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市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 加速绿色能源产业升级
新能源产业
产业升级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6日
近日,滨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战略定位、目标设定、应用布局到服务保障进行全面部署,旨在通过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为区域能源结构转型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总体思路与战略定位
作为东部沿海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新能源产业集聚区,滨海市立足“双碳”目标要求,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意见》明确,要坚持“分布式为主、集中式为辅”的发展路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政策扶持为保障,推动光伏发电与工业、建筑、农业、交通等领域深度融合,构建“应用带动产业、产业支撑应用”的良性发展格局。同时,通过完善产业链条,吸引光伏装备制造、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优质企业落户,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绿色能源产业集群。
二、发展目标与阶段规划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现跨越式发展,累计装机容量较此前显著提升,形成一批技术领先、模式创新的示范项目和产业园区。在产业培育方面,重点扶持具备核心技术的光伏产品制造商,培育一批掌握智能运维、储能集成等关键技术的系统集成商和运营服务商,推动产业从单一发电向“发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转型。此外,通过示范引领,逐步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三、应用场景与重点领域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多元化应用,《意见》明确了四大重点领域。在工业领域,鼓励大型工业园区、高耗能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停车场等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建筑领域,支持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按照绿色建筑标准配套建设光伏设施,推动存量建筑光伏改造;在农业领域,推广“光伏+农业大棚”“光伏+养殖”等复合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交通领域,探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停车场等场所建设光伏设施,构建绿色交通能源补给网络。
四、管理服务优化举措
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落地难题,《意见》从全流程管理入手推出系列便利化措施。备案流程方面,实行“一网通办”线上备案,简化项目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建设条件方面,明确不同应用场景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建立项目建设负面清单;并网服务方面,要求电网企业优化并网流程,提供免费并网检测和技术指导,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发电;结算服务方面,完善电费和补贴结算机制,确保发电收益及时到账,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五、政策扶持体系构建
《意见》强化政策协同,形成“补贴+金融+节能”多维支持体系。在补贴方面,对经市级认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在享受国家、省级补贴基础上,给予额外度电补贴,补贴期限为项目并网发电后两年;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光伏项目的信贷产品和保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利率优惠和融资担保;在节能扶持方面,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节能降耗考核激励范围,对成效显著的企业和园区给予表彰奖励。
六、组织保障与协同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滨海市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发改、工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部门力量,定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业务协同,比如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备案和规划指导,工信部门推动工业领域应用,自然资源部门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电网企业做好并网服务等,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滨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迈入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通过政策引导、服务优化和产业培育,不仅将加速区域能源结构绿色转型,还将吸引更多光伏产业链企业落户,为滨海市打造全国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基地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滨海市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动态调整完善支持措施,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