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4日
有效性:有效
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市政府法制局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为进一步鼓励全市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制定《关于泰州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起草。
2.为加快推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强化目标考核工作,制定《关于对各市(区)、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起草。
3.为落实我市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确保服务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制定《2009年度泰州市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
4.为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经济增长,制定《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由市经贸委负责起草。
5.为合理规划市区农贸市场布局,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泰州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由泰州工商局负责起草。
6.为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做好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制定《泰州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由市地税局负责起草。
7.为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制定《关于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由泰州工商局负责起草。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制定《泰州市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2.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3.为加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制定《泰州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泰州市市区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4.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泰州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细则》,由市残联负责起草。
5.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泰州市预防工伤工作规则》,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6.为激发社会创业热情,加快富民强市步伐,制定《泰州市全民创业工作意见》,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7.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维护老龄群体合法权益,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
8.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由市民政局负责起草。
(三)加强征地管理工作,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程序。
1.为加强市区征地管理,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市国土局负责起草。
2.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程序,落实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泰州市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由市国土局负责起草。
(四)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为加强城市照明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美化城市夜景,制定《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2.为规范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促进户外广告泊位资源合理利用,制定《泰州市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实施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3.为加强广告招牌设置管理,美化市容环境,制定《泰州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管局负责起草。
4.为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城市建设顺利进行,制定《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重置价格及附属设施补偿价格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发放标准的通知》,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5.为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制定《泰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6.为加强市区白蚁防治行业管理,控制白蚁危害,制定《关于加强市区白蚁防治行业管理的通知》,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7.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泰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8.为加强配建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制定《泰州市区保障性安居房配建实施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起草。
(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为加强高层次人才及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意见》和《泰州市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起草。
2.为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泰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起草。
3.为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泰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起草。
(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1.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制定《泰州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市经贸委负责起草。
2.为规范市区第三产业环境保护行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制定《泰州市第三产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由市环保局负责起草。
3.为加强我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制定《泰州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由市环保局负责起草。
4.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泰州市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由市环保局负责起草。
(七)加强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更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1.为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和畅通,制定《泰州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起草。
2.为加强航道管理,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制定《泰州市航道管理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起草。
3.为加强航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制定《泰州市航道工程管理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起草。
4.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保证工程完好和安全,制定《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起草。
5.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制定《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起草。
(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
1.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建设创新型城市,制定《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起草。
2.为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制定《泰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起草。
(九)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为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关于落实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泰州市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的通知》,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
(十)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大力发展高科技产品。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机构、项目等方面管理工作,制定《泰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泰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泰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泰州市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泰州市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办法》、《泰州市科技专项费用管理办法》、《泰州市外资研发机构认定办法》和《泰州市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起草。
(十一)需统筹兼顾的其他热点问题。
1.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泰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市农委负责起草。
2.为贯彻《江苏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制定《泰州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由市计生委负责起草。
3.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建设许可程序,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的意见》,由市人防办负责起草。
4.为加强我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制定《泰州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起草。
5.为建立完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化解市本级非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起草。
二、有关要求
1.制定规范性文件,要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决策;要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充分运用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兼顾合理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及时将规范性文件草案连同送审报告、制文依据及起草说明,一并报市政府法制局审核。
4.市政府法制局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业务指导,提前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质量。对未列入2009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予审核。确属事先无法预见且因政府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起草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正常程序办理。
附件:200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2009年度泰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部门
送审时间
1
泰州市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2009.01
2
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重置价格及附属设施补偿价格的通知
市建设局
2009.01
3
关于调整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发放标准的通知
市建设局
2009.01
4
关于泰州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市外经贸局
2009.02
5
关于对各市(区)、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市外经贸局
2009.02
6
泰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2009.02
7
泰州市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实施办法
市城管局
2009.02
8
泰州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2009.02
9
泰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2
10
2009年泰州市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意见
市发改委
2009.03
11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市经贸委
2009.03
12
泰州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
泰州工商局
2009.03
13
泰州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施细则
市地税局
2009.03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2009.03
15
泰州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2009.03
16
泰州市市区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2009.03
17
泰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意见
市人事局
2009.03
18
泰州市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
市人事局
2009.03
19
泰州市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管理办法
市经贸委
2009.03
20
泰州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2009.03
21
泰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3
22
泰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3
23
泰州市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3
24
泰州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市农委
2009.03
25
泰州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细则
市残联
2009.04
26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市民政局
2009.04
27
泰州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
市计生委
2009.04
28
关于落实互联网联网单位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市公安局
2009.04
29
泰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市建设局
2009.05
30
泰州市第三产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2009.05
31
关于泰州市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
2009.05
32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开发利用的意见
市人防办
2009.05
33
泰州市预防工伤工作规则
市劳动保障局
2009.06
34
泰州市全民创业工作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2009.06
35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国土局
2009.06
36
关于加强市区白蚁防治行业管理的通知
市建设局
2009.06
37
泰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市建设局
2009.06
38
泰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市知识产权局
2009.06
39
泰州市农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6
40
泰州市科技专项费用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6
41
泰州市外资研发机构认定办法
市科技局
2009.06
42
泰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市人事局
2009.07
43
泰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市人事局
2009.07
44
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的通知
市公安局
2009.07
45
泰州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市信息产业局
2009.07
46
关于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
泰州工商局
2009.08
47
泰州市区保障性安居房配建实施办法
市建设局
2009.08
48
泰州市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2009.08
49
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市水利局
2009.08
50
泰州市专利资助奖励暂行办法
市知识产权局
2009.08
51
泰州市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市国土局
2009.09
52
泰州市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市环保局
2009.09
53
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2009.09
54
泰州市航道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2009.10
55
泰州市航道工程管理办法
市交通局
2009.10
56
泰州市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市科技局
2009.10
57
关于化解市本级非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2009.10
58
关于加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