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规划印发 打造全球领先开放创新示范区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为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科技部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长三角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原始创新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开放创新引领区"。该规划通过共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设立跨区域科技创新券等举措,着力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为招商引资提供更优质的创新环境和服务支撑,推动长三角地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一、规划定位与总体目标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将长三角区域定位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原始创新动力源、融合创新示范区、开放创新引领区"。规划提出两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共同体。这一战略定位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
二、重点建设任务与实施路径
规划从四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布局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前沿领域;二是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三是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四是共同推进开放创新,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具体实施上,将共建一批长三角实验室,加快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三、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创新
规划提出多项创新举措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支持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共同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券,实现企业异地购买科技服务;强化南京等中心城市创新辐射功能,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集群的带动效应。这些措施将有效打破行政壁垒,促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
四、政策保障与实施成效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将建立跨区域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协同和资源统筹。规划实施后,长三角地区将形成更加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显著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明显提升,对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通过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长三角地区将成为我国参与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的重要战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