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招商】国务院批复泰州城市总体规划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明确将泰州定位为长三角地区重要节点城市,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区域协同和集约用地等措施,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此次规划批复为泰州市招商引资提供了政策支撑,将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与城乡融合发展。
一、规划核心内容与目标定位
批复要求泰州市在63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城乡统一管理,到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不超过12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平方公里以内的目标。规划强调分类引导市域发展,重点培育县域经济和高潜力重点镇,同时深化与苏南、苏中、苏北的交通互联与产业协作,主动对接长三角城市群发展战略。
二、空间布局优化与基础设施提升
规划提出增强城市内部功能分区科学性,通过完善路网体系提升交通“微循环”能力,解决城区拥堵问题。泰州市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优先利用存量土地资源,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此外,批复要求加强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灾韧性。
三、区域协同与产业联动发展
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泰州市被赋予衔接南北的枢纽功能。规划明确支持泰州与周边城市共建产业链,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形成区域互补格局。同时,依托沿江港口资源,推动跨区域物流网络建设,促进生产要素高效流动。
四、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批复强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路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沿江岸线开发强度。泰州市需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推广节地型城市建设模式,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等创新机制。规划还要求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延续“水城一体”的传统风貌特色。
此次规划批复标志着泰州市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通过系统性优化城市功能与空间结构,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新动能。未来,泰州市需结合规划要求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