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区农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7日
有效性:失效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泰州市区农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泰州市区农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加快发展市区现代农业,强化市区农业产业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区、产业组(研究所)、镇(街道)2009年农业工作实行考核奖励。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农业工作先进区 考核内容及计分见附件1。考核结果折算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市(区)物质文明考核得分。 (二)农业产业推进工作先进组(所) 主要考核创新、突破性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见附件2。 (三)农业工作先进镇(街道) 1.根据调整种植结构压缩稻麦面积实绩综合考评,分档计分,共设35分、25分、15分三个计分档次。 2.根据建立高效农业园区实绩综合考评,分档计分,共设35分、25分、15分三个计分档次。城郊耕地面积较小的街道不宜建农业园区的,着手进行村居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土地和集体资产合作,村民变股民、村民变居民),8月底完成整体方案计15分,达标一个村计加10分。建设农业园区的镇(街道)实施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方案并达标1个村加10分。 3.农业招商引资以招引单个农业项目投资额达到500万元,或在集聚区新增农业项目投资总和达到500万元为起点,根据实绩排名,名次居中计25分,分列前后名次分别增减1分,未达基数不计分。 4.秸秆禁烧。全面实行禁烧计25分,一季有两个着火点扣减12.5分,两季分别有两个着火点不得分。 二、考核及评奖办法 农业工作先进区考核,采取季节性工作分季考核和年度工作年终考核的办法,按得分名次,设农业工作先进区一名,奖励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10万元;产业推进工作组实行月考制,每月由各组汇报工作,排出名次,年终根据综合排名,第1名奖励4万元,第2名奖励3万元,第3名奖励2万元,同时,根据各产业组的得分及综合排名安排工作经费;先进镇(街道)考核,根据考核具体内容分别考核,年终根据考核得分排名设一等奖2名,奖励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5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2万元。 附件: 1.2009年度各区农业工作考核表 2.2009年度各产业组(研究所)农业产业推进工作考核表 附件1-1:2009年各区农业工作考核表 海陵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计分方式蔬菜产业 新建设施果蔬和花卉苗木等基地面积4000亩以上。2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培植一个销售过1000万元联结本地农户的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业企业。15申报确认 推广无公害生物农药“直补”1万亩次以上,完善5个优质放心菜直销点建设;培植1个“净菜”配供企业。1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园区建设 现代农业园区经营性收入比上年增长80%以上。2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新建农产品贮藏冷库1000平方米以上,农产品加工车间300平方米以上。10申报确认 新建万头生猪养殖小区,引进种猪250头以上,扩繁苏姜猪100头以上。10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新建1家农副产品加工或种养企业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利用外资实现零突破另加10分。10(+10)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龙头企业 建设集屠宰、冷藏为一体的规模企业1个。10由市发改委进行专项考核 新增农业企业总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园区企业单独考核),市级龙头企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单个企业注册资本、单体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市级龙头企业销售入库税金增幅15%以上;培植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10外向型农业 实际利用外资800万美元以上。30由市农业招商引资办公室进行专项考核 农产品出口额600万美元以上。20村居管理体制改革 9月底前完成村居管理体制改革整体方案,并通过认定。城郊斜桥村和新胜村,进行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年底前改革达标并通过验收。30由市委农工办牵头,市民政局参加,组成专项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秸秆禁烧 全面实行秸秆禁烧。30按市政府专项考核办法计分 注:镇(街道)考评结果将影响区考核得分。 附件1-2:2009年各区农业工作考核表 高港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计分方式花卉苗木产业 新建花卉苗木基地和设施果蔬面积5000亩以上。30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培植两个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20申报确认园区建设 建成集兰花、观赏苗木、设施观光葡萄为一体的1000亩农业生态园(许庄街道)。1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新建设施农业基地1500亩以上(胡庄镇)。1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新建设施农业450亩以上(白马镇)。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建成御庐园避雨葡萄大棚400亩以上(永安洲镇)。5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启动养殖小区道路水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规模项目一个以上(大泗镇)。10申报确认龙头企业 集泰公司银杏加工取得自营出口权,加工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10由市发改委进行专项考核 新增农业企业总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园区企业单独考核),市级龙头企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单个企业注册资本、单体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市级龙头企业销售入库税金增幅15%以上;培植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10外向型农业 海峡两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完成报批工作,启动市场运行。20申报确认 实际利用外资1200万美元以上。30由市农业招商引资办公室进行专项考核 农产品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20村居管理体制改革 9月底前完成村居管理体制改革整体方案,并通过认定。城郊蔡滩村和马厂村,进行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年底前改革达标并通过验收。30由市委农工办牵头,市民政局参加,组成专项考核小组进行考核秸秆禁烧 全面实行秸秆禁烧。30按市政府专项考核办法计分 注:镇(街道)考评结果将影响区考核得分。 附件1-3:2009年各区农业工作考核表 农业开发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计分方式新注册农业企业 新注册5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个以上。30申报确认新农村建设 选择中菱村,进行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试点改革。20申报确认,增加1个试点村加5分 借鉴丹阳界牌经验,经营土地取得明显成效;规划建设好集中居住区,占地面积50亩以上。50申报确认 启动无项目拆迁工作,年内拆迁安置392户以上。50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农业招商引资 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40由市农业招商引资办公室进行专项考核生产经营性税收 生产经营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50%以上。30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秸秆禁烧 全面实行秸秆禁烧。30按市政府专项考核办法计分 注:镇(街道)考评结果将影响区考核得分。 附件1-4:2009年各区农业工作考核表 泰州经济开发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计分方式压缩稻麦面积 通过调整结构压缩稻麦面积比例达15%以上。50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村居管理体制改革 9月底前完成村居管理体制改革整体方案,并通过认定。城郊东明村和刘庄村,进行土地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年底前改革达标并通过验收。80由市委农工办牵头,市民政局参加,组成专项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农业招商引资 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60由市农业招商引资办公室进行专项考核秸秆禁烧 全面实行秸秆禁烧。60按市政府专项考核办法计分 注:镇(街道)考评结果将影响区考核得分。 附件2:2009年各产业组(研究所)农业产业推进工作考核表产业组牵头部门考 核 内 容分值计分方式弱筋小麦发改委 在市区帮助引进一个弱筋小麦深加工或经营企业。100综合考评加工蔬菜农委 帮助市区规模蔬菜生产基地与上海对接,并建立直销窗口3个以上。100综合考评特色水产(河蟹) 农委 在市区建设集吃、购、娱为一体的休闲渔业集聚区,在市区新建河蟹品牌直销店5个,直销河蟹80吨以上。100综合考评银杏供销社 供销系统内收购银杏7000吨以上,加工银杏1400吨以上(其中天恒400吨、集泰1000吨),直销5000吨以上。100综合考评苏姜猪(水禽)牧院 完成苏姜猪2-3个新品系扩繁场建设(其中市区1个),规模达到500头母猪群;完成推广“苏牧1号”白鹅10万只以上。100综合考评畜禽农委 在市区新建一个规模养殖小区、新建或改建1个苏姜猪扩繁场(不与牧院重复);在全市创建清洁健康养殖示范点40个以上。100综合考评绿色稻米粮食局 在全市建立优质稻谷生产基地5万亩以上,其中市区1万亩以上;引江河大米品牌创泰州市知名商标;在市区新增1家以上凤城放心粮油连锁直销店。100综合考评花卉苗木农委 帮助做好泰州长江大桥湿地公园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上争城市森林公园项目。100综合考评农业旅游旅游局 在市区申报创建省级农业旅游品牌1个,帮助市区争取省级乡村旅游专项资金项目2个。100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