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共服务采购扩容新规释放市场活力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3日
泰州市将15类公共服务纳入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全市2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实行统一采购,此举旨在提升财政资金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为招商引资营造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政策核心内容与新增领域
泰州市本年度修订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首次将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就业技能培训、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大病保险承保服务、文化惠民工程等15项公共服务纳入强制采购范围。新规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对单笔2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支出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法定采购程序实施,覆盖领域较往年增长40%,重点延伸至民生保障与企业发展支撑类项目。
二、采购规模与执行标准
根据财政数据,泰州市公共服务类采购规模连续三年保持15%以上增速。本次调整后,全市预计新增300余个采购标的纳入监管体系,单项目采购限额从原有50万元下调至20万元,扩大监管覆盖面的同时明确三级审核机制:采购单位内控初审、财政部门合规复审、审计部门效能终审,确保资金使用全程留痕。
三、制度设计与财政改革协同
新政策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
1. 建立“采购需求—绩效目标—资金拨付”联动机制,要求采购单位在立项阶段提交可量化服务指标;
2. 推广“框架协议+订单管理”模式,对培训服务等高频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动态考核;
3. 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领域设置30%的定向采购比例,配套履约担保保险制度降低风险。
四、市场效应与长效机制
第三方评估显示,公共服务采购透明化显著激发市场活力:
- 供应商库扩容至2000余家,较政策实施前增长120%,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占比达65%;
- 采购周期平均压缩至45天,较传统采购模式效率提升50%;
- 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法”后,文化惠民类项目受众覆盖面扩大3倍。
监管部门同步构建“采购大数据预警系统”,对价格异常、履约偏差等情形实时介入,倒逼服务质量升级。
五、区域协同与制度创新
作为长三角政府采购一体化试点城市,泰州将探索:
1. 跨区域联合采购机制,共享职业技能培训等标准化服务供应商资源;
2. 推行“服务验收公众参与制”,在大病保险等项目引入受益方评价权重;
3. 建立绿色采购通道,对科技创新型服务企业实行资格预审豁免。
此项改革预计年内带动10亿元规模的公共服务市场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