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以南通通州湾为支点打造长三角一体化“蓝色板块”
长三角
所属地区:江苏-南通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为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江苏正聚焦海洋领域建设,通过优化沿海经济带布局、整合港口航道资源、推进能源基建与生态治理协同,强化招商引资与产业升级,着力打造长三角城市群北向发展的“蓝色板块”,为区域协同发展注入海洋经济新动能。
一、构建陆海统筹的沿海经济带发展新格局。江苏坚持生态优先、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推动沿海经济带建设与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加快港产城融合发展,引导基础产业向沿海布局,重点培育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集群。南通、盐城、连云港等沿海城市依托各自资源禀赋,强化产业协同,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又相互联动的沿海经济发展带,提升对长三角北翼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吸引优质项目向沿海集聚,促进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高地。
二、打造协同高效的港口航道联动体系。江苏统筹沿江沿海港口布局,推进港航资源整合与一体化发展机制建设,强化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功能。南通通州湾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加快规划建设,着力完善江海河联运集疏运体系,强化跨江联动,目标成为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州(太仓)港深化与上海港合作,定位上海港远洋集装箱运输喂给港,拓展近洋航线,提升集装箱运输效率。连云港港推进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加密远洋航线,提升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功能,完善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增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物流服务能力。同时,加快淮河出海通道建设,实施淮河入海水道叠加二级航道工程,支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南京港、苏州港、连云港港、盐城港、南通港等重点港区推进进港铁路规划建设,提升集疏运效率,鼓励通过交叉持股等方式深化港口间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三、推进绿色低碳的跨区域能源网络建设。江苏结合区域资源特点,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项目,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体系。沿海地区依托广阔海域和滩涂资源,重点发展海上风电,推动风电产业与海洋经济融合发展,打造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加强与长三角周边省市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互联互通,推进跨区域电网、油气管网等建设,提升区域能源保障能力和供应稳定性。同时,推广能源清洁利用技术,支持沿海工业园区开展节能改造,助力长三角绿色低碳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
四、实施系统共治的跨界水体保护工程。江苏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的统筹规划与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实现污染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持续推进长江口综合整治,强化重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水资源及农业灌溉用水保护,严格控制陆域入海污染物排放,加强入海排污口监管,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加强与上海、浙江等周边省市在跨界水体治理方面的协作,共同制定治理方案,开展联合监测与执法,统筹推进长江口、杭州湾等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提升长三角区域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五、完善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保障体系。江苏结合相关规划编制,健全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体系,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立,统筹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设综合性研究机构,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组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洋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等平台作用,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攻关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海洋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同时,落实从严管理要求,完善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协调与融合发展,为“蓝色板块”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