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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江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的有关分类及编码,市财政局修订了《镇江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见附件),已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现予以公布,并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1. 政府采购预算范围。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范围,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2.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坚持应编尽编原则,政府采购预算应涵盖部门所有购买性支出项目,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不得漏报、少报,也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多报多编。
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投标法》组织采购。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资金管理适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具体购买操作按照《镇江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暂行)》(镇财采〔2015〕2号)执行。
3.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按项目实施进度并结合采购时限要求,科学、完整、及时地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提高政府采购和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为确保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采购计划申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除外)。
二、关于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是《政府采购法》赋予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见》以及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江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采购应当提升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当充分体现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的支持。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关于资产购置、配置
1.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的采购标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镇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试行)》(镇财规〔2012〕2号)执行。
2.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要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3. 使用正版软件。购置计算机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四、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 公开部门政府采购预决算信息。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及《2016年镇江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公开部门政府采购预决算信息。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决算表随同部门预决算一起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2. 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镇财采〔2015〕6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媒体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包含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资格预审公告、采购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及评审专家一并公告)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公告等,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除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相关采购项目信息外,采购人还应当就以下两方面内容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告:一是"采购人就确定采购需求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二是"项目验收结果"的信息公开发布,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4.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
5.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为本市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布媒体。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镇江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表一)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品目分类编码
品目名称
说明
限额标准
A  货物类


 
A02通用设备
其中:


A0201010301
PC服务器*▲


A0201010302
小型机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6
掌上电脑

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10201
路由器*▲


A02010202
交换设备
指交换机*▲

A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
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漏洞扫描设备、容灾备份设备、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
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105
存储设备
包括移动硬盘、U盘、数码相机伴侣、小型数码录音设备等
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10601
打印设备
指打印机(含带有打印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

A02010604
显示设备
指显示器*▲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8
计算机软件
标准化软件部分项目协议供货网上竞价*▲
非协议供货软件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包括展示台*▲

A02020501
照相机
含镜头等
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207
LED显示屏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2021001
速印机*▲


A02061504
不间断电源(UPS)

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301
载货汽车
包括皮卡*

A02030501
轿车*


A02030502
越野车*


A02030503
商务车*


A020306
客车*
9座(含)以上,包括校车*

A020307
专用车辆*
包括工程汽车、工具汽车、警车、救护车等

A02040101
固定架、密集架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2051228
电梯
包括客梯、货梯、电动扶梯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206180203
空调机
包括壁挂式、柜式、嵌入式空调*,中央空调
中央空调: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指传真机*▲

A02091102
通用摄像机

采购预算2万元以上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3专用设备
其中:


A0320
医疗设备
部分项目协议供货*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
A0324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
A0325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
A0336
体育设备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
A05   图书和档案
其中:


A0501
图书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6   家具用具
家具用具
含厨卫用具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A0703被服装具
其中:


A070301
被服
含制服、各类鞋帽服装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B 工程类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按《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100万元(含)以上按《招标投标法》集中采购
B01
建筑物施工
包含基建、人防工程

B02
构筑物施工
包含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绿化工程等

B06
建筑安装工程
包含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等

B07
装修工程


B08
修缮工程


C   服务类



C02信息技术服务

其中:


C0201
软件开发服务
含方案设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202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203
数据处理服务
指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数据的分析整理、计算、存储等加工处理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206
运行维护服务
指为满足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优化改进,对用户信息系统的基础环境、硬件、软件及安全等提供的各种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207
运营服务
指向用户提供租用软件应用系统、业务平台、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服务,配备操作人员或维护人员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208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5 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中:


C0501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503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指车辆维修*、轮胎*服务

C0507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6会议和展览服务
其中:


C0601
会议服务*


C08   商务服务
其中:


C0801
法律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802
会计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803
审计服务
指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审查会计账册和其他单据的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805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081401
印刷服务*
包括文件资料、内部书刊、信封、宣传资料、各种票据等印刷*

C0816
票务代理服务*


C12 房地产服务
其中: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13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其中:


C1303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15金融服务
其中:


C1504
保险服务
含车辆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以外保险服务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16环境服务
 其中:


C160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包括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洁管理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C99 其他服务
 其中:


C9901
规划编制服务
包括各行业部门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
注:1.市本级(包括京口、润州和新区)、辖市(包括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和丹徒区)政府采购预算起始标准参照本目录执行。
2.打*号的项目,市本级及京口、润州和新区实行网上商城协议供货(含定点采购)。有关协议供货的管理要求参见《镇江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镇财采〔2009〕6号);打▲号的项目,市本级及京口、润州和新区实行网上商城协议供货网上竞价,有关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的管理要求按照《关于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网上竞价的通知》(镇财采〔2012〕6号)执行。相关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镇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协议供货(含定点采购)栏目。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表二)
部门
项目
市教育局
教学设施、设备
教学用品
图书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消防车
消防装备及器材
注: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表三)
品目名称
标准
备注
分散采购---货物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含)以上

分散采购---工程类
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修缮工程,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含);其他类工程,采购预算100万元以上(含)
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按《政府采购法》集中采购,100万元(含)以上按《招标投标法》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服务类 (含公共服务)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含)以上

注: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及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80万元以上(含)。
工程项目100万元以上(含)。
应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由于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报市财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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