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3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5〕9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5年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为加快我市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的意见》(镇政发〔2012〕80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碳排放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7%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升率控制在6%以内。
2.非化石能源占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左右。
3.节能降耗。单位GDP能耗下降3.5%,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
4.主要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污染物排放削减率达到0.1%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5.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新兴产业销售占规模工业销售比重达到46%以上。
6.服务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
7.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3.5%。
8.绿化水平。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6.5%。
9.空气质量。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6%,PM2.5浓度下降率达到3%以上。
10.水环境质量。地表水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
11.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二、主要工作
1.实施优化空间布局行动
一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编制《镇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城镇布局结构;编制《镇江中心城区多规合一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建成“科技创新一条街”;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镇江高新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命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技术考核;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按照“三基地、三中心”的定位,推进中瑞生态产业园建设;严格按照《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规划导则》、《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低碳高校园区建设;推进官塘APEC 低碳示范城镇建设,达成中欧友好城市结对并推进项目合作。二是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推进20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应税销售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 30家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应税营业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30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产值增长12%,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句容创建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狠抓“三集”园区配套和主导产业发展,抓成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和20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集中度达60%以上。
2. 实施发展低碳产业行动
一是大力发展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六大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20亿元,启动西津渡5A级景区创建,建成30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现代物流业完成增加值238亿元,增长12%;文化产业新增投资1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实现增加值18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3%。三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深入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力争工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设计、生产、管理的比例达到90%,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比例达到60%;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30个以上,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完成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覆盖城市建成区面积80%以上。四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38家企业落后产能,启动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关闭化工企业26家以上;开展铅蓄电池、电镀企业整治工作,对市内6家蓄电池企业集中整治,推进电镀集中区建设。
3.实施构建低碳生产模式行动
一是加大清洁生产力度。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0家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及20家以上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80%以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健康养殖标准,规模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园区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完成丹阳、句容、丹徒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开展第四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作。三是加快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年节能10万吨标煤以上;实施全市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2003年前生产的Y系列在用低效电机;开工建设征润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结合道路建设,完成污水管道建设10公里;推进镇江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强能效信贷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四是严格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产业准入管理和环境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竣工项目节能监察工作,严格控制化工、建材、钢铁、冶金、电力等高碳行业产能增长;大力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五是严格能耗预警和惩罚机制。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预警机制,对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限额和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或淘汰类差别电价。
4.实施碳汇建设行动
一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谏壁片区、西南片区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绿色廊道建设;实施市区“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引水活水系统投入运行,城市水系基本沟通;完成国家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主体工程。二是加强碳汇林建设。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万亩以上;对全市5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两侧20米范围进行绿化整治。三是加强城镇绿化整治力度。对全市235座山体推进矿山企业关闭和宕口复绿,对主城区尚未改造的14座山体分批实施改造修复。四是保护生态功能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要山体等生态功能区保护;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完成1000亩赤山湖湿地恢复项目建设,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全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
5.实施低碳建筑行动
一是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二是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监测。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8万平方米和公共建筑35万平方米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开展建筑节能能效测评工作,完成能效测评项目20项。三是推进绿色建筑示范。中心城区新建建筑成品房比例达到60%以上;重点推进镇江新区、润州官塘片区、南徐新城、镇江大学城以及省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绿色建筑110万平方米;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完成模块建筑5万平方米。四是推进绿色施工。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达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6.实施低碳能源行动
一是加快推广天然气、水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加大燃气、污水处理等管网向乡村延伸的力度,铺设天然气管道70000米;完成污水处理管网铺设14000米;加快句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二是推广运用新能源。实施“金屋顶”计划,推进全市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全市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0MWp;推进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建设,完成2.2万平米标准厂房建设,建成丹徒氢能源产业园新展示平台;加快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扩建项目建设,完成竣工投运;重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化、饲料化、肥料化等“五化”利用工程,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三是推进绿色照明。道路照明改造试点推广使用LED路灯500套以上。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社区、家庭等,大力推广运用LED节能灯等节能产品。
7.实施低碳交通行动
一是开展低碳交通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建设国家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综合展馆。二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争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继续实行公交扶持政策,15公里内乘坐0.5元;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80公里、农桥改造30座,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三是加快交通工具低碳化。投放清洁能源公交车100辆、清洁能源长途客车40辆;加强停车场(点)管理工作,新增500-1000个道路临停泊位;完成公共智能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三期项目;推进全市重型车辆、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淘汰4585辆老旧机动车。四是推进低碳示范道路建设。加快镇江新区至丹阳高速公路低碳高速公路示范项目、312国道镇江城区改线段低碳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项目和官塘低碳新城低碳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建设。五是实施低碳水运工程。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四改三”工程,基本完成全长42.571公里的航道建设;加快低碳镇江港建设,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1%以上。
8.实施低碳能力建设行动
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加快企业碳直报平台建设,力争上半年具备企业碳直报功能;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碳排放13000吨当量以上的企业实行碳直报和碳盘查,编制全市及辖市、区碳排放清单;建设环保监测中心、数据中心和应急中心为一体的环境数据中心平台,完善污染源监管业务平台系统,建立环境信息的交换中心和三维环境信息应用平台;推进重点碳排放企业能源计量器具检测,加快能源低碳计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研究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人才培训与交流平台、能源低碳认证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培育引进碳管理第三方机构。全年培育和引进3家以上具备碳盘查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三是加强探索研究。深化碳峰值研究,继续加强碳峰值及其实现路径研究探索,建立健全碳峰值倒逼机制;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方法制度,印发、实施碳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四是实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开展机关能源消耗定额工作试点,实行节奖超罚。定期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完成10幢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提高政府机关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及节能、节水、无污染产品的比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60%以上。五是落实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财政支持各项政策。制定市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保护管理方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行梯度价格。六是加强低碳培训。对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年碳排放13000万吨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低碳培训;开展低碳经济课程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培养1000名低碳人才;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课程,党政干部参加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9.实施构建低碳生活方式行动
一是加强低碳宣传。加大低碳城市建设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低碳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低碳日、地球熄灯一小时等低碳宣传活动。二是开展示范试点创建。推进市级低碳试点企业建设,对重点碳排放企业部署碳资产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开展低碳机关试点建设,完成20家低碳机关试点建设任务;推进低碳试点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20所低碳绿色示范学校;开展低碳试点社区创建,指导社区编制低碳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推进低碳试点村庄建设,建成1个美丽宜居镇,10个美丽宜居村庄;开展低碳景区示范试点创建,引入低碳旅游指标对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企业进行常规考核与管理。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顽症,扎实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85%。四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行生活节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2%以上;大力推行生活节电,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54%以上。五是加强鼓励引导。落实国家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低碳生活方式改变。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完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低碳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的统筹决策。
2.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低碳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 加大政策扶持。设立低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能力建设、低碳产品推广使用。
4. 强化人才支撑。培育引进低碳高端人才,引进培养低碳创业人才,结合现有人才工程,将低碳创业人才培养纳入其中,全年引进培育低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不少于50个。
附件:2015年镇江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发
附件
2015年镇江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工作目标、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主要目标
1
碳排放下降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7%以上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环保局、统计局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升率控制在6%以内
2
非化石能源占比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环保局、统计局
3
节能降耗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3.5%,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4
主要污染物减排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污染物排放削减率达到0.1%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5
新兴产业发展水平
新兴产业销售占规模工业销售比重达到46%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
6
服务业发展水平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7
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3.5%
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
8
绿化水平
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园林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4%以上
市园林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9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6%以上,PM2.5浓度下降率达到3%以上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气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
10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市水利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住建局
11
绿色建筑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
二、九大行动
(一)优化空间布局行动
12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编制《镇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城镇布局结构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3
编制《镇江中心城区多规合一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4
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建成“科技创新一条街”,落户10个科技创新项目
润州区政府,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15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镇江高新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命名,力争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技术考核
市商务局、环保局
丹徒区、润州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6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按照“三基地、三中心”的定位,推进中瑞生态产业园建设,全年完成新签约项目20个以上
市商务局,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17
严格按照《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规划导则》、《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低碳高校园区建设
市高校园区建设指挥部,丹徒区政府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教育局
18
推进官塘APEC 低碳示范城镇建设,达成中欧友好城市并推进项目合作
市交通产业集团
市住建局
19
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
推进20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应税销售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20
推进30家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应税营业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商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
21
推进30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产值增长12%,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句容创建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局
22
推进“三集”园区配套和主导产业发展,抓成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和20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集中度达60%以上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二)低碳产业行动
2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六大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比重46%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统计局
24
发展现代服务业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20亿元,启动西津渡5A级景区创建, 累计建成30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
市旅游局、农委、城建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文广新局、文旅集团
25
现代物流业完成增加值238亿元,增长12%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
26
文化产业营业收入550亿元,实现增加值18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3%
市委宣传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国资委、文广新局、统计局
27
引进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银行信贷对低碳产业的支持
市金融办
28
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30个以上,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
29
深入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力争工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设计、生产、管理的比例达到90%,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比例达到60%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统计局
30
完成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城市建成区面积80%以上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31
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完成38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启动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关闭化工企业26家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镇江供电公司
32
推进电镀集中区建设,开展铅蓄电池、电镀企业整治工作,对市内6家蓄电池企业集中整治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
(三)构建低碳生产模式行动
33
加大清洁生产力度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0家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
34
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家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
35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80%以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健康养殖标准,规模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
36
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
完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园区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
市发改委,镇江新区
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
37
完成丹阳、句容、丹徒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
市发改委,丹阳、句容市政府,丹徒区政府
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
38
开展第四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创建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财政局
39
加快节能减排低碳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年节能10万吨标煤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40
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年节能10万吨标煤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41
实施全市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2003年前生产的Y系列在用低效电机
市经信委、质监局
市发改委,镇江供电公司
42
开工建设征润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结合道路建设,完成污水管道建设10公里
市住建局,丹阳市政府、京口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
43
推进镇江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市城建产业投资集团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44
根据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梳理能效建设项目和项目信贷需求,督促信贷发放情况
市银监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45
严格项目准入门槛
严格实施《镇江市主体功能区制度产业准入管理暂行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农委
46
严格实施《镇江市主体功能区制度环境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
47
严格实施《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环保局
48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竣工项目节能监察工作,严格控制化工、建材、钢铁、冶金、电力等高碳行业产能增长
市发改委、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镇江供电公司
49
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预警机制
市发改委、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统计局
(四)碳汇建设行动
50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谏壁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25家企业治污,优化完善索普绿色廊道建设,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家
市谏壁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国资委,京口、丹徒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51
推进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关停搬迁企业128家,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家
市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句容市政府,丹徒、润州区政府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52
实施市区“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引水活水系统投入运行,城市水系基本沟通
市“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市水利局、环保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
53
完成国家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主体工程
市国土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农委
54
强化大气污染防控,开展粉尘、尾气、扬尘和油烟等四类专项整治,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农委、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
55
加强碳汇林建设
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万亩以上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住建局、园林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56
对全市5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两侧20米范围进行绿化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农委、园林局
57
加大城镇绿化整治力度
对全市235座山体推进矿山企业关闭和宕口复绿,对主城区尚未改造的14座山体分批实施改造修复
市国土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交产集团、文旅集团
58
保护生态功能区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要山体等生态功能区保护
市农委、园林局
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
59
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完成1000亩赤山湖湿地恢复项目建设,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3%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水利局
60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全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住建局、环保局
(五)低碳建筑行动
61
高标准规划建设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居住建筑实施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
62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监测
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8万平方米和公共建筑35万平方米节能改造
市住建局,京口、润州区政府
市财政局、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63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64
开展建筑节能能效测评工作,完成能效测评项目20项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65
推进绿色建筑示范
中心城区新建建筑成品房比例达到60%以上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
66
推进镇江新区、润州官塘片区、南徐新城、镇江大学城以及省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绿色建筑110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
67
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完成模块建筑5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68
推进绿色施工
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达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六)低碳能源行动
69
加快推广天然气、水能等清洁能源利用
加大燃气、污水处理等管网向乡村延伸的力度,铺设天然气管道70000米;完成污水处理管网铺设14000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
70
加快句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力争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句容市政府
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镇江供电公司
71
推广运用新能源
实施“金屋顶”计划,全市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0MWp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
72
推进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建设,完成2.2万平米标准厂房建设,建成丹徒氢能源产业园新展示平台
丹徒区政府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73
推进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
74
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扩建项目
市城管局,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镇江供电公司
75
重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化、饲料化、肥料化等“五化”利用工程,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科技局
76
推进绿色照明
道路照明改造试点推广使用LED路灯500套以上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
(七)低碳交通行动
77
开展低碳交通城市建设
全面推进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建设国家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综合展馆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78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争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79
实行公交扶持政策,15公里内乘坐0.5元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80
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80公里、农桥改造30座,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81
加快交通工具低碳化
加强停车场(点)管理工作,新增500-1000个道路临停泊位,完成公共智能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三期项目
市城管局
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82
推进全市重型车辆、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83
投放清洁能源公交车100辆、清洁能源长途客车40辆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公安局
84
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淘汰4585辆老旧机动车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85
推进低碳示范道路建设
加快镇江新区至丹阳高速公路低碳高速公路示范项目、312国道镇江城区改线段低碳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项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丹阳市政府,丹徒、润州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86
加快官塘低碳新城低碳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建设
市交通产业集团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87
实施低碳水运工程
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四改三”工程,基本完成全长42.571公里的航道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丹阳市、丹徒区、京口区
88
加快低碳镇江港建设,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1%以上
市口港局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八)低碳能力建设行动
89
加快平台建设
加快企业碳直报平台建设,上半年具备企业碳直报功能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统计局
90
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碳排放13000吨当量以上的企业实行碳直报和碳盘查,编制全市及辖市、区碳排放清单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农委、环保局、统计局
91
建设环保监测中心、数据中心和应急中心为一体的环境数据中心平台,完善污染源监管业务平台系统,建立环境信息的交换中心和三维环境信息应用平台
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92
推进重点碳排放企业能源计量器具检测,加快能源低碳计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研究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人才培训与交流平台、能源低碳认证咨询服务平台建设
市质监局
市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
93
加强探索研究
深化碳峰值及其实现路径研究探索,建立健全碳峰值倒逼机制
市发改委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94
建立碳排放统计方法制度,印发、实施碳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95
培育和引进碳管理第三方机构
培育和引进具有碳盘查能力的第三方机构3家以上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96
实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
开展机关能源消耗定额工作试点,实行节奖超罚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
97
提高政府机关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及节能、节水、无污染产品的比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60%以上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98
定期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完成10幢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住建局
99
落实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
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市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保护管理方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行梯度价格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物价局
100
加强低碳培训
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课程,党政干部参加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101
对辖市区发改委经信委、镇江新区经发局机关工作人员、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年碳排放13000万吨当量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低碳培训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102
开展低碳经济课程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培养1000名低碳人才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九)构建低碳生活方式行动
103
加强低碳宣传
加大低碳城市建设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低碳系列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广集团、报业集团
104
组织开展低碳日、地球熄灯一小时等低碳宣传活动
市发改委
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文广集团、报业集团
105
开展示范试点创建
推进市级低碳试点企业建设,对重点碳排放企业部署碳资产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为参与国家碳市场奠定基础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
106
开展低碳机关试点建设,完成20家低碳机关试点建设任务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
107
推进低碳试点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20所低碳绿色示范学校
市教育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
108
指导社区编制低碳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低碳试点社区创建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财政局
109
开展低碳景区示范试点创建,引入低碳旅游指标对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企业进行常规考核与管理
市文旅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园林局
110
推进低碳试点村庄建设,建成1个美丽宜居镇,10个美丽宜居村庄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交运局、农委、财政局
111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85%
市城管局
市民政局
112
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顽症,扎实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113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大力推行生活节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2%以上
市水利局、住建局
市商务局
114
大力推行生活节电,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54%以上
市商务局
市经信委
115
加强鼓励引导
落实国家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116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低碳生活方式改变
市物价局
市经信委、住建局,镇江供电公司
三、工作要求
117
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完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低碳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的统筹决策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118
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低碳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监察局
119
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政策扶持,设立低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能力建设、低碳产品推广使用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120
强化人才支撑
培育引进低碳高端人才,全年引进培育低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不少于50个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科技局
《2015年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为加快我市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的意见》(镇政发〔2012〕80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1.碳排放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7%以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升率控制在6%以内。
2.非化石能源占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左右。
3.节能降耗。单位GDP能耗下降3.5%,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
4.主要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污染物排放削减率达到0.1%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5.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新兴产业销售占规模工业销售比重达到46%以上。
6.服务业发展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
7.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3.5%。
8.绿化水平。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6.5%。
9.空气质量。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6%,PM2.5浓度下降率达到3%以上。
10.水环境质量。地表水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
11.绿色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二、主要工作
1.实施优化空间布局行动
一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编制《镇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城镇布局结构;编制《镇江中心城区多规合一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建成“科技创新一条街”;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镇江高新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命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技术考核;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按照“三基地、三中心”的定位,推进中瑞生态产业园建设;严格按照《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规划导则》、《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低碳高校园区建设;推进官塘APEC 低碳示范城镇建设,达成中欧友好城市结对并推进项目合作。二是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推进20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应税销售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 30家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应税营业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推进30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产值增长12%,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句容创建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狠抓“三集”园区配套和主导产业发展,抓成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和20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集中度达60%以上。
2. 实施发展低碳产业行动
一是大力发展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六大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20亿元,启动西津渡5A级景区创建,建成30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现代物流业完成增加值238亿元,增长12%;文化产业新增投资1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50亿元,实现增加值18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3%。三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深入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力争工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设计、生产、管理的比例达到90%,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比例达到60%;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30个以上,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完成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覆盖城市建成区面积80%以上。四是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淘汰38家企业落后产能,启动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关闭化工企业26家以上;开展铅蓄电池、电镀企业整治工作,对市内6家蓄电池企业集中整治,推进电镀集中区建设。
3.实施构建低碳生产模式行动
一是加大清洁生产力度。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0家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及20家以上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80%以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健康养殖标准,规模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园区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完成丹阳、句容、丹徒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开展第四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作。三是加快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年节能10万吨标煤以上;实施全市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2003年前生产的Y系列在用低效电机;开工建设征润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结合道路建设,完成污水管道建设10公里;推进镇江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强能效信贷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四是严格项目准入门槛。严格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产业准入管理和环境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竣工项目节能监察工作,严格控制化工、建材、钢铁、冶金、电力等高碳行业产能增长;大力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五是严格能耗预警和惩罚机制。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预警机制,对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超限额和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或淘汰类差别电价。
4.实施碳汇建设行动
一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谏壁片区、西南片区等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绿色廊道建设;实施市区“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引水活水系统投入运行,城市水系基本沟通;完成国家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主体工程。二是加强碳汇林建设。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万亩以上;对全市5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两侧20米范围进行绿化整治。三是加强城镇绿化整治力度。对全市235座山体推进矿山企业关闭和宕口复绿,对主城区尚未改造的14座山体分批实施改造修复。四是保护生态功能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要山体等生态功能区保护;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完成1000亩赤山湖湿地恢复项目建设,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3%;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全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
5.实施低碳建筑行动
一是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二是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监测。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8万平方米和公共建筑35万平方米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开展建筑节能能效测评工作,完成能效测评项目20项。三是推进绿色建筑示范。中心城区新建建筑成品房比例达到60%以上;重点推进镇江新区、润州官塘片区、南徐新城、镇江大学城以及省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绿色建筑110万平方米;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完成模块建筑5万平方米。四是推进绿色施工。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达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6.实施低碳能源行动
一是加快推广天然气、水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加大燃气、污水处理等管网向乡村延伸的力度,铺设天然气管道70000米;完成污水处理管网铺设14000米;加快句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二是推广运用新能源。实施“金屋顶”计划,推进全市工业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全市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0MWp;推进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建设,完成2.2万平米标准厂房建设,建成丹徒氢能源产业园新展示平台;加快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扩建项目建设,完成竣工投运;重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化、饲料化、肥料化等“五化”利用工程,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三是推进绿色照明。道路照明改造试点推广使用LED路灯500套以上。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社区、家庭等,大力推广运用LED节能灯等节能产品。
7.实施低碳交通行动
一是开展低碳交通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建设国家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综合展馆。二是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争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继续实行公交扶持政策,15公里内乘坐0.5元;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80公里、农桥改造30座,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三是加快交通工具低碳化。投放清洁能源公交车100辆、清洁能源长途客车40辆;加强停车场(点)管理工作,新增500-1000个道路临停泊位;完成公共智能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三期项目;推进全市重型车辆、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淘汰4585辆老旧机动车。四是推进低碳示范道路建设。加快镇江新区至丹阳高速公路低碳高速公路示范项目、312国道镇江城区改线段低碳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项目和官塘低碳新城低碳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建设。五是实施低碳水运工程。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四改三”工程,基本完成全长42.571公里的航道建设;加快低碳镇江港建设,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1%以上。
8.实施低碳能力建设行动
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加快企业碳直报平台建设,力争上半年具备企业碳直报功能;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碳排放13000吨当量以上的企业实行碳直报和碳盘查,编制全市及辖市、区碳排放清单;建设环保监测中心、数据中心和应急中心为一体的环境数据中心平台,完善污染源监管业务平台系统,建立环境信息的交换中心和三维环境信息应用平台;推进重点碳排放企业能源计量器具检测,加快能源低碳计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研究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人才培训与交流平台、能源低碳认证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培育引进碳管理第三方机构。全年培育和引进3家以上具备碳盘查能力的第三方机构。三是加强探索研究。深化碳峰值研究,继续加强碳峰值及其实现路径研究探索,建立健全碳峰值倒逼机制;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方法制度,印发、实施碳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四是实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开展机关能源消耗定额工作试点,实行节奖超罚。定期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完成10幢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提高政府机关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及节能、节水、无污染产品的比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60%以上。五是落实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财政支持各项政策。制定市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保护管理方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行梯度价格。六是加强低碳培训。对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年碳排放13000万吨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低碳培训;开展低碳经济课程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培养1000名低碳人才;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课程,党政干部参加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9.实施构建低碳生活方式行动
一是加强低碳宣传。加大低碳城市建设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低碳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低碳日、地球熄灯一小时等低碳宣传活动。二是开展示范试点创建。推进市级低碳试点企业建设,对重点碳排放企业部署碳资产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开展低碳机关试点建设,完成20家低碳机关试点建设任务;推进低碳试点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20所低碳绿色示范学校;开展低碳试点社区创建,指导社区编制低碳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推进低碳试点村庄建设,建成1个美丽宜居镇,10个美丽宜居村庄;开展低碳景区示范试点创建,引入低碳旅游指标对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企业进行常规考核与管理。三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顽症,扎实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85%。四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行生活节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2%以上;大力推行生活节电,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54%以上。五是加强鼓励引导。落实国家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低碳生活方式改变。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完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低碳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的统筹决策。
2. 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低碳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 加大政策扶持。设立低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能力建设、低碳产品推广使用。
4. 强化人才支撑。培育引进低碳高端人才,引进培养低碳创业人才,结合现有人才工程,将低碳创业人才培养纳入其中,全年引进培育低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不少于50个。
附件:2015年镇江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发
附件
2015年镇江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具体工作目标、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主要目标
1
碳排放下降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7%以上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环保局、统计局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升率控制在6%以内
2
非化石能源占比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环保局、统计局
3
节能降耗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3.5%,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4
主要污染物减排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污染物排放削减率达到0.1%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5
新兴产业发展水平
新兴产业销售占规模工业销售比重达到46%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
6
服务业发展水平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7
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3.5%
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
8
绿化水平
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园林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5%,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4%以上
市园林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9
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66%以上,PM2.5浓度下降率达到3%以上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气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
10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市水利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住建局
11
绿色建筑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
二、九大行动
(一)优化空间布局行动
12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编制《镇江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城镇布局结构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3
编制《镇江中心城区多规合一规划》,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
市规划局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4
推进国家高新区建设,建成“科技创新一条街”,落户10个科技创新项目
润州区政府,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
15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镇江高新区获得省级生态工业园命名,力争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丹徒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技术考核
市商务局、环保局
丹徒区、润州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16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按照“三基地、三中心”的定位,推进中瑞生态产业园建设,全年完成新签约项目20个以上
市商务局,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17
严格按照《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规划导则》、《镇江市低碳高校园区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加快推进低碳高校园区建设
市高校园区建设指挥部,丹徒区政府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教育局
18
推进官塘APEC 低碳示范城镇建设,达成中欧友好城市并推进项目合作
市交通产业集团
市住建局
19
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
推进20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聚区建设,应税销售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20
推进30家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应税营业收入增长15%,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文广新局、商务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
21
推进30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产值增长12%,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句容创建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局
22
推进“三集”园区配套和主导产业发展,抓成15个总投资30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和20个总投资20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产业集中度达60%以上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二)低碳产业行动
2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等六大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比重46%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统计局
24
发展现代服务业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20亿元,启动西津渡5A级景区创建, 累计建成30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
市旅游局、农委、城建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文广新局、文旅集团
25
现代物流业完成增加值238亿元,增长12%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
26
文化产业营业收入550亿元,实现增加值18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3%
市委宣传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国资委、文广新局、统计局
27
引进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加强银行信贷对低碳产业的支持
市金融办
28
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改造工程30个以上,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
29
深入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力争工业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设计、生产、管理的比例达到90%,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比例达到60%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统计局
30
完成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城市建成区面积80%以上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31
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完成38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启动新一轮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关闭化工企业26家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镇江供电公司
32
推进电镀集中区建设,开展铅蓄电池、电镀企业整治工作,对市内6家蓄电池企业集中整治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
(三)构建低碳生产模式行动
33
加大清洁生产力度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0家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市环保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质监局
34
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家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
35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市80%以上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健康养殖标准,规模畜禽场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
36
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
完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园区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
市发改委,镇江新区
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
37
完成丹阳、句容、丹徒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任务
市发改委,丹阳、句容市政府,丹徒区政府
市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
38
开展第四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创建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财政局
39
加快节能减排低碳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重点节能项目建设,确保实现年节能10万吨标煤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40
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年节能10万吨标煤以上
市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统计局
41
实施全市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淘汰2003年前生产的Y系列在用低效电机
市经信委、质监局
市发改委,镇江供电公司
42
开工建设征润州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结合道路建设,完成污水管道建设10公里
市住建局,丹阳市政府、京口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
43
推进镇江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市城建产业投资集团
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
44
根据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能效信贷指引的通知》,梳理能效建设项目和项目信贷需求,督促信贷发放情况
市银监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45
严格项目准入门槛
严格实施《镇江市主体功能区制度产业准入管理暂行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农委
46
严格实施《镇江市主体功能区制度环境准入管理暂行办法》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
47
严格实施《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暂行办法》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环保局
48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竣工项目节能监察工作,严格控制化工、建材、钢铁、冶金、电力等高碳行业产能增长
市发改委、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镇江供电公司
49
探索建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和预警机制
市发改委、经信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统计局
(四)碳汇建设行动
50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谏壁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25家企业治污,优化完善索普绿色廊道建设,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家
市谏壁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国资委,京口、丹徒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51
推进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关停搬迁企业128家,淘汰落后产能项目2家
市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句容市政府,丹徒、润州区政府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52
实施市区“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立完善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引水活水系统投入运行,城市水系基本沟通
市“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市水利局、环保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
53
完成国家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二期主体工程
市国土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农委
54
强化大气污染防控,开展粉尘、尾气、扬尘和油烟等四类专项整治,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农委、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
55
加强碳汇林建设
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万亩以上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住建局、园林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56
对全市5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两侧20米范围进行绿化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农委、园林局
57
加大城镇绿化整治力度
对全市235座山体推进矿山企业关闭和宕口复绿,对主城区尚未改造的14座山体分批实施改造修复
市国土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交产集团、文旅集团
58
保护生态功能区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要山体等生态功能区保护
市农委、园林局
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
59
积极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完成1000亩赤山湖湿地恢复项目建设,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3%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水利局
60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全市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达标建设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住建局、环保局
(五)低碳建筑行动
61
高标准规划建设
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居住建筑实施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
62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和监测
加快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居住建筑8万平方米和公共建筑35万平方米节能改造
市住建局,京口、润州区政府
市财政局、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63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64
开展建筑节能能效测评工作,完成能效测评项目20项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65
推进绿色建筑示范
中心城区新建建筑成品房比例达到60%以上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
66
推进镇江新区、润州官塘片区、南徐新城、镇江大学城以及省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绿色建筑110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规划局
67
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完成模块建筑5万平方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
68
推进绿色施工
全市绿色施工技术应用覆盖达50%以上,全市大中型工程10%以上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省级示范区50%以上的工程达到绿色施工工程标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六)低碳能源行动
69
加快推广天然气、水能等清洁能源利用
加大燃气、污水处理等管网向乡村延伸的力度,铺设天然气管道70000米;完成污水处理管网铺设14000米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
70
加快句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力争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市发改委,句容市政府
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镇江供电公司
71
推广运用新能源
实施“金屋顶”计划,全市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0MWp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
72
推进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建设,完成2.2万平米标准厂房建设,建成丹徒氢能源产业园新展示平台
丹徒区政府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73
推进餐厨废弃物及生活污泥协同处理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
74
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扩建项目
市城管局,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镇江供电公司
75
重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化、饲料化、肥料化等“五化”利用工程,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市农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科技局
76
推进绿色照明
道路照明改造试点推广使用LED路灯500套以上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经信委、财政局、公安局
(七)低碳交通行动
77
开展低碳交通城市建设
全面推进全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建设国家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综合展馆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78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争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委、财政局
79
实行公交扶持政策,15公里内乘坐0.5元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80
农村公路升级改造280公里、农桥改造30座,镇村公交开通率达100%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81
加快交通工具低碳化
加强停车场(点)管理工作,新增500-1000个道路临停泊位,完成公共智能停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三期项目
市城管局
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82
推进全市重型车辆、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
83
投放清洁能源公交车100辆、清洁能源长途客车40辆
市交通运输局
市财政局、公安局
84
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淘汰4585辆老旧机动车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85
推进低碳示范道路建设
加快镇江新区至丹阳高速公路低碳高速公路示范项目、312国道镇江城区改线段低碳国省干线公路示范项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丹阳市政府,丹徒、润州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86
加快官塘低碳新城低碳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建设
市交通产业集团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
87
实施低碳水运工程
实施苏南运河镇江段“四改三”工程,基本完成全长42.571公里的航道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丹阳市、丹徒区、京口区
88
加快低碳镇江港建设,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1%以上
市口港局
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八)低碳能力建设行动
89
加快平台建设
加快企业碳直报平台建设,上半年具备企业碳直报功能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统计局
90
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碳排放13000吨当量以上的企业实行碳直报和碳盘查,编制全市及辖市、区碳排放清单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农委、环保局、统计局
91
建设环保监测中心、数据中心和应急中心为一体的环境数据中心平台,完善污染源监管业务平台系统,建立环境信息的交换中心和三维环境信息应用平台
市环保局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92
推进重点碳排放企业能源计量器具检测,加快能源低碳计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研究平台、能源低碳计量技术人才培训与交流平台、能源低碳认证咨询服务平台建设
市质监局
市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
93
加强探索研究
深化碳峰值及其实现路径研究探索,建立健全碳峰值倒逼机制
市发改委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94
建立碳排放统计方法制度,印发、实施碳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95
培育和引进碳管理第三方机构
培育和引进具有碳盘查能力的第三方机构3家以上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96
实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
开展机关能源消耗定额工作试点,实行节奖超罚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住建局
97
提高政府机关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及节能、节水、无污染产品的比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60%以上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98
定期开展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完成10幢公共建筑能源审计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住建局
99
落实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
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市域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及保护管理方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行梯度价格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环保局、物价局
100
加强低碳培训
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课程,党政干部参加培训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101
对辖市区发改委经信委、镇江新区经发局机关工作人员、全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或年碳排放13000万吨当量以上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低碳培训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102
开展低碳经济课程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培养1000名低碳人才
市人社局
市发改委
(九)构建低碳生活方式行动
103
加强低碳宣传
加大低碳城市建设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积极开展低碳系列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广集团、报业集团
104
组织开展低碳日、地球熄灯一小时等低碳宣传活动
市发改委
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文广集团、报业集团
105
开展示范试点创建
推进市级低碳试点企业建设,对重点碳排放企业部署碳资产管理系统,指导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为参与国家碳市场奠定基础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
106
开展低碳机关试点建设,完成20家低碳机关试点建设任务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
107
推进低碳试点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设20所低碳绿色示范学校
市教育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
108
指导社区编制低碳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低碳试点社区创建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财政局
109
开展低碳景区示范试点创建,引入低碳旅游指标对旅游景区景点及相关企业进行常规考核与管理
市文旅集团,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园林局
110
推进低碳试点村庄建设,建成1个美丽宜居镇,10个美丽宜居村庄
市住建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交运局、农委、财政局
111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85%
市城管局
市民政局
112
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顽症,扎实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市城管局
市公安局
113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大力推行生活节水,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2%以上
市水利局、住建局
市商务局
114
大力推行生活节电,二级及以上能效家电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54%以上
市商务局
市经信委
115
加强鼓励引导
落实国家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
116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低碳生活方式改变
市物价局
市经信委、住建局,镇江供电公司
三、工作要求
117
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完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低碳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的统筹决策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118
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低碳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市发改委,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监察局
119
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政策扶持,设立低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能力建设、低碳产品推广使用
市财政局,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120
强化人才支撑
培育引进低碳高端人才,全年引进培育低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不少于50个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科技局
江苏镇江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省政府关于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3-11-06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储运1号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2021-04-21
省政府关于同意句容市及所辖镇(街道、开发区、风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11-20
省政府关于同意丹阳市及所辖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22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中市及所辖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2020-07-17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华电句容储运有限公司码头(华电一期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2019-12-30
省政府关于调整镇江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9-10-12
省政府关于调整丹阳市句容市及所辖部分镇(街道、开发区、风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9-01-05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中市及所辖新坝镇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8-11-10
省政府关于调整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7-11-18
省政府关于调整扬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2017-06-12
省政府关于同意扬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修改方案的批复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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