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4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3〕9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镇江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镇政发〔2012〕71号),保证质量强市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辖市(区)政府(含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下同)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以《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和《年度质量强市工作行动计划》为依据,以每年下达的考核指标为具体考核内容。
三、考核时间
每年质量强市工作考核时间安排在次年的2-3月份进行。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采用自主填报与部门填报相结合、资料审核与实地查验相结合进行,对各辖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评价。
每年2月底前,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要求,自主填报数据资料、自我评价并上报镇江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考核工作组,通过责任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以及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各辖市(区)政府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评价。考核工作组通过抽查、现场查验等方式,对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评价。
每年3月底前形成质量强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告,报经市质量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五、评分标准
各辖市(区)政府的考核计分采用分项目百分制计分。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考核计分采用共性指标占40%,个性指标占60%,考评总分为100分。整体考核实行分项目百分制计分和特色工作加分相结合的方式。工作方法或者措施受到上级领导或政府部门肯定的(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加10分、6分、4分,同一经验或措施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被考核单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六、考核表彰
市政府依据考评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附件:1. 镇江市质量强市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各辖市区
政府)
2. 镇江市质量强市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市级职能部门)
附件1:
镇江市质量强市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市级职能部门)

一、共性指标(40分)
类别
分值
考核内容
组织领导
10分
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专人分工负责;工作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工作落实
10分
结合本单位职责,制订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并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指导推动
10分
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质量强市工作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分析,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宣传信息
10分
积极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宣传,按照质量强市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和信息统计等资料。
二、个性指标(60分)
部门
分值
考核内容
镇江 质监局
20分
牵头组织全市质量强市和产品领域质量建设工作。
10分
制造业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制造业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93%以上;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0.3。
10分
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研究提出2项地方服务标准提案;组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率达20%以上。
10分
推动全市6家企业创建省质量信用AA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工程活动。
10分
新增江苏名牌15个、镇江名牌30个以上。
市住建局
20分
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
10分
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10分
新争创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12项,“金山杯”50项。
10分
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体系建设
10分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市发改委
15分
推动质量强市发展目标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5分
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85以上。
10分
牵头组织服务领域内的质量建设工作,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10分
做好服务业名牌培育推荐工作。
10分
开展服务业质量评比活动,提交年度服务业十强质量报告
市经信委
10分
引导督促工业和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质量提升计划。
10分
推进技术质量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质量攻关项目。
15分
加强制造业名牌培育和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工作。
10分
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质量强业工作,开展质量提升示范工程。
15分
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提交年度制造业质量报告。
部门
分值
考核内容
市科技局
10分
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20分
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45%
20分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件
10分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市农委
20分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6%。
10分
与市质监局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30%
10分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85%
10分
新增江苏名牌农产品2个以上、镇江名牌农产品10个以上。
10分
协助做好各项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交年度农产品质量报告。
市卫生局
20分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负责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15分
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5分
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10分
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服务质量。
市商务局
30分
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20分
推动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10分
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市工商局
20分
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20分
新增驰名商标2件以上
10分
新增著名商标20件以上
10分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0分
加强餐饮服务行业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提升工作。
30分
建成1个以上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区),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家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市教育局
60分
开展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活动
市委 宣传部
30分
组织开展系列质量强市宣传教育活动
30分
公众质量综合满意度>70%
市财政局
60分
筹措落实质量安全、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市旅游局
40分
实施标准化、品牌、质量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20分
培育发展旅游服务业镇江名牌。
市环保局
30分
省级“百镇百街”、市级“一街一村”创建示范街区所辖的音像门店和网吧符合创建规范标准,市场检查良好率达到90%以上。
市交通 运输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市统计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市水利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市国资委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市安监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市监察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人行镇江中心支行
60分
按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开展相关质量强市活动。



 
附件2:
  镇江市质量强市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各辖市区)
 
被考核单位(辖市、区): 时间:


类 别
序号
目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质量 保障
组织 保障
1
成立质量强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查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有得3分和2分,没有不得分。
 
 
 


2
根据本辖市(区)政府质量强市(区)实施意见,结合本区域质量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
3
查质量强市(区)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有实施方案得2分,有效组织实施及记录,得3分
 
 
 


3
建立定期质量联席会议制度和质量分析制度
3
查定期质量联席会议制度和质量分析制度文件及活动记录。有相关制度文件得2分;有相关活动记录得3分。
 
 
 


4
质量强市(区)质量目标分解与考核
3
查质量强市(区)的质量目标分解与考核制度。质量目标分解得2分;建立考核制度,并有考核记录得5分。
 
 
 


5
加强质量强市(区)宣传和工作信息报送
2
查是否有宣传活动及记录,并及时报送质量相关信息,每月3篇以上,完成得3分。
 
 
 


经费 保障
6
制定质量强市(区)相关的激励政策措施
3
查相关政策激励政策措施文件。有得4分。
 
 
 


7
质量安全、质量发展专项经费投入
3
查相关政策支持的文件和专项经费投入证明资料。有得4分。
 
 
 


技术 保障
8
本辖市(区)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3
本辖市(区)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45%,得3分,低于2.45%,酌情扣分。
 
 
 


9
本辖市(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3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件,得3分,低于6件,酌情扣分。
 
 
 


 


类  别
序号
目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质量 安全
产品 质量 安全
10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4
抽检合格率>96%,得4分,低于96%,酌情扣分。
 
 
 


11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
4
监督抽查合格率>93%,得4分,低于93%,酌情扣分。
 
 
 


12
制造业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
4
监督抽查合格率>90%,得4分,低于90%,酌情扣分。
 
 
 


13
制造业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
3
监督抽查合格率>95%,得3分,低于95%,酌情扣分。
 
 
 


14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
4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率<0.3, 得4分,高于不得分。
 
 
 


工程 质量 安全
15
大中型工程项目
施工许可证发放率
3
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为100%,得4分,低于100%,不得分。
 
 
 


16
一次验收合格率
3
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得4分,低于100%,不得分。
 
 
 


17
竣工验收备案率
3
竣工验收备案率为100%,得4分,低于100%,不得分。
 
 
 


18
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2
一次验收合格率>98%,得4分,低于98%,酌情扣分。
 
 
 


质量 发展
质量 标准
19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
3
普及率>35%,得4分,低于35%,酌情扣分。
 
 
 


20
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
3
采标率>85%,得4分,低于85%,酌情扣分。
 
 
 


21
新制定地方服务标准
3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类 别
序号
目标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质量 发展
质量 品牌
22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3
占耕地面积比重>85%,低于85%,酌情扣分。
 
 
 


23
江苏名牌产品数
4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24
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
占GDP比重>11%,低于11%,酌情扣分。
 
 
 


25
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
4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26
新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数
3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质量 管理
27
重点用能单位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率>20%,  
3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28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3
满意度>85%,得4分,低于85%,酌情扣分。
 
 
 


29
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
3
满意度>80%,得4分,低于80%,酌情扣分。
 
 
 


30
创省质量信用体系AA级以上企业数
3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31
创建质量标杆示范企业、行业和先导区
2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32
大力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2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33
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2
按市下达工作计划考核打分。
 
 
 


加分项


评判指标
公众质量综合满意度
 
公众质量综合满意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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