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4年9月16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改革,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意见》,做好贯彻落实,现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实施意见》?
建筑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对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建筑业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平稳发展阶段,我市建筑业面临着旗舰型企业偏少、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亟需加以政策引导扶持,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市场空间,创新建筑建造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实施意见》制定主要遵循以下三点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建筑业存在的问题短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市场空间,着力突破发展瓶颈,破解发展难题。二是注重系统思维。既注重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也注重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既重视做大规模,也重视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推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实现建筑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政策环境优化,持续开展招标投标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项目资金支付,加大金融支持和激励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共分五个部分、十六条:
(一)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各地、各部门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应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标。促进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建立建筑业企业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在镇央企、国有企业、市内优势企业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结对联合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全力支持企业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机遇。
(三)创新建筑建造方式。有序推进BIM技术在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发挥政府投资工程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完善绿色建造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绿色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部品生产、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
(四)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深化招标投标改革,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推进“评定分离制度”和“招标人评标准备制度”,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建筑税收协同共治管理机制,财政、住建、税务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服务合力。
(五)加大支持服务力度。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担保要求,帮助建筑业企业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行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险为主的工程担保制度。对在产值提升、外埠市场开拓、资质晋升、项目创优、科技进步等五个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奖励。各级政府要统筹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将建筑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建筑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五、《实施意见》的镇江特色有哪些?
《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我市充分考虑镇江实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特色措施:
一是促进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全市建筑业企业服务履约优势,鼓励市内建筑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先行配套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工程发包承包行为,桩基工程、装修装饰、消防等专业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上述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二是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力度,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价格得分予以一定比例的加分。
三是深化招标投标改革。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扩大综合评估法应用范围,改变单一价格竞争模式,倡导优质优价;在综合评估法中实施技术标和报价标两阶段开标评标,推行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已先行配套出台相关政策,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制度等四个方面有效防止以价格合围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串通投标、恶意低价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业产值提升、外埠市场开拓、资质晋升、项目创优、科技进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市住建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一、为什么制定《实施意见》?
建筑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对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建筑业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平稳发展阶段,我市建筑业面临着旗舰型企业偏少、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化水平较低等问题。亟需加以政策引导扶持,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市场空间,创新建筑建造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实施意见》制定主要遵循以下三点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市建筑业存在的问题短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拓宽市场空间,着力突破发展瓶颈,破解发展难题。二是注重系统思维。既注重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也注重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既重视做大规模,也重视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推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实现建筑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政策环境优化,持续开展招标投标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项目资金支付,加大金融支持和激励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共分五个部分、十六条:
(一)优化建筑产业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各地、各部门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中应明确一定比例的项目和标段,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标。促进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建立建筑业企业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在镇央企、国有企业、市内优势企业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结对联合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全力支持企业抢抓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机遇。
(三)创新建筑建造方式。有序推进BIM技术在建设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发挥政府投资工程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完善绿色建造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绿色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部品生产、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
(四)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深化招标投标改革,落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推进“评定分离制度”和“招标人评标准备制度”,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建筑税收协同共治管理机制,财政、住建、税务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服务合力。
(五)加大支持服务力度。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担保要求,帮助建筑业企业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行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险为主的工程担保制度。对在产值提升、外埠市场开拓、资质晋升、项目创优、科技进步等五个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奖励。各级政府要统筹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将建筑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建筑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五、《实施意见》的镇江特色有哪些?
《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我市充分考虑镇江实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特色措施:
一是促进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融合发展。切实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全市建筑业企业服务履约优势,鼓励市内建筑业企业参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先行配套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工程发包承包行为,桩基工程、装修装饰、消防等专业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上述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不得指定分包单位。
二是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力度,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主管预算单位要统筹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价格得分予以一定比例的加分。
三是深化招标投标改革。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扩大综合评估法应用范围,改变单一价格竞争模式,倡导优质优价;在综合评估法中实施技术标和报价标两阶段开标评标,推行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已先行配套出台相关政策,从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优化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全面推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制度等四个方面有效防止以价格合围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串通投标、恶意低价竞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持续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业产值提升、外埠市场开拓、资质晋升、项目创优、科技进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措施由市住建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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