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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长朱晓明担任协调小组第一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洪水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杭祝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殷国兴,市政府副秘书长朱金生,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胡培红,市编办主任陈林海,市发改委主任朱云峰,市人社局局长孙沛然,市工商局局长黄春年,市物价局局长田先华,市法制办主任薛国荣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陈林海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开展相对集中审批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推动政府非行政职能转移,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朱云峰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朱强松、市编办副主任陈小平、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张敏、市国土局副局长张朝晖、市环保局副局长、市住建局副局长强南山、市规划局副局长朱富坤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孙沛然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主任吕永生、市人社局副局长黎平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着力解决“挂证”、“考培挂钩”等问题。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田先华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彤明、市经信委党委委员、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朱利荣、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潘志坚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黄春年担任,副组长由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君梅、市质监局副局长朱柳堂、市商务局副局长徐胜宝、市国税局副局长朱智宏、市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高凌、市政务服务办副主任张敏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金生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元良、市科技局副局长葛玉连、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周连锁、市卫计委副主任鲍务新、市体育局副局长承纲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殷国兴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编办副主任陈小平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胡培红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司马东良、市编办副调研员徐子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贾晟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法制办主任薛国荣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制办副主任刘立军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市编办组建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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