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江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镇江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依据省住建厅《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建城〔2009〕267号)和《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试行)》(苏建城〔2012〕17号)的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突出服务民生民需、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优化管理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五大主题,着力加强专业化、科技化、法治化、一体化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确保年内建成“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
二、主要内容
对照《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我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保障方面
(1)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2)市、区、街道等各级城管要责权明晰,网络健全,执法队员需参照公务员管理;城市管理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整治有重点、阶段有检查、全程有监督;要积极采取“城管进社区”等形式,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活动内容及形式有记录、有资料、有成效。
(3)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区覆盖率、履约率需达95%。各区城管局、街道需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电子数据库。
(4)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行政许可规范、高效。向社会各界宣传与听取意见渠道畅通,宣传教育有阵地,有成效;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结率、满意率与基本满意率分别达100%。
(5)城市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连续3年的城管工作(不含专项)经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0.5%。
2.市容市貌管理方面
(1)认真制定城市环境整治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等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等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
(2)城市主次道路路面需平整、无坑凹;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阳台无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道路两侧无吊挂、晾晒物品,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停放有序;市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土地收储地块规范围档,施工车辆“净车”出场、不带泥带灰行驶、抛洒滴漏,工地内部管理达标。
(3)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活动。第一楼街步行街、龙吟坊街保持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称号,将学府路、朱方路创建为市级市容管理示范路。
(4)规范设置户外广告,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错别字等现象,无移动灯箱广告和店招。
(5)进一步规范公共设施及摊点管理,出台公共设施及摊点管理的相关文件;公交站台以及经批准设立的报亭、餐点(车)、流动公厕等,式样需与城市容貌和周边环境相适应、无破损。
(6)城市绿化美化、道路要硬化。市区道路两侧植被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无5平方米以上裸露泥土地面。
(7)城市道路照明整洁美观,道路照明亮灯率≥98%;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实现集中控制。
3.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按照省环卫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编制镇江市环卫专业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2)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环卫作业的市场准入机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并在省住建厅登记备案。
(3)需建立较完善的垃圾收运和管理体系。建立市与区“双考双控”道路保洁网格化考核全覆盖体系,实现“一把笤帚扫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5%以上,垃圾清运率达100%;生活垃圾、粪便、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实施密闭化运输。
(4)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需按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运行安全、稳定,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渗沥液处理达标,管理台账资料齐全,符合无害化处理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集贸市场要整洁有序、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等需规范管理。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的公共厕所、垃圾房(箱)等环卫设施配套齐全完好,保洁责任落实,无卫生死角。开展菜市场专项达标整治行动,取缔露天菜市场,确保菜市场内外整洁有序、管理达标。
(6)广场绿地、公交站台、停车场等地区环境整洁,城市河道、湖塘等水域无漂浮垃圾,岸坡无垃圾堆放;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
(7)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要布局合理,设备完好,作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明确,有专人管理,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水冲式公厕达100%,二类公厕≥40%。
(8)进一步落实环卫保洁责任。物业管理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专职环卫保洁员,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有序,清扫保洁符合作业标准要求,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
(9)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主城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主干道10条、小区10个。
(10)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85%。
(11)积极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乡镇垃圾转运设施建成并运行,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处理垃圾;环卫清扫保洁制度以及人员、经费等得到落实;城镇垃圾全部实现市县集中无害化处理。
4.数字化城管与信息化建设方面
(1)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完善。成立数字化专门机构,有“三定”方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职能、资金落实等。
(2)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符合规范。即数据普查、编码、网格划分、数据库等系统建设符合部颁标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3)要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派遣指挥责任制明确,监督指挥规范。
(4)数字城管运行系统运行要安全、稳定,并能体现出快速发现、精确指挥、高效处置的运行效果。
(5)政府对城市管理部门案件处置要有监督办法,监督考核要有力,促进城市管理的长效化。
5.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方面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管理制度;执法主体、程序合法,执法行为规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执法文书档案卷宗资料规范齐全。
(2)确保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到位,建立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法管理人员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要齐全,装备完好率在95%以上,并能够适应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工作中不得发生重大恶劣影响事件。
(3)按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标准》,要积极争创优秀单位,并通过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达到三星级执法单位标准。要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开展职业道德、勤政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年度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4)主要路段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加强考核,奖惩挂钩;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治安保障机制。
(5)要制定完善的行风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内外部监督,有专门的行政执法效能督察机构和聘请行风监督员;要设立信访接待室,有专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开通专线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群众监督;信访事项要做到件件有记录,及时处理,认真回复,投诉处理率达100%。
三、检查范围
对照《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现场检查范围为我市建成区的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城郊接合部及城中村、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是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菜市场、拆迁建设工地等。具体考评项目范围为抽查主干道10条、次干道10条、居民小区4个,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老居民区各4个,摊点疏导点6个,菜市场、建筑工地各4处,公共场所、河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4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各6处。
四、重点行动
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五清”、“五达标”行动,推进全面达标。
“五清”行动是:
1.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全面清除城乡积存暴露飘浮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强化市政道路专业保洁达标考核。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市容市貌清爽行动。巩固2条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成果,新建2条市级示范路。开展市区主干道市容整治行动,拆除违规、到期户外广告,清理小广告。
3.违章占道清理行动。全面整治主干道、窗口路段、景区周边违章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店面外溢行为,取缔主城区露天菜市场,规范设置临时占道疏导点。搬迁南门大街夜市。
4.路面扬尘污染清除行动。强化源头“四到位”管控,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全面落实“净车”出场措施。完善路面路牙边积尘快速除尘和路面定期冲洗机制。
5.违法建设清拆行动。强化网格化巡防措施,及时拆除新建违法建设,确保实现零增长目标。
“五达标”行动是:
1.环卫设施专项达标行动。推进4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升级80座公厕设施,出新小区垃圾箱房,配足主干道果壳箱。
2.建筑工地专项达标行动。市区所有建筑、拆迁、收储工地全面标准化围档,整治积极、暴露垃圾,工地内管理达标。
3.菜市场管理专项达标行动。列入今年新建项目的菜市场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加大对菜市场周边占道摊点取缔力度。强化菜市场内部管理达标。
4.小餐饮店等五小店管理专项达标行动。“五小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内部管理达标,纠正“店外店”违章行为。经批准设置的街头饮食摊点群统一设施、规范管理。
5.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专项达标行动。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市区31条主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率、履约率达到95%。区城管局、各街道建立管理电子数据库。
五、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至6月)。调整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创建网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营造创建氛围;结合考核细则,对标找差,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6月至8月)。对照《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重点任务》,各责任单位全面梳理,查找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对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3.督查提升阶段(8月至9月)。督查小组按照“十项行动”序时要求对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整理、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考核,督促问题整改,促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4.考核迎检阶段(9月至11月)。制定详细的迎检方案,创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相关责任部门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是贯彻落实“对标找差、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平台。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检查考核细则》,对照标准,查找不足,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年内创建成功。
2.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进度。各辖区、街道、社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创建任务,对照标准,查找问题,落实责任,要有明确的整改目标、详细的整改计划、有效的整改行动和良好的整改结果。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抓住重点,解决难点,保证进度和效果,夯实创建基础,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3.狠抓薄弱环节,突出创建重点。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差距,切实以“五清、五达标”行动为载体,迅速行动,全力推进专项工作达标。专项行动以牵头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周密制定行动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辖区政府、管委会的力量,条包块管,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重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并转入长效、常态管理,达到考核标准。
4.强化协调配合,注重强基固本。以创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为抓手,切实提高城管整体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创建工作中要注重与国家生态市创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高度融合,互相借势、共同推进;要注重与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制落实相同步,加强基础与基层工作;要注重与发动市民参与、强化市民自治管理相结合,形成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
5.强化督查推动,严格考核兑现。充分发挥“大城管”考核平台的作用,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和被考部门的推进工作情况列入每月考核内容,并以“达标率”评分,当月公布考核结果,年终考核兑现。由市城市长效管理协调委员会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按“十项行动”序时要求对各责任单位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工作达标,以最佳状态通过专家组的现场考评,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各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另文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