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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到2020年前,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的“总目标”,努力在拓展职能、推进改革,推进行政程序建设、开展合法性审查,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上实现“三个新作为”,适应新常态,争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努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制定出台关于行政权力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管理办法,监督各执法部门完善其自身网络操作平台管理,全市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行政权力库进行动态调整。加强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
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试点“三证合一”,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改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件,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推进“多评合一”,对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估等7项评估,进行整合优化,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进一步强化标准化意识,规范各项标准,创新服务手段和覆盖领域,力争通过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验收。整合优化“12345”政务热线服务功能。
3﹒推进行业协会改制。根据《2015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行业协会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事业单位脱钩改制,清理与政府部门捆绑的行业协会,做到成熟一批、改革一批。
4﹒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出台《镇江市征信办法》,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建立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及时报信息共享机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信息。认真贯彻执行《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惩戒与公示机制,推进黑名单退出机制,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立法制规工作
5﹒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在获批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后,重点加强在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和改革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设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立完善重要立法事项风险评估、第三方评估和专家论证机制,推行小规模、多样化听证方式。
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将公众参与贯穿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审查、清理和后评估阶段,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入第三方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申报确认和公布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全程留痕,立卷归档。严格控制市、辖市政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年内,制定出台《镇江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镇江市临时救助办法》等重点规范性文件,对施行满两年的《镇江市城镇燃气管理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选取1—2件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方意见有较大分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听证、论证。完善政府法制网站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
7﹒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制度,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8﹒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出台我市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意见,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五项法定程序。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
9﹒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开展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设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定出台《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开展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政府协议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就重大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咨询意见等工作。
四、深化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10﹒推进综合执法。探索建立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旅游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在条件成熟许可的情况下,完善《镇江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开展向建制镇延伸工作(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已开展)。
11﹒健全“两法衔接”机制。重点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打击侵权假冒等活动的“两法衔接”工作。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开展阶段性调研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操作培训,落实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依法移送和立案。
五、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开展“三查”“三化”“三公开”活动。即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监督检查,推进执法流程标准化、执法裁量基准化、执法方式柔性化,公开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过程、执法文本。探索试行执法资格与上岗执业分离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推行移动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活动,重点抽查市公安、交通运输、质监、食药监四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以及市城管局的行政强制案卷;对贯彻执行《旅游法》、市两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对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015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对各辖市区、市级机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4﹒提高执法效能。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构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监管。
六、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工作
15﹒加强层级监督。健全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国家、省、市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督查、检查。
16﹒加强专门监督。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监察。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对政府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
17﹒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
七、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8﹒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采取“三统一”(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议决),改革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调、调解、专家审案、说理式决定书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无错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听证案件占受案总数30%,行政机关负责人听证率达100%。深化阳光复议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受案点建设整体水平,承办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19﹒认真实施《行政诉讼法》。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力争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健全行政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定期交流机制,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20﹒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做好诉访分离工作,甄别群众信访诉求,妥善处理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积极研判信访形势,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非正常上访情况。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八、全面落实工作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开展《镇江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实施情况检查。
22﹒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健全依法行政档案制度,实行违法行政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23﹒落实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实施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在岗和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增加法律法规知识在公务员录用中的比重。
24﹒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法制机构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意见》,实行全市法制机构人员培训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学习培训档案,采取轮训、现场会、专题研讨、专门法律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切实重视法制机构建设,根据省关于县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新形势,各辖市区法制办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配备,同时办公经费等各项保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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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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