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企业优惠政策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探索产业“三集”园区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7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4〕15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探索我市产业“三集”园区市场化运作试点工作,提升园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招商、标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的总体思路,以我市产业“三集”发展园区为主要载体,大胆探索,试点先行,着力创新产业园区组织体系、管理体系、运营体系、招商体系、融资体系,进一步激发动力,释放活力,大力提升我市产业“三集”园区开发建设的水平,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
1.“管委会+公司”运作模式。在现有已专门成立管委会的产业园区,成立专业化的开发公司、招商公司等,在合理界定管委会与专业公司的“责权利”基础上,逐步通过专业化运作的模式将原先由管委会单一管理、单一运营、单一招商等推向市场。
2.“公司+管委会”运作模式。在现有以企业为主体设立的园区为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由政府批准成立“管委会”,形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授予管委会一定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便于其对外协调、开展招商和推进项目合作等。
3.委托开发管理运作模式。选择国内外有专业运营经验的公司、团队或成立专门的开发公司,签订整体委托开发管理协议,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受委托公司全权负责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招商、项目建设和对外合作等,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开展园区经营管理,构建“专业化、扁平化、高效化”经营管理体制。政府主要对园区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4.“园中园”运作模式。对规划面积较大园区,应坚持统一整体规划,在园区管委会管理下,将园区规划为若干单元,明确每个单元开发建设要求,灵活采取上述多种模式招引企业或通过政企合作等实施各个单元的市场化建设、运营和管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上述模式或创新其他模式开展试点工作。
三、优化市场化运作机制
1.优化组织机制。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要在当地产业“三集”领导小组部署下,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以效率优先为原则,突破体制机制的约束,探索建立多样化的组织运行机制。采取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可通过政府选派、社会招聘、人才招引等多种形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公司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层,实行“年薪制+绩效奖励”的激励模式,激发主动性和创造性。
2.优化管理机制。以“精简、高效、责权统一”为基点,建立以现代企业制度为主体的管理体制。严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管理职能及范畴,保证企业化管理的高效。
3.优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土地、项目、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开展融资,通过企业债券、融资融券、培育上市等多种形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国资、民资、外资等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经营”的原则,把一些有效益的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向社会公开招标,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实行以商养园、以商促园。
4.优化招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成立专业化招商机构,进一步整合园区招商资源,使其职能涵盖项目选择引进、入园手续代办、后期管理与服务。发展中介招商,以招商项目的产业税收回报为目标与招商团队签订合同,实行招商工作经费和个人待遇与招商实现的税收回报挂钩,实现招商效益的最大化。
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1.试点选择阶段(2014年9月)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根据各地实际在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园区中选择1个以上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市产业“三集”领导小组综合研究后确定试点名单。
2.先行先试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9月)
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试点工作计划,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分步骤推行试点工作。
3.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2月)
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研究确定全面推广的路径、政策和措施。
4.有序推广阶段(2016年1月- )
在80个重点产业园区中,选择条件成熟的园区,积极稳妥有序推行市场化运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强化规划引导。严格按照已制定的产业规划和园区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规,确保园区建设科学、合理、规范。对未完成控制性详规的园区,明确要求按照产业“三集”要求,尽快编制控规。规模较小的园区,可结合园区总体规划,将控规编制内容要求与总规融合,引导园区规划建设。
2.确保授权到位。属地政府主要负责监督管理、行政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对承担园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企业的开发权、经营权等要确保授权到位,对具备条件的园区可探索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审批权。
3.鼓励先行先试。坚持以点带面,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善于总结经验,对得到市场认可、具备推广价值的创新机制可先行推广。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只要能够促进园区社会有效管理,一切灵活多元的组织、经营、服务、管理形式等体制机制都可以尝试与探索。
4.加大政策支持。试点园区要制定和完善园区开发建设的配套扶持政策,为园区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和政策支撑。鼓励和支持金融部门围绕园区建设的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向上争取信贷资金,加大信贷投入的力度,降低门槛,支持企业发展。市产业“三集”发展专项资金将对试点园区的公共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引进等给予专项支持和奖励。
5.加强监督考核。各地每年要对试点园区下达试点目标任务,加强考核。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对试点园区的规划执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平台、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进行督查。对试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定点协调,及时解决。
6.注重风险防范。强化园区市场化运行的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园区发展偏离规划定位,保障政府投入资金的安全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试点园区主体运作企业要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实施园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控,防止企业债务对政府产生连带责任,对推进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主体运作企业要建立退出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实效。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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