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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镇江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15年镇江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印发
2015年镇江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申报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一星级)考核评分细则(试行)》(苏城市整治[2014]5号)的要求和标准,结合镇江实际,特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构建山水花园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深化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为载体,坚持创建标准,强化综合治理,突出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市容环境质量、规范日常环境维护、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五大主题,推动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建管并重、长效常态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具体包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郊接合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绿地、住宅小区、山体河道、易洼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等。
三、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一星级)考核评分细则(试
行)》具体要求,创建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及市容改善、日常环境维护、硬件设施建设、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28个项目。在抓好28个项目任务的同时,重点实施好“五大措施”。
1. 积极打造省级示范路、示范社区。按照打造亮点、提升品位的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市容示范路、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和促进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和品位提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已建成示范路、示范社区的督查与整改力度,建管并重,切实巩固示范创建成果,努力为“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
2. 扎实推进“931”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镇江市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要求,逐项细化,高进度、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实施城郊接合部和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缜密组织,确保成效。
牵头单位:市整治办,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各项目主体单位。
3. 大力开展市区市容环境提升“六大行动”。即:市容市貌美化行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局及各有关单位、各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突出抓好户外广告、店招标牌专项整治,拆除违章违规和过期广告,推动广告店招设置规范有序。全面清理沿街商铺、社区楼道等区域的乱贴乱画,整理规范空架线体,提升市容品位。占道经营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全面取缔流动摊点、倚门经营、乱堆乱放,严控车载经营、夜市排档,整治规范疏导点,提升管控效率;建设工地规范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规范工地作业和生活管理秩序,按规范要求设置冲洗池,配备保洁员,强化围挡规范整治和露土覆盖,保持建筑工地良好秩序。严查严处渣土及工程车辆违规运输和抛洒滴漏行为,实施长效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交通秩序畅通行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主体: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三小车”、车载经营整治力度,规范街巷车辆停放秩序,落实定点划线专人管理,按照定点、定时、有序的原则,实行市区部分次干道路夜间向社会开放停车,全面规范沿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划线停放,提升环境秩序;河道环境清洁行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主体: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河长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河道岸坡保洁和绿化树木养护,清理疏浚污染河道及支流,排查整治河道污染源,严控水体环境质量,提升河道景观;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强化物业小区管理人员培训,加强物业小区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强化小区内环卫、市政等公共设施管护,强化小区内违法建设的管理,绿化修剪养护及时,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小区内无卫生死角和杂草、坑洼积水、乱堆乱放、家禽饲养、违规养犬等不文明现象,除“四害”措施到位,提升住宅小区管理与服务品质。
4. 全面推进市场化清扫保洁全覆盖。构建机械化、一体化、市场化、常态化市区环卫清扫保洁作业长效管理体系,加密延长市区道路和街巷清扫保洁时间,提高环卫设施设备、公厕和垃圾收集容器等管护水平,形成道路、街巷、绿化隔离带清扫保洁和交通护栏清洗、“小广告”清除等市场化运作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
5. 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运行体系。在京口区、润州区全面建立形成网格长负总责、网格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的“网格化”运行机制,确保“干、查、督”闭合循环运行模式的规范、高效运行,逐步扩展到在丹徒区和镇江新区推行。在创建分解任务中,专门就责任主体和监督保障分别进行了明确。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善组织,全面发动。结合实际,调整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责任,健全创建网络进行部署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网络,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大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2015年6月中旬至9月中旬):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对照《2015年镇江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镇江市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以及省创建调研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倒排整治整改进度,创新举措,加大投入,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对重点、难点的动态性、区域性问题要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省调研反馈意见指出的城郊接合部和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等基础性问题要通过综合整治与升级改造相结合的方式,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快推进整改,确保长效。
第三阶段(2015年9月下旬至10月底):长效巩固,全面提升。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全面组织“回头看”,按照“整治一片、巩固一片、提升一片”的要求,不断强化长效机制的经费保障、人员配备和日常维护制度的规范运行,确保整治成果的巩固与提升。市创优办将会同市纪检监察、“931”整治办、“大城管”等相关人员组成联合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创建工作整治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尤其是对照省调研反馈意见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逐一督查督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各责任单位要大力营造创建氛围,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途径,宣传和展示创建成效。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台账资料,突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及亮点、特色工作,及时上报和上传有关台账资料,做到规范完整,不漏项,不缺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是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题中之义,市政府已成立创优领导小组,并下设3个工作组,适时将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辖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创建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创建班子,强化工作领导,形成领导靠前指挥、上下联动的创建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人员、资金、责任“三落实”。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针对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日常环境维护工作不到位等因素,各辖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将创建工作中涉及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梳理出来,既要下达整治任务,更要及时跟踪回访,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有奖惩。
(三)加强协同,强化联动。针对创建工作涉及到城市建设和管理诸多方面工作,在实施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牵头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缜密组织,督导推进。各责任主体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创优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自承担任务,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从严考核,强化监督。按照“干、查、督”的要求,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按照项目序时进度加大现场检查和跟踪督办力度,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及时整改。市“大城管”考核平台要严格考核标准,积极采取网格化考核模式,对日常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动态性较强的部事件实行定人、跨时段跟踪考核。市创建优秀管理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整治办和市大城管考核平台,定期召开调度例会,定期开展专题督查,全面推动和促进创建措施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巩固到位、各项任务实施到位。各级纪检部门对整治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镇江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进行问责处理。
(五)浓烈氛围,强化宣传。创建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建设优美的城乡居住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闻媒体等宣传单位要积极发挥主渠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批评、曝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加强居民群众的文明教育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文明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支持创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5年镇江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5年镇江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环境卫生和市容改善成效(4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标准
考核方式
序号
具 体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主体
监督保障
备注
1
城郊接合部
环境卫生整洁,市容秩序优良,基础设施配备满足居民生活。改造计划加快推进,绿地建设加快实施,城市出入口及交通干线形象得到展示。整治规划全面完成,组织实施科学有效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城郊接合部、城市出入口及交通干线
1
有城郊接合部整治规划,并全面实施整治
9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整治办

2
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巡查执法和维护管养等制度建立落实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3
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垃圾渣土、黑臭沟塘、违规广告和乱搭乱箭、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等问题全面消除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4
道路、照明、排水、公厕、垃圾收集站房(桶)等设施配备满足需求,功能完善
长效管理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5
城市重要出入口及交通干线整治成效明显,道路线型顺畅,建筑物整洁、绿化设施配套,富有特色、展示城市形象
长效管理
市交通局
市住建局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2

住区环境
城中村、集中成片棚户区、老旧小区环境全面整治,变化明显。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乱搭乱建有效控制,防火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无安全隐患,设施配套、景观塑造有成效。其他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到位,设施配套功能完好,整体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宜人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其他小区
6
有城中村、集中成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计划,并全面实施整治
9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住建局
市整治办

7
管理机制健全、体系完善,城中村、棚户区管理人员与制度全落实,老旧小区等居住小区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或政府托管
9月上旬
属地政府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8
容貌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设广告,以及毁绿、占绿等问题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9
路网贯通,路面完好;电力、通信、照明、燃气、供水、排水等设施配套完善,无私拉乱接和污水直接入河现象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市、区两级大城管

机动车停放设施合理挖潜、标线清晰、管理有序,非机动车定点停放、统一管理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10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善,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完好,无危旧房屋和用电等安全隐患
9月上旬
属地政府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3
背街小巷
道路平整、排水通畅、照明完好;保洁到位、管理有序、交通顺畅;店招标牌、疏导摊点、街景小品、绿化景观形成特色

随机抽查背街小巷
11
落实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街容街貌整洁有序,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12
道路管养到位,无破损坑洼;排水官网完善、通畅;路灯设置合理,灯亮;供电、通信等各类杆线无乱拉乱接等问题,安全美观;路内停车设施设置合理,6米以下巷弄禁止设置停车泊位,交通顺畅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市、区两级大城管

13
疏导摊点、店招标牌设置与管理规范,整洁美观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4
城市河道
河道清洁、无垃圾杂物,河水清澈、无黑臭现象,河岸美丽、生态景观特色彰显。污染源排查遗漏、处理有出路,清淤疏浚工作符合标准,水系沟通、调水补水按需实施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城市河道
14
人员装备配备到位,保洁机制完善,推行河长制
长效管理
市水利局
属地政府
市水利局

15
清淤规范、按需实施,河道轮浚频次每5年不少于1次;水系沟通,河道规划断面无阻水建(构)筑物;按需实施调水补水,河道整洁、河水清澈、无黑臭现象
长效管理

市水利局
属地政府
市环保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16
生态景观河道线型活泼、断面优化,推行生态驳岸改造建设;亲水设施、休憩设施等合理配置,体现生态、安全、可游等特征
长效管理
市水利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5
低洼易淹易涝片区
有历史记录的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全面完成,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的积淹水区根本消除。暴雨后规定时间内,路面雨水及时排除,降雨强度在工程设计标准内确保不淹,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淹涝事故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改造项目
17
有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排查、成因分析及点位标注图纸等台账
8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18
完成城市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改造,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建设、改造符合标准,降雨强度在设计标准内不淹
12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整治办

19
城市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健全,应急装备和物资充足,应急预案、信息报送制度落实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
市住建局

6
建设工地
封闭围挡设置规范,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场内道路实施硬化无破损,防尘降尘措施落实到位,建筑施工文明安全、无隐患,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符合规范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建设工地、渣土处置场(厂)、运输企业及车辆
20
印发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有效减少建筑施工扬尘、噪音污染和扰民现象
8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21
在建、待建等各类建设工地场内场外管理责任明确、管理标准体系完善,环境整洁有序,封闭围挡设置规范、场内道路硬化无破损、冲洗设备使用到位,扬尘整治达标工地90%以上
长效管理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国土局
属地政府
四大集团等
市扬尘办市、区两级大城管

22
全面实施渣土运输企业化运营,渣土运输企业及所属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安全运行,渣土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密闭化等改造到位,实施密闭化运输,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率≥ 90%
8月底前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扬尘办

23
编制渣土处置场(厂)建设规划,有规划设置的渣土处置场(厂),渣土处置规范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7
农贸市场
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市容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公厕、垃圾房(筒)、隔离桩(栏)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建设布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符合规划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农贸市场
24
市场保洁、秩序维护、监督执法等制度完善,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定期开除“四害”活动,干净整洁、管理有序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工商局市、区两级大城管

25
公厕、垃圾收集站房、隔离桩栏、标识标牌等设置合理、功能完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清晰、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齐全、检测规范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工商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26
有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农贸市场距居民区最远距离不超过1公里,2009年之后新建室内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市商务局
市创优办

8
占道经营
开展专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控制,管理逐步规范,达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经营疏导点设置合理,方便群众;经营区域、时间和内容明确,便于管理;日常保洁到位,摊收场清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主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经营疏导点
27
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有效实施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28
有经营疏导点建设布点方案(包括位置、面积、摊位数、管理主体)和管理办法,建设与管理要求明确并落实到位,垃圾桶、排水等设施按需配备,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超时、超范围经营现象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市、区两级大城管

29
主干道无占道经营、次干道有效控制、小街巷管理规范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市、区两级大城管

9
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规范、整齐美观、风貌协调、富有特色、非法广告全面整治,管理维护符合要求,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路外公共停车设施;
3、沿路巡查
30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符合《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管理维护到位,10米以下建筑屋顶无户外广告或10-25米建筑屋顶户外广告设施高度不超过6米,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及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无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无高立柱户外广告
9月上旬
长效管理
市城管局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31
店招标牌设置美观,无擅设一店多招和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窗户现象,无电话号码等广告信息;玻璃橱窗无乱张贴
9月上旬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10
停车管理
管理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办法创新、停车行为全面规范、路外停车设施建设布局合理,基本满足需求;路内停车设施规范,管理有效
1、查阅资料;2、随机抽查路外公共停车设施;3、沿路巡查
32
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有停车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有创新
8月底前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33
有《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设施布局合理,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比例大于1.2:1,路内停车泊位占城市停车泊位总量不超过15%(根据城市规模确定),公共停车设施无挪作他用现象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市创优办

34
停车管理规范,无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违停现象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35
停车管理规范,无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违停现象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36
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管理职责明细、责任落实到位
8月底前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11
其他
机场、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市容环境优美、道路交通有序、社会治安良好、旅客舒适舒心。其他地区干净整洁、秩序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普遍满意
随机抽查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等地区
37
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医院等地区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文明规范
长效管理
市交通局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38
周边车辆停放有序,经营及容貌秩序优良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39
安全防范体系完善、措施落实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二、日常环境维护(2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标准
考核方式
序号
具 体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主体
监督保障
备注
12
清扫保洁
管理范围全覆盖、无盲区、管理责任明确、标准明晰,城市主次干道、街巷、小区整洁卫生,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达到标准,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到位,清扫保洁质量符合作业标准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3、随机抽查环卫作业单位
1
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市场化运作率≥70%,有清扫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管理范围全覆盖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2
机械化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清洗作业车辆等装备配套,主次干道全面实行机械化扫,作业台账齐全,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65%
8月底前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市、区两级大城管

3
作业时间、频次、质量等符合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相关质量标准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13
垃圾清运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建筑装潢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垃圾清运车辆配备充足、车身干净,实施密闭化运输、无跑冒滴漏现象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3、随机抽查小区、垃圾转运站
4
生活垃圾清运责任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5
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推进垃圾大分流体系建设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6
垃圾清运车辆配备充足,实施密闭化运输,无二次污染现象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7
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建筑装潢垃圾袋装、废旧家具等粗大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市、区两级大城管

14
道路管养
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盲道保连续、保通畅,管杆线完好、无废弃、无损坏,对马路拉链现象有针对性举措,各类地下管线施工统筹组织科学,随意开挖现象大大减少、有效约束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8
有道路管养制度,按标准开展经常性巡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巡查记录定期整理归档,有处理意见,制定道路开挖审批管理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8月底前
市城管局等各责任主体
市创优办

9
路面平整、无明显病害和破损
长效管理
市城管局等各责任主体
市、区两级大城管

10
盲道持续、通畅
长效管理
市、区两级大城管

11
管杆线及附属设施完好、无废弃、无损坏,井盖丢失等影响道路安全运营的,修补及时,期间有相应警示措施。
长效管理
各责任主体
市、区两级大城管

15
排水管理
排水、排污设施基础信息数据齐全,养护体系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道保持通畅、污水污泥处理规范,井盖维修及时、无缺损、无安全隐患、无致人死亡事故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3、随机抽查排水管养单位
12
完成城市排水、排污设施现状普查,建立地理信息GIS系统,适时更新维护
8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2年内有因设施运行养护导致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13
有排水、排污设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管养到位,责任落实,排水管道管网养护机械化率≥50%,养护周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管道畅通、井盖完好、无缺损
8月底前
长效管理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市、区两级大城管
16
交通秩序
交通秩序良好,公交优先。交通管理设施、公交站台等养护及时,功能完好。车辆和行人通行文明,管理规范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14
公交站台建设符合标准,中心城区公交专业道设置合理、有效使用,市区人口大于100万以上的城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20%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市交通局
市创优办

15
交通隔离栏、交通标准标线、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完善、整洁,功能完好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16
车辆和行人通行文明安全,交通秩序良好,管理规范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文明办

17
污染治理
水环境保持洁净,扬尘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17
有污染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8月底前
市环保局
市创优办

18
河道、湖泊、汤沟、水体景观等管理保洁责任落实,河水常年保持清澈、无异味,岸坡整洁、绿化良好,水面无垃圾杂物
长效管理
市水利局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19
城市扬尘及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控制符合相关标准
长效管理
各责任主体
市环保局


   三、硬件设施建设(1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标准
考核方式
序号
具 体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主体
监督保障
备注
18
环卫设置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公厕、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房)等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能力充足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3、随机抽查垃圾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公厕
1
垃圾处理处置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城市环卫专业规划和餐厨垃圾处理等规划,符合相关建设标准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处置规范,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3
公厕布局合理、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建设符合标准,水冲式公厕达100%,苏南二类公厕≥40%,苏中、苏北二类公厕分别≥20%和15%
8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4
垃圾转运站、果壳箱、垃圾桶(房)、公厕等设施设置、维护符合标准
长效管理
属地政府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19
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满足污水产生量和处理达标排放建设需求,污水收集官网建设基本完成,雨污分流规划建设积极推进
1、查阅资料;  
2、随机抽查污水处理厂

5
污水集中处理及污泥处置设施配套完善、满足污水产生量和处理达标排放需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0%
8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6
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基本完成,积极推进雨污分流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的区域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及以上
9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20
道路设施
路网布局合理,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盲道建设规范,主干道范围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功能清晰、快慢分离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7
路网布局合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路网密度合理,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创优办

8
盲道建设规范、连续
长效管理
市住建局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9
主干道范围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功能清晰、快慢分隔
长效管理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区两级大城管

21
服务设施
消防安全、照明亮化、标识标牌、宣传栏、电话亭、邮筒(箱)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集中与分散结合,满足市民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需求,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市、功能完善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10
消防安全设施设置符合规范,功能完好
8月底前
市公安局
市创优办

11
城市道路亮灯率≥98%,高效照明产品使用率≥85%,并实现集中控制
8月底前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12
标识标牌、宣传栏、电话亭、邮筒(箱)等设施配套完善,路铭牌及主次干道门牌号码齐全
长效管理
各责任主体
市、区两级大城管

22
开放空间
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公园绿地布局均衡,道路、水系绿化构建城市绿色廊道,城市绿化景观特色风貌显著,城市景观路、林荫路、公园绿地系统有效沟通,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结合

1、查阅资料;  
2、沿路巡查;
3、随机抽查公园、应急避难场所
13
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城市绿地建设,划定绿线并向社会公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乡土植物木本指数达70%,城市绿地系统效应显著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14
公园绿地建设合理、布局均衡、设施齐全,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70%,园林绿化管养到位
8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15
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0%、林荫路率达70%,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公园绿地硬质铺装和游览步道采用透水材料和生态技术,形成城市绿廊,应急避难场所符合规划、科学建设
8月底前
市住建局
市国土局
市水利局
市民防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四、组织保障(1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标准
考核方式
序号
具 体 任 务
完成时限
责任主体
监督保障
备注
23
体制机制
党委、政府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管理全覆盖的高位协调管理体系
1、查阅资料 
1
成立城管委或相应高位协调机构,高位协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运转高效,作用明显
9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24
经费保障
城市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满足城市管理需求;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保障,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1、查阅资料;  
2、询问部分环卫工人
2
城市管理(包括道路、排水养护和环卫作业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满足需求
9月底前
市财政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环卫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110%的,此项不得分
3
落实环卫职工养老、工伤等保险,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的110%
9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4
有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征收标准调整到位,收缴办法积极创新,收缴率≥90%,并专款专用
9月底前
市财政局
市城管局
市创优办
25
规划编制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实施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排水和污水处理、绿地系统、综合交通、环境保护、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
1、查阅资料 
5
编制(修编)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排水和污水处理、绿地系统、综合交通、环境保护、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并符合省相关规划编制纲要要求,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实施
8月底前
市规划局
各相关部门
市创优办

26
力量配备
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环卫保洁员、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交通、通讯等装备齐全,能够适应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1、查阅资料;  
2、察看办公场地
6
行政执法人员和协管员队伍配置合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不低于城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五,执法装备满足需求,执法行为规范,培训、考核等制度落实
8月底前
市编办
市人社局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低于万分之三,此项不得分。
7
环卫保洁和市政设施养护管理队伍配备符合相关定额标准
8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27
工作推进
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标准,举报能通畅,考核数字化,监督考核机制健全,管理效能考核有效,群众投诉处理及时
1、查阅资料;
2、察看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和市民服务热线
8
有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有年度计划,并实施到位
8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数字化城管绩效评价未纳入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范围,此项不得分。
9
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规范、高效,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8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10
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热线,投诉处理及时,件件有回复,群众满意度较高
9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28
工作氛围
宣传引导在先,群众参与积极,执法环境良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
1、查阅资料;
2、抽查沿街单位
11
有宣传和群众参与方案,内容全面、措施有效、途径合理,城管开放日等活动持续开展,效果明显,执法环境良好
9月底前
市城管局
属地政府
市创优办

12
有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相关文件,责任状在醒目位置张挂,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有效落实,签约率≥95%
9月底前
属地政府
市、区两级大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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