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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科技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14年,全市科技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科技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努力提升科技创新在镇江跨越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总体思路
抢抓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历史性机遇,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创特色、争唯一,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产学研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引领全市经济转型升级,为镇江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超48%,保持全省领先水平,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0家以上,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00项以上;
2.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2.55%,对上争取科技拨款3亿元以上;
3.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9.8%;
4.新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40家,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5.每万人劳动力研发人数118.5人;
6.全市专利申请总数达到22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00件,专利授权11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件,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380件。
三、重点任务
科技创新工作重点任务概括为“2个突破、3个加强和3个推进”:即,突破创新载体建设和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惠民富民和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富有镇江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
1.突破创新载体建设。围绕产业“三集”发展,积极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园区汇聚,提高载体集聚、服务和创新功能。一是强化孵化器育成功能,优化孵化器地域布局,促进1-2家省级科技孵化器升格为国家级。强化专业型孵化器建设,探索民营科技孵化器建设的路子。二是在镇江高新区启动建设镇江知识城等标志性载体,规划建设水科技产业园,打造第三代科技示范园区。三是依托镇江新区,以高性能合金和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为核心,建设国内一流的国家火炬高性能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四是争取国家科技部、国家老龄委的支持,加强与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和相关医药企业的合作,启动建设国家级健康产业孵化器,着力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2.突破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力争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达120亿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1件,PCT专利申请量突破35件。一是以知识产权为引领,引进2-3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争取设立1家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支持镇江科技新城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建成专利行政执法审理庭并投入使用。二是建成市技术产权交易所和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布设创新驿站基层服务站点,带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担保等服务发展。三是突出基础条件、技术创新、民生科技三大类别,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扬中智能电气、镇江高新区船舶数字化设计等纳入省骨干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以科技广场为核心的科技服务示范区建设。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享平台,推进科研资源向社会开放。
3.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高端化、集聚化方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市场规模和技术领先优势,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41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超48%。一是鼓励共性技术攻关,发挥高性能合金、航空材料和部件、电力电器、农业机械、特种船舶和海洋工程配套等5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推动形成产业技术标准,提升产业创新效率。二是组织关键技术攻关,在新能源产业领域,支持攻关风电设备、光伏电池及组件、氢能等技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推动通信器件、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在水科技产业领域,引导开发海水淡化设备、水净化设备、膜产品和高端盐制造等技术。三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大力培育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产品,新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200项以上。
4.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构建创新企业集群。一是大力落实省科技企业“小升高”目标任务,启动实施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遴选综合实力强、创新优势明显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力争我市每个重点领域都有1-2家技术领先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0家以上。二是抓住中央和省以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契机,帮助企业对上争取优质项目,遴选35个科技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推进。三是配合市人才办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各类人才计划,集聚吸纳海内外高端人才和团队,加快科技型企业家、科技研发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四是深化落实“科技20条”、“人才20条”等政策,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与主动性。
5.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年”工程,培育产学研协同创新示范企业100家。一是依托产业优势培育创新要素集聚区,推进省航空配套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航空产业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等载体建设。二是集成国内外资源合作创新,组织开展“蓝火计划在镇江”、“科技外交官镇江行”等活动,推动产业技术向我市转移,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市转化。三是以江苏省与麻省理工学院产业技术合作为契机,支持开展跨国技术合作,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6.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按照“扩量、拔高、扶大”思路,提升研发机构建设内涵。一是加强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推动国家水泵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农业装备与智能化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发挥作用,支持大全集团等企业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镇江焦化等企业申报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二是促进企业和高校院所合作,巩固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成果,力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重达41%。三是借鉴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运营模式,力争与知名高校院所共建1所研究院。
7.推进科技惠民富民。加快构建民生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技成果全民共享。一是巩固与中国农科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培育发展种源农业、生物农业、精准农业和设施农业,在新品种选育、农产品深加工、农业信息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二是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科技园、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科技型企业,争取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在万山红遍农业园和江苏大学挂牌。三是重点围绕生命健康、生态文明和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科技需求,研发应用“智慧物价”等先进技术产品。四是支持创新型乡镇开展宜居、绿色、低碳城镇综合技术集成,打造科技惠民示范区域。
8.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双强”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一是健全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探索科技创新资金后补助、股权投资、科技保险等资助方式,强化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环节的全流程监控,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导作用。二是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产学研合作奖重点奖励对我市科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进建立产学研合作诚信记录,实现合作各方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三是健全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调整完善科技进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和科技进步工作目标监督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健全科技镇长团作用发挥的有效机制,推动建立科技镇长团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科技镇长团高校资源,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吸引成果、技术来我市转化。
四、保障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实施科技进步工作目标和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与人才工作责任制,推进各级联动会商、择优与定向互补、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及时有效协调解决科技创新难题。进一步提升科技部门顶层设计和综合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其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管理职能。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引导各级财政和社会加大科技投入,力争市、辖市区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4%、3%以上。强化上下联动与跟踪指导,更好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创新成本。
3.营造创新良好环境。倡导敢于创新、敢于尝试、追求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继续组织评选镇江市自主创新重大成果奖和杰出人才奖等,引导企业健全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机制,鼓励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资本化、股权化,最大限度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科技服务全覆盖,联系群众全天候”活动内涵和服务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科技”,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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