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契税政策延续3%利好投资招商
税收政策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在推动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框架下,江苏省近期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稳定维持在3%水平。这一决策遵循国家契税法的要求,确保新税制实施平稳过渡,为房地产市场注入确定性,强化江苏省对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吸引力,助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契税立法背景与总体思路
契税法于2021年由全国最高立法机构正式通过,其施行年份定于2023年。该法律明确契税税率范围为3%至5%,赋予各省自行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及减免政策权限。江苏省在此框架下,通过地方立法程序审核相关决议,秉承税制平移的核心原则,保持现行税负结构基本不变。此举避免因税率变动引发市场震荡,保障税收征管的连贯性与公平性,同时巩固江苏省作为经济大省的竞争力基础。通过平稳衔接新法,江苏省为纳税人提供透明稳定的预期,减少政策不确定性对交易行为的干扰。
二、税率决策的具体依据与经济考量
基于《江苏省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现行契税税率已长期设定在3%,达到法定范围最低值。立法审议过程中,相关部门聚焦国家税制平移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延续这一低税率。评估要素包括江苏省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的稳定性与居民消费能力现状。上调税率至更高档位虽理论上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将直接提升房产购置成本和土地交易负担,潜在推高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税负,反而抑制房地产活力与经济回暖。相反,维持最低3%税率,有助于缓解纳税人资金压力,鼓励住房消费与土地有效利用,为招商引资创造有利低税环境。
三、差别税率政策的审慎处理
契税法允许各地对不同主体或房屋类型设定差别化税率,但江苏省在立法讨论中排除此选项。根据财政部门公开发布的分析报告,江苏省当前房地产供需结构处于平衡状态,实施差别税率需在最低3%基础上提高部分领域征收水平。这可能导致特定区域或群体承担额外税负,打破现有市场秩序,诱发价格波动与投资信心下滑。由此,江苏省选择单一统一税率,吻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核心目标——稳定地价、房价与长期预期。未来,省相关部门将监测经济数据变化与宏观政策调整,如确需引入差别机制,会基于系统研究后实施。
四、契税减免政策的细化实施
契税法第七条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的具体情形,江苏省立法细化了执行办法。第一种情形涉及土地房屋因公共利益被征用后重新购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时,成交价款不超过补偿额部分豁免契税,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选择产权调换方式时,差价未缴纳免征契税,支付差价则仅对差价征收。第二种情形针对不可抗力导致住房灭失后的重新购置,延续免税优惠。这些条款突出对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确保纳税人遭遇突发事件时税负可控。此外,个人购房家庭优惠由国务院统一规定,江苏省承诺快速执行中央决策。
五、政策实施预期与区域经济影响
江苏省契税政策的延续,被视作优化商业生态的关键举措。低税率环境降低了企业入驻土地购置成本和个人置业门槛,显著提升江苏省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尤其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与产业升级中发挥杠杆效应。市场专家观点指出,稳定税率避免税负波动扭曲资源配置,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为其他领域提供支撑。长期看,此举维护交易行为合规性,增强江苏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相关监测机制已建立,用于实时评估政策效能,确保契税制度在激发市场活力中实现可持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