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企业优惠政策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30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5〕6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相关要求,加快我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企业服务支撑体系,强化企业服务配套功能,现就促进全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内涵和作用
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一般是指为工商企业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企业、机构、协会(商会),以及提供综合性、政务性服务的事业单位;既是促进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的重要力量,也是支持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中小企业工作机制的关键举措,也是经济“新常态”对产业转型升级提出的更高要求,是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完善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
二、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按照“面向产业、服务企业,开放共享、注重实效,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促进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促进产业升级与服务企业发展相结合,重点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服务区域特色产业。
2015-2016年,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在产业“三集”园区、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和行业,建成一批专业化平台、优化一批综合性平台、培育一批区域性特色平台,实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的全覆盖;重点培育100家运作规范、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市级平台,创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5家、省级示范(三星级以上)平台40家以上;市级以上平台年度服务中小企业户次以20%以上的幅度增加。
三、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建设的重点
鼓励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
1. 信息技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建设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备政策、商务和服务供需信息采集分析能力,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可根据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向信息服务。具备软件研发能力,提供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
2. 技术和质量服务。开展工业设计、质量检验检测、原材料性能测试、技术咨询、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技术服务和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评估等节能环保服务,促进仪器设备共享、产学研合作、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帮助企业申请相关体系和产品认证,参与质量评奖活动。
3. 创新创业服务。构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为创业人员、初创期小企业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信息、商务计划书编制、创业辅导、财税申报、政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
4. 商务咨询服务。提供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以及资产评估、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税务筹划等专业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加强现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5. 人才与培训服务。为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分层次、分类别提供管理、技术、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各类培训,为企业开展内部培训活动提供解决方案和课程服务,应企业所需提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
6. 市场开拓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配套对接、产品推介、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帮助企业建立营销网络,应用电子商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将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发展专业维护维修服务,开展设备监理、维护、修理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7. 信用与投融资服务。提供信用征集与评价、投融资咨询、贷款指导、上市辅导等服务,提供信用担保、融资租赁、创业投资、小额贷款、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周转贷款等融资服务。
8. 法律服务。提供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法律维权与援助等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管理和引导
各地要充分重视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深刻认识平台的开放性特征和融合性作用,将其与产业发展、园区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与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目标有机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改进政府服务模式目标有机结合,引导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化建设、社会化服务、规模化发展。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召集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定期会商机制,通过能力评价、政策支持、目录推介、示范推广等形式,整合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资源并联合社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服务力量,建立完善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区域性产业生态环境。
2. 加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建规范》,引导平台单位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发布《镇江市企业公共服务推介目录》,推介示范性、品牌性、公益性服务平台,鼓励社会优质服务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市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巡视和信用巡查,组织平台客户家访,加强事中监管和工作监督,将不合格、不达标的平台调整出示范推广名录。鼓励平台对小微企业服务收费予以优惠,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
3. 鼓励模式创新。鼓励平台单位强化协作意识,通过与大学、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其他专业性服务机构、企业等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集聚优质资源,加强团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互动合作,建立区域性服务联盟,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服务;通过开放实验室、专业化设备共享与租用等多种形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4. 支持品牌建设。支持平台单位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保障制度,制定品牌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树立品牌形象;健全信用制度,注重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信誉,不断提高信用等级;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5. 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面向产业集群和小微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在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资质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的面向小微企业的培训和咨询诊断服务。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符合平台创建条件、创业主体培育成果明显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创业载体予以奖励。
6. 加强示范推广。发挥镇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牵头作用,建设企业公共服务联盟;定期定点举办沙龙活动,促进平台企业业务交流和相互学习、相互合作;实现服务联盟与“三专”服务网络的无缝对接,确保对企业服务需求的即时回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大优秀示范服务平台的形象宣传和案例推广,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服务平台实现健康发展。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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