)、村执法监察信息员、协管员制度。组建保护国土资源青年志愿者机构,招募志愿者,在全市开展保护国土资源青年志愿者行动试点工作。
2.着眼长效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执法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1)健全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执法理念,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做法,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各个机构都切实履行好执法管理职责,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制度,健全土地划拨、出让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公示制度。除保密建设项目外,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地必须竖立或悬挂公示牌,将用地批准文件予以公示,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完善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和查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有机结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部《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自的巡查和督查责任,完善巡查的组织、巡查发现问题的制止纠正和调查处理、重大情况的报告以及巡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督查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落实巡查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执法责任,在全市推行乡镇一级巡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督查的巡查工作模式,切实强化基层的工作责任意识,保证各类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基层巡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规范巡查登记制度、报告制度和跟踪处理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完善土地违法行为报告机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而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乡镇国土资源所必须在当日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对本地区的土地违法态势、土地违法数据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3)加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执行部《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围绕提高卫片检查发现图斑核查的准确率、立案查处率、查处到位率和整改到位率,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进一步发挥科技手段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监测成果和检查成果的分析应用工作。
(4)建立信息监管平台。结合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和监管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形成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业务机构与执法监察机构的信息共享。通过对实时获取的各类监管信息进行网络化的统一管理和在线应用,进行动态监管,及时查处。整合各类举报信息资源,通过新闻媒体披露、群众信访举报、网络查询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拓宽违法行为的发现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3.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依法惩治国土资源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完善案件督办制度。对不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及时查处交办案件的,通过责令当面汇报、派员实地督办、在一定范围内书面通报督办和在新闻媒体上披露公开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办。
进一步完善土地违法公开曝光制度。将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工作制度化、定期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继续加强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不断完善案件的调查取证、告知和实施处罚工作。继续加大建议处理违法责任人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执行部15令,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法高发地区实施行政问责工作。
4.完善宣传教育制度,推动全社会共同管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3号)精神及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08年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力度,全方位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4.22”、“6.25”等重大国土资源纪念日强化宣传活动,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土地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筑牢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社会基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建设用地公示牌、基本农田保护公示牌、国土网站、手机短信群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实时监督管理。
5.完善目标考评,加强队伍建设。
继续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考评制度,优化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发挥好考核工作的导向和督促作用。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定期评优奖励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对执法先进地区、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切实强化执法队伍,特别是一线执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各级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理念、公平正义执法的理念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理念,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政策法律水平,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意识。继续抓好执法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两次以上。重视执法监察的物质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努力改善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的工作条件,对执法监察所必须的硬件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方面要给予倾斜,为执法监察队伍配备必需的执法监察专用车辆、测量工具、摄像摄影工具和通讯工具等有关办案设备。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向同级政府争取,按特岗人员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关心执法干部成长,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工作成绩显著的原则,积极推进执法监察机构领导人员职务高配和机构升格工作,激发执法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切实抓好执法人员的调整配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1.组织领导。
联系点工作在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和省厅执法局的领导下进行。我局成立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执法监察处(支队)主要负责人、局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所辖各市(区)局(分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和检查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处(支队)内。
定期向部、省和市政府汇报联系点工作情况,上报联系点工作简报。每个月上报一次联系点工作情况,每两个月在省级新闻媒体刊登一次联系点工作信息,每三个月汇报交流工作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2.实施步骤。
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
(1)启动部署阶段(4月-5月)。主要是宣传开展部联系点工作的意义,拟订并上报部执法局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做好市局机关和下属四市三区的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推进阶段(6月-9月)。根据具体工作安排,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探索建立规范、完备的工作制度。
(3)整改提高阶段(10月-11月)。主动向部执法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听取部执法局对我市联系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予以突击整改,力求部执法局联系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层次、上台阶。
(4)评估总结阶段(12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对近一年的联系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系统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形成的工作经验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来年有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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