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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镇江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镇江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镇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苏发〔2015〕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镇发〔2014〕26号)部署要求,现制定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工作要点如下。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引领,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推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加快构建以分级诊疗为核心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 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 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5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5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 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镇江”2015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 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 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 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附件:2015年全市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安排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全市深化医改重点工作安排



项目
序号
重点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
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
市物价局、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2
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组建江苏康复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市卫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15年6月
3
三级医院、县(区)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
市卫生局
2015年6月
4
三级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
市卫生局
2015年6月
5
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
市卫生局
2015年8月
6
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整治过度医疗、分解处方、分解住院。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7
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 整治专项行动。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8
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
9
完成公立医院年度化债任务1亿元。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10
实现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
市卫生局
2015年7月
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1
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政策。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2015年7月
12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区统筹,丹徒区纳入市级管理。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丹徒区政府
2015年7月
13
完善医疗保险预算管理制度,深化支付制度改革。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2015年9月
三、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4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试点。
市卫生局、市人社局、 镇江食药监局
2015年6月
15
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
市卫生局
2015年7月
16
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加强基层药物保供,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市卫生局、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15年6月
四、巩固分级诊疗机制
17
建立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到基层轮岗的制度。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18
完善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分级诊疗运行机制。
市卫生局
2015年7月
19
有床位、有条件的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
市卫生局
2015年7月
五、促进社会资本办医
20
加快康复、护理院等机构建设,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的全覆盖。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2015年10月
21
推进台湾奇美医院与镇江新区人民医院、中国CHC与科技新城医院合作运行
市卫生局
2015年10月
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
22
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省示范卫生院建设活动。
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
23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中不超过40%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2015年6月
24
推进计免门诊规范化建设,年内新建5家数字化计免门诊。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25
完善“三位一体”综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及精神疾病规范管理项目试点辖区全覆盖,新增脑卒中及恶性肿瘤部分病种。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26
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27
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28
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29
完成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八、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0
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
市编办、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015年12月
31
探索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
2015年10月
32
实施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制度,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制度。
市卫生局
2015年6月
33
镇江市城区医患纠纷矛盾调处服务中心正式运行。
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2015年6月
九、加快智慧健康建设
34
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集团远程会诊中心,提升基层诊断水平。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35
以市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进一步提升12320卫生热线功能。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36
完善和提升基层、医疗、公卫和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应用功能。
市卫生局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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