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下达2007年度小城镇和市级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考核指标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6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07]75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健全小城镇规划建设目标考核体系,根据2006年工作实绩和2007年全市总体目标的要求,现将《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考核指标》以及泰州市重点中心镇动态管理考核表下发给你们,希抓紧进行分解和落实,同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1.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考核指标
2.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3.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考核主要指标说明
4.泰州市重点中心镇动态管理考核表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考核 指标 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考核指标
序号
目标名称
单位
总目标
目 标 分 解
靖江
泰兴
姜堰
兴化
海陵
高港
1
完成省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庄平面规划编制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
完成市级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编制年限至2020年
%
100
100
100
100
100
3
完成详规编制
个
28
6
6
6
6
2
2
4
建设投入
合 计
亿元
262
48
54
42
60
24
34
5
县城镇
亿元
147
36
24
24
26
10
27
6
生产性建设投入
合 计
亿元
96
13
15
16
22
13
17
7
县城镇
亿元
50.5
10
6
8.5
9
3
14
8
市政道路建设面积
合 计
万M2
158
21
40
29
40
8
20
9
县城镇
万M2
96
16
20
21
21
4
14
10
人均公共绿地增长
县城镇
M2
1
1
1
1
1
1
11
绿化覆盖率增长
县城镇
%
2
2
2
2
2
2
12
住宅建设面 积
合 计
万M2
119
20
30
30
50
15
24
13
县城镇
万M2
109
15
20
23
25
8
18
14
创建康居示范村
省 级
个
6
1
1
1
1
1
1
15
市 级
个
10
2
2
2
2
1
1
16
民房建在规划点上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7
完成环境整治试点村建设
个
19
2
4
5
5
1
2
18
“禁实”乡镇达40%
%
40
40
40
40
40
40
40
附件2:
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目 标 名 称
项目得分
备注
1
完成省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
15
★
2
完成市级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年限至2020年
10
▲
3
完成详规编制
5
4
建设投入
合 计
4
5
县城镇
4
6
生产性建设投入
合 计
4
▲
7
县城镇
4
▲
8
市政道路
建设面积
合 计
2
9
县城镇
2
10
人均公共
绿地增长
县城镇
4
11
绿化覆盖率增长
县城镇
4
12
住宅建设面积
合 计
2
13
县城镇
2
14
创建康居示范村
省级
10
■
15
市级
3
■
16
民房建到规划点上
5
★
17
完成环境整治试点村建设
15
■
18
“禁实”乡镇达40%
5
▲
注:①有▲超额完成可加分,单项加分不超过该项目得分的50%。
②有■未完成扣该项目全部得分,超额完成加分上不封顶。
③有★未完成扣该项目全部得分。
附件3:
2007年度小城镇规划建设主要指标说明
一、时间
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二、统计口径
考核时,按月报季报为依据。数值指标方面,主要检查台帐及相关批准手续;规划及其他管理项目方面,主要检查批准文件及相关资料。市重点中心镇动态管理发展潜力方面的考核,以当年的统计年鉴作为最终依据,如考核统计数据与统计年鉴有较大区别,则下一年度的考核该项目不予加分。
三、有关项目
1.三大类型及环境整治、居住示范点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居住示范点及环境整治村庄建设工作,作为今年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重点,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否则,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建设投入指公共建设、生产建设、基础设施、住宅建设的总投入,其中公共建设指文、卫、体设施及各类市场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指道路、路灯、排水、桥梁、防洪堤、自来水厂、环卫设施、绿化等。建设投入超额完成不加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3.道路、住宅面积指标按2010年规划人均指标和2006年底现状人均指标年平均建设量考核。
4.市政道路建设面积指城镇规划区内3M以上黑色路面、砼体路面。
5.市级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占全市小城镇建设的20%。
附件4:
泰州市重点中心镇动态管理考核表(一)
(规划建设管理方面)
市 镇 考核年度 考核得分 名次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基本分
评分标准
一、规划
(16分)
1
三大类型及居住示范点、环境整治村建设规划编制
5
完成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2
完成一般村庄平面布局规划编制
3
完成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3
完成总体规划修编,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规划
5
完成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4
编制详细规划,按程序审批,严格执行规划
3
完成3个详规得3分,少一个减1分
二、投入
(10分)
5
建设总投入,年递增12%以上
5
完成得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6
生产性建设投入大于总投入的30%
5
完成得5分,每增加10%加1分
三、市政公用
(16分)
7
新建市政道路的面积不少于1万㎡
4
完成得3分,未完成酌情减分
8
自来水建设,镇区自来水普及率100%,镇域普及率大于95%
2
达标得2分,不达标酌情减分
9
镇区道路、广场、小区有消火栓
2
达标得2分,不达标酌情减分
10
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有污水集中处理厂,镇区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率大于80%
2
达标得2分,不达标酌情减分
11
燃气建设,镇区有液化气灌装站,燃气普及率大于95%以上
2
达标得2分,不达标酌情减分
12
路灯建设,条条道路有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
2
达标得2分,不达标酌情减分
13
镇区道路设置地名标牌
2
达标得2分,不达标酌情减分
四、园林绿化
(12分)
14
镇区有相当规模的园林不少于一处
3
有多处可酌情加分,达标得3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15
镇区道路有行道树
3
达标得3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16
镇区单位绿化覆盖率大于30%
3
达标得3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17
人均公共绿地大于7平方米
3
达标得3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五、住宅建设
(13分)
18
民房建在规划点上
5
未建在点上得0分
19
村镇建设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有关标准
2
达标得5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20
镇区住宅建设,综合开发率大于80%
2
达标得2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21
镇区住宅人均建筑面积大于30平方米
2
达标得2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22
小区物业管理,新建小区100%,旧住宅区大于60%
2
达标得2分,未达标酌情减分
六、镇容环境
(10分)
23
住宅小区、居民住户设置门牌、楼幢牌、户室牌
2
设置完善得2分,不完善酌情减分
24
镇域有垃圾填埋处理场一处
2
有得2分,无扣2分
25
镇域农户改厕率大于85%,镇区无露天粪坑
2
查资料,不足85%酌情扣分
26
镇区每平方公里水冲公厕不少于2处
2
少1个扣1分
27
镇区小区、道路有垃圾收集设施
2
设施完善得2分,不完善酌情扣分
七、管理(23分)
28
成立村镇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定期开会研究相关问题,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4
发生事故得0分
29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2
不规范酌情扣分
30
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健全、规范、运转正常
5
正常得5分,不正常酌情减分
31
完成居住示范点建设
2
完成任务得2分,否则不得分
32
创建省、市级城市化示范镇
5
创建省级得5分,市级得3分
33
创建省、市康居示范村各1个
5
省级得5分,市级得3分,多创建一个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
考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泰州市重点中心镇动态管理考核表(二)
(发展潜力方面)
市 镇 统计年度 潜力指数
序号
指标名称
统计情况
权数
发展潜力基数
1
镇域人口(人)
11.1
2
镇区面积(公顷)
11.7
3
镇区人口(人)
12.7
4
城市化水平(%)
6.2
5
GDP总值(万元)
15
6
人均GDP(元)
8.2
7
可用财政收入(万元)
9.5
8
人均可用财政收入(元)
10.3
9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8.5
10
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劳动力比重(%)
6.8
统计员: 审核: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