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泰州产业园区

江苏泰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泰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泰州市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07日 有效性:有效
海陵、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泰州市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七日


泰州市迎接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OO6年4月)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定于2006年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苏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和评分标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评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⒈党政机关:定点检查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随机检查一市级局(委、办)、一区政府。
⒉学校:随机检查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非师范类中等学校,一所非师范类高校,一所师范院校。
⒊新闻媒体:定点检查市电视台所有自办节目的片头、市党报、市级网页;随机检查市电视台任一频道的一个新闻节目、一个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一其他市级报纸,一市级电台一个小时的广播节目。
⒋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随机检查火车站或汽车站,一银行或邮局、医院,一影剧院或体育馆、博物馆、公园,一大型商场;随机检查街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各3处。
二、评估内容
二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主要围绕综合管理、普及应用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总分值为260分,其中主管部门60分、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二类城市评估合格的标准为总分182分以上(即总分的70%以上)。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月-2006年4月)。
海陵、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6年5月-2006年6月)。
海陵、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责任单位根据《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帐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⒈海陵、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要求,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⒉完成迎评台帐资料的准备和自查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语委)办公室。
⒊6月底前分别完成辖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7月至9月)。
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责任单位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⒈市语委对市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全市迎评材料。海陵、高港区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语委)对区属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全区迎评材料。
⒉在海陵、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语委加强重点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⒊市迎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推进会,确保各项迎评工作按时完成。
⒋8月中旬,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四个方面进行互查。
⒌市语委办公室于8月底组织模拟评估检查。
⒍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向省提出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2006年10月至12月)。
⒈做好接待准备,接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评估检查。
⒉按照省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制订完善管理措施(4月底前完成)。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政府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中体现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要求。涉及到的主管部门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市城管)局、交通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体育局、信息产业局,市总工会、妇联,泰州日报社,市旅游局,市工商局、邮政局以及各区政府办公室。银行、保险等行业参照执行。
(二)建立迎评台账材料(7月底前完成)。
⒈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项目和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准备,并于7月底前分别报市和区语委办公室汇总。
⒉主管部门的台账资料由市语委办公室按照省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⒊由各区语委办公室提供的主管部门A6、A8、A10等三项材料于4月底前交市语委办公室。
(三)设置规范用语用字公益宣传牌(7月底完成)。
⒈市语委办公室负责在泰高路、凤凰路、鼓楼路、人民中路等路段分别设置永久性公益宣传牌1块,具体地点由市城管局和市语委办统一安排。海陵区、高港区、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在各政府(管委会)所在地设置2块永久性公益宣传牌。城区各学校在校园内设置4块以上永久性公益宣传牌。
⒉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等都要在本单位设置宣传(提醒)牌。市交通局负责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设置宣传(提醒)牌。宣传(提醒)牌由市语委办统一制作。
(四)强化社会宣传。
海陵、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有关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宣传力度,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
五、明确责任
对照《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
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海陵区、高港区及泰州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级人事(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管理和督查。
⒉市区迎春路、鼓楼路、人民中路等必查路段和主干道的不规范用字由市语委办牵头检查,督促整改由市城管执法(市城管)局负责,市工商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市语委办公室组织力量检查记录不规范用字,市城管执法(市城管)局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其他街道由海陵区、高港区和泰州经济开发区语委办公室负责牵头检查,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⒊市直学校、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迎评环境布置等,由市教育局负责;驻泰高校由各高校自行负责;海陵、高港区及泰州经济开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由各自文教(社会事业)局负责。
⒋泰州电视台、泰州人民广播电台、泰州广播电视报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广电局负责;泰州日报、泰州晚报由泰州日报社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上述单位督查。市政府网站由市发改委负责。
⒌火车站、长途客运中心和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负责。
⒍商业、邮电、文化、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主要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分别由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市文明办督查(以上督查的内容还包括被查单位的迎检材料准备及台账资料建设等情况)。
⒎市财政局为迎评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附件:⒈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
⒉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党政机关指标任务分解表
⒊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校指标任务分解表
⒋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新闻媒体指标任务分解表
⒌泰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指标任务分解表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