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6年03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2006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行政监察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更好地为实现“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目标、建设和谐美好新泰州提供服务保障。
一、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调查、掌握有关情况,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工商等机关的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政府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利用行政权收受贿赂的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治理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把建立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贯穿在工作的始终,结合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二、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重要指导思想,重点围绕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转变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泰州等政策措施开展督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实施后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执行《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的监督检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的实施;四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城同创”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的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支持和保护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谋划发展、勇于实践的积极性,配合有关部门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行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坚决反对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在继续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同时,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在解决教育、医疗、环境污染、安全生产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二是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积极推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三是深入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治污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确定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各十家重点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严格按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厉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是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点查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的事故,并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责任追究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范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努力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继续抓好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更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跑官要官、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放任纵容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深入治理一些地方和部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问题,继续解决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的问题。开展对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兼薪兼奖金福利及吃财政“空饷”问题的清理。二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党政领导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力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开展对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深入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快推进集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政府采购及药品采购等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性招投标中心建设。按照省里确定的2006年为制度建设推进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制度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制度建设工作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的落实,发现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要求。四是深入推进政府决策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重要会议旁听制度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严格执行《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提高公开实效;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聘请政务公开督察员,定期不定期对政府机关部门的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继续抓好厂务和村务公开,全面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五、大力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认真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以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张云泉等为榜样,对政府工作人员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树立“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挖掘和利用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和载体,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进一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群众投诉的办理机制,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深化“为发展服务,让群众得益”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实效,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权责一致。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或不正当的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六、严肃查处公务员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贯彻从严治政方针,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查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政纪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政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收受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注意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并根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继续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整合信访资源,推进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切实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件。按照全市党政干部下访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化党政干部下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责任机制和督查考核机制,更好地发挥党政干部下访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