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贯彻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4年06月21日 政策文号:泰政办发[2004]116 有效性:失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已颁布施行,现就贯彻该规定的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各地应严格依照苏政发(2004)4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模标准调整后,各工程建设单位对依照规定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直接发包方式发包的工程,仍应按照《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入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承发包交易,并办理相关直接发包手续。
三、进一步加强对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交易管理工作。对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参照《泰州市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承发包。
四、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各地不得再以办理核准书、信用管理手册等为条件,限制其他地区的投标企业参加本地区的工程投标。过去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相符合的限制招标人、投标人行为的相关文件及条款(含泰政复(2002)31号文)一律取消。


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江苏泰州产业园区

江苏泰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泰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