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3〕18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3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82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依托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以民主评议活动为载体,以专项治理任务为重点,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为手段,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四大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施“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创新行动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统一部署,组织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农业、商务、文化等重点评议部门在政风行风热线多媒体平台上作公开承诺,通过声、屏、网、报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群众现场公开评议,邀请专家即时点评,安排政风行风监督员、热线媒体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组织公共服务行业认真开展“回头看”,促进问题整改,推动部门和行业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活动。加强民主评议科学评价体系课题研究,并加以运用,推进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镇江文广集团、镇江报业传媒集团
二、深入开展“三送、三禁”服务企业活动
紧紧围绕“四大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组织全市各涉企服务部门以举办服务企业系列主题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禁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三禁” 服务企业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深入基层,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采取梯次覆盖、定点联系、分层监督的方式,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员定点联系企业工作,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督查机制,强化有效监管,形成高压态势,严厉禁止、严肃查处各类涉企“三乱”。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纠风办
责任部门:各涉企服务部门
三、打造政风行风热线5+1多媒体联动督办平台
整合电台、电视、报纸、互联网和市政府12345热线等多个媒体和热线优势,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5+1”多媒体联动督办平台。继续发挥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主阵地作用,做好每天连线互动直播、每周部门上线、每月辖市(区)长主题直播,以及每季度省市联动或市与辖市区联动户外直播;在镇江电视台民生频道开辟电视版政风行风专栏,每周1期;在《金山网》设立《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版,每月组织市各部门领导与网民进行问政式对话交流;在《镇江日报》设立政风行风专栏,《京江晚报》设立《京晚众议》对话栏目,每月邀请市民与职能部门领导进行对话交流。同时,将各媒体及市政府12345热线五大板块投诉咨询统一纳入网络化督办平台,实行限时办结、全程督办、跟踪回访和实时考核。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责任部门:镇江文广集团、镇江报业传媒集团、12345热线接处中心
四、加强涉及民生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督查
集中开展医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资金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继续推进全市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信息化监控系统试点工作,强化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纠风办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重点对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损害农民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涉农收费管理,重点开展农村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业用水收费以及向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收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遏制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恶性事件发生。
牵头部门:市农委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计生委、市物价局、镇江工商局、镇江质监局、市供销社、市纠风办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严格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中未批先征、以租代征、补偿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各辖市区政府
七、着力解决教育方面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清理教育收费文件,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深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禁止在计划生、择校生之外以其他名义招收学生。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禁止违规“点招”,规范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行为。在省级目录的基础上,做好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切实解决好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妥善处理改制学校遗留问题。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
八、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以政府为主导,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强化采购及使用等过程监管,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继续推进卫生行风巡查活动,全面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抓好“防统方”软件的有效运行,强化对药品用量动态监测预警、处方点评公示、医德医风考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情况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镇江工商局、市纠风办
九、统筹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严格规范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博览会(展会)举办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继续纠正并查处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化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肃查处公路河道“三乱”问题。继续开展“瘦肉精”等专项整治,推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并结合地区、部门实际,针对其他突出问题,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纠风办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市审计局、镇江工商局、镇江质监局
十、着力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工作的责任,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和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扎实开展各项纠风治乱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部门行业作风。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案件。对典型案件有选择地公开曝光、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因发生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