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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市场内循环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市场内循环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系列政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苏发〔2019〕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流通扩大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59号)、《关于转发国家二十三部委〈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就业发〔2020〕49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供需两端发力,把扩大内部消费市场作为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着力提升优质消费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水平,积极稳定传统大宗消费,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激发市场内循环活力,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奋力开创“三高一争”新局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消费引领。不断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切实满足基本消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激发潜在消费。增强消费者主体意识,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坚持审慎监管。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在消费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互联网与更多传统消费相互渗透融合,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共同治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三)总体目标
以消费提质扩容引领供给创新,创造消费新增长点,持续增强市场内循环动力,引领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助推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加速奔跑,促进居民获得感不断提升。
二、专项行动
(一)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1. 大宗商品消费提振专项行动
提振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家电下乡和消费者购买家电等大宗商品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市商务局负责,各市、区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为协同责任主体,以下每项任务不再单列)
推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汽车销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降价让利、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购车优惠。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发展,鼓励公交企业在车辆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确保新增车辆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100%。加快新能源停车位建设力度,新建居住区配建的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按不低于10%车位数的比例完成变压器、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分支箱、电缆及表箱建设。落实公共区域、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汽车下乡”活动。落实国家“汽车下乡”政策,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积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价格优惠,对优惠企业采取奖励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给予补贴。(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信息和绿色消费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用步伐。加快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居民家庭有线无线交互,大屏小屏互动。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构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市工信局负责)
扩大绿色消费。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强化节能降耗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回收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折价置换绿色、节能、智能电子电器产品,推进绿色智能消费。(市商务局负责)
深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规模化发展。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实行65%的节能标准。(市住建局负责)
(二)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3. 文化旅游消费促进专项行动
加强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以创建为带动,打造江河交汇风貌之旅、宗教祈福之旅、运河人文之旅、镇江香醋研学之旅等精品旅游线路。通过数字驱动、文化引领、科技支撑,推进康养产业发展。依托我市特色的生态及文化资源,推动我市融合健康养生、生态休闲、文旅度假于一体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市文广旅局、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系列文旅消费促进活动。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镇江金山文化旅游节。其间,举办“镇江夜•美好”西津大市、面霸挑战赛、镇江电竞大赛等活动,发放文化旅游惠民消费优惠券,刺激消费,积聚人气。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促进“游玩”向“消费”转变,鼓励游客在镇江“过夜”。鼓励旅行社进行游客招揽,给予适当的奖励。(市文广旅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善旅游与购物环境。鼓励各行业、商户运用手机应用程序(APP)等方式,整合旅游产品信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改善旅游和购物体验。提升“智慧镇江”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上线“宜游镇江”电商消费平台,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票务预定、商品购买等多元化信息服务。(市文广旅局负责)
加大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在镇高校加强旅游管理专业建设,提高旅游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镇江高职校、省职业学校旅游实训基地建设,发挥旅游实训基地的作用,加强旅游专业教师教学团队建设,创建1个市级以上职业教育创新团队。加强五年制高职旅游管理专业英语口语教学,培养英文导游,促进本地旅行社接待入境游的能力提升。(市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体育运动消费促进专项行动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市体育会展中心低价向市民开放服务,实施全市公办社会足球场地及其他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市体育局负责)
开展体育促消费主题活动。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融合发展,在健康路体育公园开展“体育相伴  ‘京’夜无眠”主题活动,提供暑期少儿公益体育培训。以体育培训作为突破口,推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拉动体育消费市场。(市体育局负责)
打造品牌体育赛事拉动消费增长。继续承办“千台万人”乒乓球赛、马拉松赛事等各职业赛事,鼓励扶持企业举办各类比赛活动,培育一批地方特色品牌赛事。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增长。(市体育局负责)
(三)消费新模式培育
5. 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专项行动
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和特色商品推介。倡导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地方特色产品做宣传推广。鼓励网订店取、线下配送、直播带货、反向定制、社群等商业新模式发展,推进丹阳眼镜、家纺、句容农产品、丹徒雪地靴等电商集聚区加快发展,推动“直播带货”,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政策指导,积极帮助“我的社区365”“瑞祥全球购”等电商平台争创各类电商示范,促进平台品牌建设和扩大区域影响力。引导电商企业、基地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我市电商发展规模和质量。(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夜间经济促消费专项行动
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围绕“夜购、夜味、夜娱”等,以大市口商圈、城际商圈和西津渡商圈为重点,统筹开展夜间消费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推动各地运用环境提升、交通配套、街景亮化等手段,丰富夜间经济业态,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培育一批主题精品夜间消费集聚区。通过发放餐饮、百货类夜间消费券,鼓励企业配套出台促销举措,延长营业时间,提升夜间服务水平,促进镇江夜间经济发展。(市商务局负责)
开展夜间特色活动。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夜间集市等特色活动,按照《镇江市规范占道经营、服务摆摊设点工作方案》,在不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有序放开酒吧、咖啡店、轻餐饮店等的“外摆位”限制,扩大集中吸纳摆摊设点容量。(市商务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市场供给
7. 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提升镇江老字号特色品牌。结合“镇江三怪”等传统特色,开展系列竞技、评审和展示活动。挖掘镇江老字号的文化价值和品牌影响,结合恒顺酱醋文化节及“打酱油”民俗活动,鼓励省内外老字号企业积极参与,扩大镇江老字号的对外影响。(市商务局负责)
积极培育“江苏精品”企业。帮助企业进行“江苏精品”品牌认证工作,运用标准引领、市场化运作、第三方认证手段,培育地方特色品牌,促进消费提振。指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品牌投入力度,提升质量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公共服务提升专项行动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不断提升敬老院设施建设水平,推动有条件的敬老院积极向社会老人开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合理规划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资源,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申报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及运营补贴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卫健委、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对婴幼儿健康、家庭抚养和早期发展的科学指导,将婴幼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鼓励对其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推动在新建居住区配建托育服务设施,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专项行动。落实托育机构税费优惠政策。(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妇幼、儿童、康复、护理等机构发展,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优势。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面向居民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检验检查报告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查询、远程医疗等服务。(市卫健委负责)
(五)优化流通布局
9. 商业布局优化专项行动
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在商业设施专项规划中优化商业设施布局,并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落实。按区块调整优化商业中心体系,减少商业中心的数量,扩大其功能和规模,完善商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大市口商圈整体提升,打造消费核心区。坚持“一区一品”,优化提升西津渡、第一楼街、纬五路、龙吟坊等特色街区,吸引市民及外地游客消费。(市商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便民消费圈。严格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推进老旧菜市场升级改造,完成升级改造农贸市场5个,提升标准菜市场达标率。支持社区便民商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继续实施“互联网+社区商业”试点示范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扶持,并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市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畅通物流专项行动
创新配送供应链。继续推进“快递进村”,加快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整合,鼓励推广“交邮合作” “快邮合作” “快快合作” “快社合作”等模式,推动农村地区村邮站、电商服务中心、快件自提网点、公共取送点、县级分拨中心等资源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力争年内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村村通快递”。(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快递“进厂”。开展相关支持政策研究,引导企业嵌入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冷链快递、逆向物流、仓配一体化、即时直递等业务,扩大中高端和新型寄递服务供给,提升寄递企业供应链管理能力。(市邮政管理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快递+现代农业”金牌项目,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与当地农业合作社积极协作、互利共赢,推动“农产品进城”。推进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搭建互联网企业与农村地区合作交流平台,推进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拓宽农村产品销售渠道,做好“农产品上行”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消费环境
11.
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优化线上消费环境,加大力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市发改委负责)
12. 加强市场秩序监管专项行动
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进地方监管平台、电商平台、第三方追溯平台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平台信息互通。推行全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全力推进集中打击食品犯罪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及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食品、药品、汽车配件、小家电等消费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深化“智慧315”维权体系建设,加强消费维权政府协同平台成员单位维权联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住建局、文广旅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流通扩消费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好国家、省系列工作任务和政策要求,细化实化具体落实举措,多措并举推动政策任务落实落地。
(二)完善配套政策。完善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连锁企业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加大对促流通扩消费的财政支持。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认真做好促进消费相关政策出台、解读和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有利于消费潜力释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镇江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促进消费提质扩容相关决策部署,加强对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经研究,现决定建立镇江市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大促进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开展消费形势分析研判,研究提出扩消费政策建议,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16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文件。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发改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做到信息互通、响应及时、协作有力,形成工作合力,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联席会议议定的相关事项,将促进消费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和整改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镇江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殷国兴市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戎全兵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虞 
军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赵国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健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麟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高建新市公安局副局长
潘志坚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张跃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江澄   
市人社局二级调研员
段志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潘海涛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贺建国市城管局副局长
陈峰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 
毅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连锁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柯舜刚市卫健委副主任
尤卫东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 
军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戴文涛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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