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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31日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4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的精神,为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体系,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整合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合理布局劳动保障监察资源,充分下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实现由被动反应式监察向主动预防式监察转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目前至2009年底前,依托现有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全市建立起市、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执法、四级管理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通过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监察工作体系和“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信息系统,建立起“服务重心向下转移、监察信息向上汇集、监察业务上下联动”的新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将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中,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控,有效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劳动保障法律贯彻实施,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劳动关系双方维权服务,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合理划分监察网格建立完善监察服务责任区域
  1.各市(区)在现有模式基础上,结合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以街道(乡镇)为中心设置一级网格,以社区(村)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分别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内的基础管理工作。
  2.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原则,结合主办监察员制度的推行,建立劳动保障执法监管责任区域,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机制。
  3.各地根据网格内经济发展实际和劳动保障工作任务,以若干个(1至4个)一级网格为一个监管区域,明确由有关行政管理和专职监察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协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并以监察中队为骨干力量,有效预防和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二)充实人员队伍完善监察工作体系
  1.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整合内部工作力量,适当增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行政管理经验和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充实执法监察工作一线,每个一级网格至少明确一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
  2.以监管区域或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监察中队,聘任原有的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为一级网格兼职监察员,聘任原有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为二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各市(区)网格人员的配置,原则上按照每个一级网格配置2名兼职监察员,每个二级网格配置1--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协管员的具体配置数量,由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网格内用人单位数量及职工人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配置。
  3.市区要在人员、经费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工作流程,规范运行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两网化”管理运行质量和水平。
  4.各市(区)为弥补现有专业监察力量不足,可参照市区做法,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招聘一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组织理论考试、面试及计算机测试。所有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派遣到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工作。
  (三)开发完善信息系统建立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
  按照“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要求,建设适应网格化管理要求的信息采集系统和电子数据档案,将用人单位、区域网格、监察机构和业务管理数据平台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实时采集、及时更新、动态监控、定期分析、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的效能。市劳动保障局在各市(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及劳动保障综合数据库的基础上,全面整合优化现有劳动保障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综合信息数据库。
  (四)明确工作职责,发挥网格功能,实行分类监管
  一是统一制定下发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职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及时采集、汇总和审核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下同)基本情况和劳动用工信息;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接受、转达有关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等。其中一级网格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与其业务有关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能。
  二是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企业四级劳动关系监控网络,按照“一户一卡,一区一册”的要求,做的“六个清楚、六个有”即:基本情况清、用工情况清、支付情况清、参保情况清、合同情况清、工时规章清,平时有巡查、业务有指导、管理有台帐、数据有专库、案件有记录、诚信有档案,随时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运行状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一、二级网格根据辖区内企业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情况,对企业劳资关系按一般性劳资矛盾、较大劳资矛盾和重大劳资矛盾作出综合性等级评价,并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控;在一、二级网格加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职能,统一设立职工维权窗口,主动纳入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立畅通的矛盾疏导机制,强化基层网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欠薪预警预控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开展企业欠薪等劳资矛盾隐患排查,搜集分析相关隐患信息,建立预警档案,制定并实施应急处置方案,有效预防企业因裁员、欠薪、欠保等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及时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拓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内涵。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充分利用比较成熟到位的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充实、拓展其职能,实施涵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在内的全方位的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待遇查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开展劳资矛盾调解,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大以行政执法手段推动劳动保障工作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力度。
  四是建立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服务长效机制。
  1.大力开展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依法用工、诚信经营的劳动保障新机制。
  2.通过举办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干部培训班、主动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等办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行为,解决劳动用工方面的疑难问题,协助用人单位处理劳资纠纷,化解矛盾。
  3.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对涉及到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提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行为。
  4.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用人单位联系卡制度,采取定人、定点的办法,向网格内用人单位发放服务联系卡,建立服务台帐,随时为单位提供劳动用工管理的咨询服务。
  四、实施步骤
  从2009年4月起至12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4月上旬-6月上旬)
  此阶段主要是,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报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提请市政府印发,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召开动员会议,对两网化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细则,确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并向省劳动保障厅上报网格划分示意图;制定两网化运行标准以及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协理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监督管理、信息报告、业务培训、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规范,确保两网化管理模式的有效、有序、规范运行;完成全面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9年6月上旬-10月下旬)
  一是设立网格。以街道(乡镇)、社区(村)实际管辖区域或用人单位数量为依据划分网格,街道(镇)为一级网格,社区(村)为二级网格,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管理范围。二是落实人员。每个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聘任内部工作人员为兼职监察协理员;每个网格明确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负责,其中:每个一级网格配备2名兼职监察员和2名专门从事网格化管理的监察协理员,同时每个二级网格配备不少于1名监察协理员。三是依托泰州市劳动保障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开发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延伸到各个网格。四是制作网格化管理基本架构图,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化的网格化管理电子信息档案、网格化管理分布示意图、整合充实用人单位管理数据库。
  (三)考评验收阶段(2009年10月下旬-12月底)
  按照两网化管理运行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各市(区)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两网化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向省劳动保障厅和人力资源部上报工作总结;迎接部、省对我市两网化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被部列为试点城市,是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市劳动保障局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具体负责两网化推进的日常工作。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两网化推进工作,在市统一领导下,扎实有序地推进两网化工作。
  (二)注重协调,确保两网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事、建设、工商、税务、工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收集汇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并做好与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就业、社会保险等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街道(乡镇)政府机关和社区(村)基层组织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主动为全市两网化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便利条。
  (三)强化管理,切实加强基层监察服务能力建设
  要强化督查管理,制定两网化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要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途径,抓紧建立健全适应工作需要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队伍,为网格化管理的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支撑,在全市形成“专、兼、协”一体化监察执法服务体系和格局。要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强资源整合,积极拓展功能,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职能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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