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镇江市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4〕8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4年镇江市质量强市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镇江市质量强市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明确2014年我市质量强市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强化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着力质量强市活动载体的创新和“镇江特色”的打造,扎实有效地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两个率先”奠定坚实基础。
1.制造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在93%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5%以上。
2.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00项;新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40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40家;全市专利申请总数达到2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00件、专利授权10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件;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55%。
3.品牌建设。申报驰名商标8件以上(力争完成2件以上的认定),创立江苏省著名商标25件以上;新创和保有江苏名牌产品总数达138个以上;争创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12项、市优质工程“金山杯”55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130个,认定的种植业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重达40%,认定的水产品“三品”面积占水面比重达90%。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3.3%以上。
4.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比重达85%以上;建成4个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不少于30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5.工程质量。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更加完善。
二、重点工作
2014年质量强市工作继续实施八项重点工程。
(一)品牌与质量发展工程
1.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全力推进扬中市筹建全国中低压工程电气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
2.开展2014年度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同时推动各辖市(区)设立市(区)长质量奖,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作为全市质量最高奖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市活动。积极鼓励并推动企业参加省质量奖、省质量管理优秀奖创奖活动。
3.大力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年各类管理体系新增获证企业不少于50家。
4.积极推广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和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二)标准化战略提升工程
1.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5家以上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指导企业提出3项国家标准,完成工业产品采标 200项,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5%。
2.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积极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培育上报10个农业地方标准,培育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推广优势农业标准,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5%。
3.积极探索服务标准化,大力培育服务标准化试点,研究提出2项地方标准提案。
(三)质量技术创新工程
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布局质量技术创新载体,不断提升内涵,加强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和保护力度。
1.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国家中低压配电设备质检中心、国家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流量计型式评价实验室、江苏省食品添加剂及调味品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级检验检测平台的公共技术服务功能,加快江苏省镇江软件外包科技公共服务中心、镇江航空机载软件测试公共服务中心等平台的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一批与全市产业特色相匹配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2.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国家水泵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农业装备与智能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发挥作用,支持大全集团等企业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鼎胜铝业等企业申报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
3.企业和高校院所合作。巩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成果,继续实施“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促进研发机构晋档升级,力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重达40%。
4.知识产权保护。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为主线,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特色、创新的知识产权强市。积极开展“双打”和“护航”专项行动,建成专利行政执法审理庭并投入使用,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维权援助能力。
(四)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1.强化安全责任。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把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标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指标,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
2.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全市质量安全动态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加强对主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推进标准化管理。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确保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控制在0·3以内。
4.实施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3%以上。
5.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服务等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五)安居宜居惠民工程
1.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在工程规划、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工程质量总负责,落实项目法人负责、施工(设计)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的质量控制体系。
2.完善动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实际的质量监督工作措施,加强预警提示,开展层级督查。
3.强化民生工程质量监管。继续将重点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质量监管重点,为全市人民群众营造平安、放心的消费环境、居住环境和畅通、便捷、安全的交通环境。
4.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对全市集贸市场、村级卫生室、计划生育指导站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在用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积极推进《镇江市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对新建和改造的菜市场实施计量器具“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更换”的“四统一”试点工作。
5.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水平。重点对服务业品牌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给予政策扶持,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85以上。
(六)质量提升示范工程
1.创建质量强企示范企业10个、质量强业示范行业或质量技术创新示范先导区1个,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的示范带动作用。
2.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打造旅游服务品牌。
3.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全市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不少于30家。
4.推进能源计量管理和特种设备节能工作,重点用能单位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率20%以上。
5.在省级以上名牌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七)质量诚信建设工程
1.共建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质量信用信息大平台,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2.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积极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市创建省级质量信用A级20个、省级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6个。
3.开展多层次、多方面质量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经营理念,树立镇江质量信用良好形象。
(八)质量文化塑造工程
1.开展“城市质量精神”大讨论,努力营造“人人讲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社会大质量氛围,努力塑造具有镇江特色的质量文化和城市质量精神。
2.引导企业将先进质量文化理念融入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强化“重质量、讲诚信”、“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
3.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大力加强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全年培训质量工程师100人以上,服务质量强市建设。
4.发挥镇江企业管理合作联盟在建设企业先进质量文化,运用先进管理方法,提升质量竞争力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5.充分发挥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广泛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全民质量素质。
6.充分利用“质量月”、“3·15”等活动,开展系列质量强市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质量分析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各地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督促检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分管行业的组织协调,推动“质量强业”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考核体系。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突出质量强市特色工作和实际效果的考核,确保质量强市目标逐年稳步推进,质量强市的效果不断显现。各地要把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质量安全、质量发展专项经费的投入,为质量强市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突出抓好促进我市产业升级优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等各项质量提升工程,确实促进质量强企、质量强业和质量强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治意识。加强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的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引导,培育和倡导科学发展的质量观,提高公众质量综合满意率。
附件:2014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