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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关于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强做大县域经济,促进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意见》(常发〔2013〕3号)精神,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支持产业、科技、项目和基础设施“四个西进”,全面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优化县域金融布局,扩大服务覆盖面
1.增设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县域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挥优势、扶持“三农”,在各镇和工业园区增设营业网点,加强县域金融服务。
2.支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鼓励民间资本积极与商业银行合作在县域设立村镇银行,稳步提升县域村镇银行数量和资本实力。进一步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引导“产权清晰、风险可控、责任自担”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3.优化县域证券、保险网点布局。支持证券、保险机构到县域设点经营,形成“主体多元、竞争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格局。鼓励保险与信贷融合,积极试行“农户+贷款+保险”的运作模式,形成信贷、保险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二、促进县域信贷投放,增加社会融资总量
4.用好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实现“三农”信贷倾斜,努力增加“三农”和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供给,提高县域贷存比,确保涉农贷款和县域贷款增幅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城镇化信贷投入高于县域贷款增幅。
5.充分发挥再贴现引导作用。集中再贴现资源,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县域中小企业签发、贴现以及中小金融机构承兑票据,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域推广运用商业承兑汇票。定期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积极探索评估结果运用的新途径、新方式,逐步建立“村镇现代农业+城乡金融服务+城市科技创新”的有效链接,切实增强信贷政策导向力。
6.大力推广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完善推进直接债务融资的联动合作机制,有效引导和培育企业需求,加快项目落实,推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运用,重点支持金坛、溧阳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涉农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和承销服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7.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和表外融资。加强对县域上市后备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做好相关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有序发展信托、理财等表外融资业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三、优化县域信贷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8.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建立健全涉农中长期信贷投放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城镇化建设过程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方面融资工具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商品基地和路电工程等重点,切实加大信贷投放。
9.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种养殖大户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运输、营销等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贷款要加快审批、及时投放。进一步拓宽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融资渠道。
10.支持县域产业升级改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产业链整合、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等的信贷投放,促进县域工业产业优化升级。重点支持金坛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溧阳软件与电子信息、绿色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
11.加强农村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强化部门合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劳动力转移、妇女和大学生创业等提供金融支持,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青年信用示范户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等工作机制并扩大政策受益面。
四、推动县域金融创新,提升经济发展活力
12.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广“信贷工厂”、“阳光信贷”等模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涉农金融业务流程再造,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入开展“金融产品企业行”活动,积极推介功能性融资产品,广泛搭建多层次银企对接平台,为银企沟通合作、扩大贷款选择范围搭建桥梁。
13.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户信贷需求,在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有效管理控制前提下,创新信用模式,积极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以开展物流金融为重点,在金坛、溧阳大力推进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加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增强物流信息透明度,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物流信息设计金融产品,盘活中小企业沉淀资金。
14.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在金坛、溧阳省级开发区设立科技支行或专业营销服务点,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订单、股权质押、动产融资等创新业务,重点支持华罗庚科技产业园、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和江苏软件园天目湖基地等科技创业载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与创投、风投等机构的合作,放大科技支行效应,加大对认定的金坛、溧阳340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15.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满足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
五、改善县域外汇服务,支持涉外经济发展
16.完善外汇管理方式。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将外汇管理重心从前台转向后台,强化行政指导,简化操作流程,注重开展外汇政策的日常宣传指导和业务风险的预警提示。
17.深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巩固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绩效,做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政策和保险机构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改革有关工作,使县域更多涉外主体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
18.大力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以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直接投资改革新政,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充分挖掘县域重点领域和特色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保外贷、境外放款和境外投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
19.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完善协调机制,简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拓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广度和深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丰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引导和推动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实现县域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占外汇收支比例逐年增长。
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贯彻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向县域延伸,完善县域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系统信息应用,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机制,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发挥征信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作用。
21.深化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和融资扶持工作。完善农村青年信用信息征集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融资扶持力度。
22.加强征信市场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培育和发展征信行业,提供良好征信服务,形成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机构信用代码在人民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使用。
七、提升金融基础服务,服务社会民生
23.推进县域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县域金融电子化服务水平,确保现代化支付系统和常州市同城票据实时清算系统在县域的接入率达到100%。推进“一卡通”公共事业缴费、基金(社保)代征等系统在县域的推广运用,提升公用事业缴费、社保征收、企业资金结算等的便利化程度。扩大县域金融IC卡发行量,稳步推进金融IC卡的多行业应用。
24.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加强对县域POS机终端、ATM终端等银行卡受理环境的监督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加快机具更新,确保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县域乡村全覆盖。稳步提升助农取款POS机服务功能,力争农户在不出村的情况下享受小额现金提取、余额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社保卡缴费、领取养老金等服务。
25.深入推进“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支持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在金坛新建现金库房和整点中心,降低县域现金调运压力。稳步增加县域硬币兑换纸币设备数量,至2015年实现纸币和硬币相互兑换设备在商业银行各县级支行的全覆盖。加快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全面推动ATM机和柜面支付记录、存储、备查冠字号码工作,2013年底前实现人民币冠字号码数据联网查询。持续加大县域人民币反假力度,全面营造“存款放心、取款安心、兑现顺心”的流通环境。
26.强化国库服务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财税制度,及时做好税收入库工作。提升退库、拨款等支出办理效率,确保退税资金实时到账。加强与财政部门合作,逐步实现涉农补贴资金的直接发放。推广社保基金存款招投标,提升基金收益,保障资金安全。
八、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27.完善金融协调机制。协调构建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人民银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县域金融稳定工作平台,着力构建金融良性运行的县域发展环境。
28.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强化县域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突出对县域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融资机构的风险监测,有序开展金融稳定现场评估工作,促进县域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县域金融风险处置和应急管理机制,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9.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开展金融生态县、金融生态镇创建工作,在“金融生态达标镇”、“金融生态优秀镇”的评比中向县域适当倾斜,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金坛、溧阳金融生态镇参创面达到100%,在省内率先实现“金融生态优秀县(区)”全覆盖。加强县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拓宽溧阳旅游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品牌,实现县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全覆盖。
30.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及辖内金坛、溧阳支行要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建设,将各金融机构执行本指导意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并按评价结果实施分类区别服务和监管,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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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6日
关于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强做大县域经济,促进金坛、溧阳跨越发展的意见》(常发〔2013〕3号)精神,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支持产业、科技、项目和基础设施“四个西进”,全面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金融支持金坛、溧阳跨越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优化县域金融布局,扩大服务覆盖面
1.增设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扩大县域金融机构网点覆盖面。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挥优势、扶持“三农”,在各镇和工业园区增设营业网点,加强县域金融服务。
2.支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鼓励民间资本积极与商业银行合作在县域设立村镇银行,稳步提升县域村镇银行数量和资本实力。进一步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引导“产权清晰、风险可控、责任自担”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3.优化县域证券、保险网点布局。支持证券、保险机构到县域设点经营,形成“主体多元、竞争有序、规范发展”的市场格局。鼓励保险与信贷融合,积极试行“农户+贷款+保险”的运作模式,形成信贷、保险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二、促进县域信贷投放,增加社会融资总量
4.用好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调控,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实现“三农”信贷倾斜,努力增加“三农”和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供给,提高县域贷存比,确保涉农贷款和县域贷款增幅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城镇化信贷投入高于县域贷款增幅。
5.充分发挥再贴现引导作用。集中再贴现资源,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县域中小企业签发、贴现以及中小金融机构承兑票据,鼓励金融机构在县域推广运用商业承兑汇票。定期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积极探索评估结果运用的新途径、新方式,逐步建立“村镇现代农业+城乡金融服务+城市科技创新”的有效链接,切实增强信贷政策导向力。
6.大力推广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完善推进直接债务融资的联动合作机制,有效引导和培育企业需求,加快项目落实,推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运用,重点支持金坛、溧阳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涉农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和承销服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7.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和表外融资。加强对县域上市后备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做好相关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需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有序发展信托、理财等表外融资业务,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三、优化县域信贷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8.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建立健全涉农中长期信贷投放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城镇化建设过程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方面融资工具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商品基地和路电工程等重点,切实加大信贷投放。
9.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种养殖大户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科研、农资、种养、加工、仓储、运输、营销等现代农业产业链和相关农村服务业贷款要加快审批、及时投放。进一步拓宽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融资渠道。
10.支持县域产业升级改造。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产业链整合、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等的信贷投放,促进县域工业产业优化升级。重点支持金坛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壮大,重点支持溧阳软件与电子信息、绿色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
11.加强农村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强化部门合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劳动力转移、妇女和大学生创业等提供金融支持,不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青年信用示范户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等工作机制并扩大政策受益面。
四、推动县域金融创新,提升经济发展活力
12.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大力推广“信贷工厂”、“阳光信贷”等模式,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涉农金融业务流程再造,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入开展“金融产品企业行”活动,积极推介功能性融资产品,广泛搭建多层次银企对接平台,为银企沟通合作、扩大贷款选择范围搭建桥梁。
13.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客户信贷需求,在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有效管理控制前提下,创新信用模式,积极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以开展物流金融为重点,在金坛、溧阳大力推进动产融资业务发展,加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增强物流信息透明度,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物流信息设计金融产品,盘活中小企业沉淀资金。
14.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在金坛、溧阳省级开发区设立科技支行或专业营销服务点,积极推广知识产权、订单、股权质押、动产融资等创新业务,重点支持华罗庚科技产业园、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和江苏软件园天目湖基地等科技创业载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与创投、风投等机构的合作,放大科技支行效应,加大对认定的金坛、溧阳340家市级民营科技企业、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15.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满足农民多元化信贷需求。
五、改善县域外汇服务,支持涉外经济发展
16.完善外汇管理方式。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将外汇管理重心从前台转向后台,强化行政指导,简化操作流程,注重开展外汇政策的日常宣传指导和业务风险的预警提示。
17.深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巩固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绩效,做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政策和保险机构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改革有关工作,使县域更多涉外主体充分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
18.大力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以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直接投资改革新政,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充分挖掘县域重点领域和特色项目,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保外贷、境外放款和境外投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
19.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完善协调机制,简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拓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广度和深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丰富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引导和推动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实现县域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占外汇收支比例逐年增长。
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以贯彻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契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向县域延伸,完善县域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和系统信息应用,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机制,搭建多渠道、多形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发挥征信服务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作用。
21.深化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和融资扶持工作。完善农村青年信用信息征集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融资扶持力度。
22.加强征信市场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培育和发展征信行业,提供良好征信服务,形成信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机构信用代码在人民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使用。
七、提升金融基础服务,服务社会民生
23.推进县域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县域金融电子化服务水平,确保现代化支付系统和常州市同城票据实时清算系统在县域的接入率达到100%。推进“一卡通”公共事业缴费、基金(社保)代征等系统在县域的推广运用,提升公用事业缴费、社保征收、企业资金结算等的便利化程度。扩大县域金融IC卡发行量,稳步推进金融IC卡的多行业应用。
24.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加强对县域POS机终端、ATM终端等银行卡受理环境的监督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加快机具更新,确保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县域乡村全覆盖。稳步提升助农取款POS机服务功能,力争农户在不出村的情况下享受小额现金提取、余额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社保卡缴费、领取养老金等服务。
25.深入推进“人民币流通满意工程”。支持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在金坛新建现金库房和整点中心,降低县域现金调运压力。稳步增加县域硬币兑换纸币设备数量,至2015年实现纸币和硬币相互兑换设备在商业银行各县级支行的全覆盖。加快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全面推动ATM机和柜面支付记录、存储、备查冠字号码工作,2013年底前实现人民币冠字号码数据联网查询。持续加大县域人民币反假力度,全面营造“存款放心、取款安心、兑现顺心”的流通环境。
26.强化国库服务职能。认真落实各项财税制度,及时做好税收入库工作。提升退库、拨款等支出办理效率,确保退税资金实时到账。加强与财政部门合作,逐步实现涉农补贴资金的直接发放。推广社保基金存款招投标,提升基金收益,保障资金安全。
八、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27.完善金融协调机制。协调构建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人民银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县域金融稳定工作平台,着力构建金融良性运行的县域发展环境。
28.严密防范金融风险。强化县域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突出对县域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银行融资机构的风险监测,有序开展金融稳定现场评估工作,促进县域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完善县域金融风险处置和应急管理机制,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9.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开展金融生态县、金融生态镇创建工作,在“金融生态达标镇”、“金融生态优秀镇”的评比中向县域适当倾斜,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金坛、溧阳金融生态镇参创面达到100%,在省内率先实现“金融生态优秀县(区)”全覆盖。加强县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拓宽溧阳旅游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品牌,实现县域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全覆盖。
30.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及辖内金坛、溧阳支行要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建设,将各金融机构执行本指导意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并按评价结果实施分类区别服务和监管,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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