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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3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13〕80号)同时废止。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镇江市以丘陵山区地形地貌为主要特征,受地形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干旱性灾害经常发生。为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指导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保障全市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对2013年制定的《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抗旱预案》)进行修订。
1.2 工作原则
《抗旱预案》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协作;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优先保障生活、后生产;先利用地表水、后地下水;统筹蓄水、节水、调水,保障灌溉水质;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农村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前提,实行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在市委、市政府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作用。
1.3 适用范围
本《抗旱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农村抗旱工作。对基本不存在干旱问题的扬中市和镇江城区不多作提及。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成立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本市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镇江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等任副指挥,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人民政府及镇江新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各辖区内防汛防旱防台工作。
各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成立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防汛防旱防台工作。
2.2  市防指职责
市防指负责指挥全市抗旱工作。制定抗旱方针政策;根据全市旱情、工情、灾情,部署抗旱减灾工作;协调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各辖市区做好抗旱工作;组织灾后处置。
2.3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块管条保”的原则,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做好全市防旱工作。
市应急办:汇总掌握相关信息,综合协调各项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上报应对处置工作情况。
镇江军分区:协调驻镇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持地方抗旱工作,组织抗旱送水。
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防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工程的立项审批,以及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计划。
市经信委:负责协调防旱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市农委:负责农业遭受干旱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负责提出农林牧渔业避灾指导意见,及时统计上报农业灾害情况;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及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协助做好农用抗旱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团市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在抗旱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强防旱应急抢险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紧急时,发动共青团员投身抗旱第一线。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等经费。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及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赠等工作;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旱工程实施、造谣惑众、盗窃、哄抢救灾物资以及破坏防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调抗旱消防送水。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协同公安部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确保防旱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畅通。
市水利局:负责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通报,做好抗旱水利工程调度;做好抗旱服务队建设;制订全市抗旱应急预案;提出防旱应急处置方案及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河道疏浚、湖泊清淤、泵站改造等抗旱工程的建设、管理及监控。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分析、预报信息,及时预警预报灾害性天气,跟踪做好旱情信息报告;择机采取人工增雨作业。
市环保局:负责抗旱调水河道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及时提供水源水质信息,做好非船舶污染源的调查处理工作。
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镇江分局:负责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日常和应急水文测报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水情信息及分析预测报告,做好长江潮位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丹阳、句容、丹徒墒情监测与信息上报工作。
市卫计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区医疗卫生信息。
镇江供电公司:负责镇江电网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的安全供电;负责保障应急指挥部的供电和全力抢修因干旱灾害损坏的供电系统,尽快恢复电网供电。保证抗旱供电。
石油公司:负责抗旱工作油料供应。
2.4 办事机构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辖市、区防指办公室设在相应水利(农机)局。
组织名称
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设置处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市水利局




润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润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润州区水利局
京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京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京口区农委
丹徒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丹徒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丹徒区水利农机局
镇江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镇江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
丹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丹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丹阳市水利局
句容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句容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句容市水利农机局
扬中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扬中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扬中市水利农机局
2.5 防办职责
各级防办具体负责辖区内防旱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防旱各项责任,组织整修渠道,协调水源配节和区域用水矛盾,加强抗旱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防旱机械及物资的管理、调拨等;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防旱会商、工程调度及旱情、灾情等信息汇总和上报;组织灾后评估,编制上报防旱工作总结及下年度防旱工程计划等。
3 预防预警
3.1 预防预警信息
镇江市防旱信息采集分别按各责任单位分工进行。
3.1.1 气象信息
气象干旱预警信息由市气象局报送市防办,预测到旱情及早上报,旱情紧急时,每天加报。
3.1.2 水文墒情信息
重要河湖、16座报汛水库、各水文雨量站降雨量、蓄水量信息由水文分局每日8时30分前报送市防办。
土壤墒情监测信息由水文局每3日报送市防办。监测到旱情及早上报。旱情紧急时,每天加报。
3.1.3 工情信息
水利工程运行情况、险情等信息由各基层水管单位采集,并逐级上报。
3.1.4 旱情信息
干旱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及受灾人口;水利工程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旱灾时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用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损失信息,由农业、水利部门收集统计,经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市防指。
灾情及早上报,Ⅳ级预警每七天上报一次灾情,Ⅲ、Ⅱ级预警每三天上报一次灾情,Ⅰ级预警每天上报灾情。
3.2 预警级别
干旱预警由轻到重划分为Ⅳ、Ⅲ、Ⅱ和Ⅰ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种颜色标识。当全市发生干旱天气,市防指根据预警等级划分主要参考指标,经会商确定具体预警级别。
镇江市抗旱预警等级划分主要参考指标
预警参考指标
夏季(6~8月)平均月降雨量(mm)
夏季连续无有效降雨日(天)
丘陵易旱区受旱面积(万亩)
本市16座报汛水库汛期蓄水总量(万m3)
Ⅰ级红色预警
≤40
≥30
≥50
≤4500
Ⅱ级橙色预警
≤53
20~30
30~50
≤5100
Ⅲ级黄色预警
≤70
10~20
10~30
≤6300
IV级蓝色预警
≤105
10
5~10
≤7600
3.3 预防预警行为
3.3.1 预防准备
(1)防旱准备。每年汛前,各辖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引排涵闸、抗旱泵站及电气设备(含应急抗旱机械)等抗旱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对骨干河道按照“谁设障,谁清除,谁负担”的原则进行清淤、清障;对中小型水库加强检查,确保水库蓄水安全。
(2)明确水资源利用原则。以人为本、就近利用、科学调度、节约用水。
(3)制定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根据三大水系地形水利条件,制定相应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①沿江地区
本市沿江地区水资源丰富,但南部丘陵地区水资源相对缺乏。当发生旱情,塘坝蓄水量不足时,丹徒区、润州区、句容市开启沿江提水站提水以满足本区域丘陵地区农田灌溉之需。依据丹徒区湖西地区旱情的发展程度,由丹徒区防指下达指令,开启长山提水站补充十里长山北部山丘区农灌水源,同时补给丹徒区西麓、张寺、凌塘水库水源,以缓解丹徒区南部山丘区的旱情。不得将污染水源灌溉农田,受污染水源应处理达标后才能提水抗旱。
②湖西地区
江南运河丹阳站水位是本市湖西区旱情发展程度的主要体现指标。6月份农灌高峰期,丹阳站水位应保持在▽4.5m(吴淞,下同)左右,一般不高于▽4.8m。当低于▽4.5m而天气偏旱时,开启谏壁节制闸、九曲河闸引长江水进江南运河。7~10月份为两闸正常补水期,保持丹阳站水位在▽4.2m左右,低于▽4.2m而天气偏旱时,继续开闸引水。当谏壁、九曲河、小河、魏村四闸日引水量不足1000万m3,同时丹阳站水位低于▽3.5m时,由省防指确定谏壁、九曲河抽水站开机,抽提长江水抬高江南运河水位,加快向湖西腹部地区输水速率,以满足本市湖西区水资源的需求。当湖西河网丹阳站水位保持在▽4.0m左右,丹阳市内部9条抗旱翻水线可抽提河道水源,满足该市40万亩农田灌溉的要求。句容市湖西地区有3条主要抗旱翻水线,随着旱情的发展,当仑山水库水位降至▽48.0m以下时,由句容市防指下达指令,通过北山水库东干渠抽水经华家边分水闸,由东干渠补水入库,以补充水库周边地区水资源的需求;仑山水库下游洛阳河地区,视旱情发展程度,经镇江市防指与丹徒区防指协调后下达指令,句容市防指在胜利河架设临时应急机泵抽水入洛阳河,开启丁角提水站,缓解该地区旱情;胜利河禄食站抽水可缓解洛阳河以东、幸福水库以南地区旱情,同时补充幸福水库水源。丹徒区湖西西部丘陵区,视旱情发展程度,可通过长山提水站补水线抽提长江水入凌塘、西麓、张寺等中小型水库,灌溉水库周边上党、谷阳镇片区农田,视凌塘水库蓄水情况,由仙人山翻水线提凌塘水库水源灌溉上党镇南部、上会片区农田。同时丹徒区视旱情发展程度,可分别启用江南运河、胜利河、通济河等8条翻水线,灌溉沿河两岸片区农田。抗旱期间,丹阳、句容、丹徒专业抗旱服务队随时做好临时架机抽水准备。
根据旱情发展形势,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与各级防指,可根据雨云变化情况,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旱情的发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丹徒区防指可商请市气象局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本地区的旱情发展。
③秦淮河地区
赤山湖灌区
赤山湖正常蓄水位▽8.4m,结合气候与灌区塘坝、水库前期蓄水情况,6~9月可考虑将湖水位抬高至▽8.7m~▽9.4m。汛期当湖内水位低于▽7.5m,且句容河水位低于湖内水位,出现旱情时,由句容市防指下令,开启赤山闸提水站抽提句容河水补给赤山湖,抬高南、中、北河水位。当旱情继续发展,赤山湖灌区上游地区塘坝、内河、小型水库水资源基本枯竭,二圣桥水库水位降至▽13.5m以下,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补水,使赤山湖水位保持在▽8.7m~▽9.4m,以利上游北河二圣桥、南河天王2条抗旱翻水线正常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本灌区15万亩农田的灌溉需求。当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接近▽6.5m时,句容市防指、镇江市防指逐级向省防指请示,要求开启江口秦淮新河、武定门水利枢纽工程,引提长江水补给句容河水资源,抬高句容河水位达▽6.8m以上,尽最大可能保证赤山湖灌区的抗旱水源。
北山水库灌区
北山水库汛控水位▽52.0m。当发生旱情库水位降至▽49.0m以下时,由句容市防指下达指令,开启长江一、二级提水站,抽提长江水补库。先期可开启2台机组,以2.92m3/s流量补给。如旱情继续发展,则增加补库流量。补充入库的水量应首先保证句容市第二水厂的水源供给,其次为农田灌溉之需。对北山水库东、西干渠的农业灌溉用水量分配,由句容市防指按旱情发展的实际需要实行计划分配,最大限度优化水资源配置。视本灌区旱情发展,句容市防指下达指令,通过北山水库西干渠翻水线(1.5m3/s),缓解干渠沿线邻近地区旱情;原乌背翻水线已废除,改由固江口水库放水,自流灌溉,缓解黄梅地区旱情;句容水库汛控水位▽26.5m,当句容水库水位降至▽24.5m以下时,由北山水库东干渠放水补库;仑山水库汛控水位▽54.5m,当仑山水库水位降至▽48.0m以下时,启动北山水库东干渠翻水线,提水1.0m3/s流量入仑山水库补库。依据旱情发展需要,镇江市、句容市气象局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本地区的旱情发展。
3.3.2 预警发布、变更与解除
干旱IV级(蓝色)、III级(黄色)预警信息,经市防办与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民政局、水文分局会商,由市防办批准后,发相关辖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并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和省防办备案;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干旱II级(橙色)、I级(红色)预警信息,经市防办与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民政局、水文分局会商,报市防指副指挥批准后,发相关辖市(区)防指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并抄送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备案;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镇江市防指综合旱情发展,适时批准并发布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
辖市(区)根据本地旱情,可自主发布、变更及解除干旱预警,报市防指。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全市旱情及发展趋势、干旱预警等级及相关要求等。
3.3.3 干旱灾害预警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市气象局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气温等基本气象信息,分析遥感监测成果。水文分局及时报告长江、主要河流、重点水库的水情信息,并结合天气预报,分析未来5~7天的水情发展趋势。适时上报丹阳、句容、丹徒墒情信息。旱情严重时,缩短分析周期。市农委及时收集全市农业生产、林牧渔业受旱信息。旱情紧急情况,根据需要及时加报。及时提出农作物改种指导意见。市环保局加强调水河道的水质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重点排污厂企的管控,防止河道水体污染,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质监测结果;当需要引水时,加大监测频次,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并从水质方面提出引水建议。各辖市区防办根据当地旱情发生的实际情况,依据水旱灾害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防指报告。
旱灾发生后,市防办会同民政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单位的旱情灾情动态信息,根据水旱灾害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重大抗旱行动情况应随时上报。同时将干旱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办通报。
4 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分级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分为4个级别。其中Ⅳ、Ⅲ、Ⅱ级预警响应行动由市防指统一部署,Ⅰ级预警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
(2)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各级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3)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因干旱造成的人畜饮水困难、农林牧渔受害,以及衍生的疾病流行、水体污染、水上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5)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4.2 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Ⅳ级应急响应(蓝色)
(1)会商
遭遇Ⅳ级干旱预警,由市防办组织召开全市抗旱会商会议,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农委、水文分局负责人参加。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灾情与防旱动态;
市气象局通报天气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干旱预测分析;
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
水文分局通报主要河湖库水情、土壤墒情。
(2)部署
市防办领导依据实际旱情、灾情,部署现阶段响应行动。
(3)响应行动
(1)按职履责
各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相应行动。
(2)旱情跟踪
市农委、市水利、市民政局按照各自职责,按时统计上报旱情信息。
(3)部门联动
①密切监测旱情、灾情。
②加强用水管理、积极开展抗旱工作。
③受旱区防指组织消防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4)水源调度
各辖市(区)本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全面主动抗旱,确保城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原则,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做好抗旱工作。必要时,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5)宣传动员
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依法抗旱。
Ⅳ级响应行动见附表2。
4.2.2  III级应急响应行动(黄色)
(1)会商
遭遇Ⅲ级干旱预警,由市防指组织召开全市抗旱会商会议,各辖市、区防指副指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市防办领导主持。
会议议程同上。
(2)部署
市防指副指挥依据实际旱情、灾情,部署现阶段响应行动。
(3)响应行动
除Ⅳ级响应行动外,新增以下更加有力的响应措施。
(1)按职履责
各辖市、区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抗旱工作。
(2)旱情跟踪
市农委、水利、民政按照各自职责,按时统计上报旱情信息,天气、土壤墒情信息每日上报;灾情信息每3天上报。
(3)部门联动
市防指会同市财政局向省防指、财政厅汇报本市当前旱情,申请抗旱经费。
(4)水源调度
根据受旱区水源情况,适时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沿江地区长山站、长江站视旱情发展情况开启部分机泵;湖西地区丹阳市内部9条抗旱翻水线、丹徒区内部8条抗旱翻水线可分别开启;句容市开启胜利河禄食提水站;秦淮河地区句容市可部分开启赤山闸机泵。市气象局需依据气象条件,做好随时人工增雨作业的各项准备。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抗排服务队需做好应急抗旱机械随时出机的各项准备。
Ⅲ级响应行动流程见附表3。
4.2.3  II级应急响应行动(橙色)
(1)会商
遭遇Ⅱ级干旱预警,由市防指组织召开镇江市抗旱会商会议,各辖市、区防指指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
各辖市区防指指挥汇报各地旱情、墒情、本地蓄水情况、灾情、抗旱行动情况及相关建议等;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灾情与防旱动态,提出当前抗旱工作建议;
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及相关救灾建议;
市民政局通报全市灾情及相关救助建议;
市住建局通报全市城乡供水情况及相关建议。
(2)部署
市防指指挥综合全市旱情发展,作出相应部署。
(3)响应行动
除Ⅲ级响应行动外,新增以下更加有力的响应措施。
①按职履责
各级防指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检查指导落实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城乡全面进行抗旱救灾,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需求。
市防指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抗旱工作。
②部门联动
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水利、气象、水文部门加强旱情、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抗旱救灾信息。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资金,加强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水利、住建等部门采取限水、节水、调水等特殊措施,科学调度抗旱水源,强化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管理和节水工作。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做好引水、调水、翻水工作,修建临时坝、堰等设施,挖掘水资源供给潜力。
环保部门做好抗旱水源水质监测,确保抗旱用水安全。
农业部门下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旱情严重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供电部门、石油部门组织抗旱供电、用油,确保抗旱油电有保障。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旱救灾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组织消防部门会同供水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民政部门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
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实时掌握有利天气形势,实施人工增雨。丹徒区防指可商请市气象局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③协调指导
市防指不定期召开抗旱会议,加强抗旱水源、物资调度,协调各方面工作。及时向省防指和市政府汇报当前抗旱工作部署和具体抗旱措施情况。市政府派出抗旱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受灾情况,帮助与指导灾区群众抗旱救灾。由市防指向省防指汇报本市旱情灾情,争取省防指的支持与指导。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争取上级行业部门抗旱工作支援。
④应急水源调度
各辖市(区)需尽力挖掘水源潜力,根据需要协调调度长江水源。本着城乡全面抗旱,水源统筹安排,确保城乡生活供水和重点行业用水的原则,按照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开展抗旱救灾,全面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沿江地区长山站、长江提水站全开;湖西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开启谏壁抽水站,保证湖西河网水位维持在4.0m左右;各辖市区防指应全面开启内部翻水线,全力补充受旱区水源,经镇江市防指、丹徒区防指协调后,句容市防指可在胜利河架设临时应急机泵,抽水入洛阳河,缓解句容市东部地区的旱情;秦淮河地区经句容市防指、镇江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要求开启秦淮河或武定门提水站,抽提长江水,抬高秦淮河干流水位,使西北村水位不低于7.0m,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不低于6.8m,满足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开机的需要,以缓解句容市赤山湖地区的旱情。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依据市防指的指令,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由镇江市防办、句容市、丹阳市、丹徒区防指下达指令,所属抗旱服务队奔赴干旱严重地区,应急处置抗旱调水工作。
⑤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涉及灾情的,由市防指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对旱灾的认知度。市防指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所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减轻旱灾损失。
II级响应行动流程见附表4。
4.2.4I级应急响应行动(红色)
(1)会商
遭遇Ⅰ级干旱预警,由镇江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抗旱应急会商会议,各辖市(区)政府、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镇江市防指指挥主持。
各辖市(区)汇报各地旱情、墒情、本地蓄水情况、灾情、抗旱行动情况及相关建议等;
气象局通报天气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干旱预测分析;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调度情况和抗旱动态,提出当前抗旱工作建议;
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及相关救灾建议;
市民政局通报全市灾情及相关救助建议;
市住建局通报全市城乡供水情况及相关建议。
(2)部署
镇江市市长综合全市旱情发展趋势,作相应部署。抗旱成为当前政府的重点工作,全民动员,全力抗旱。
(3)响应行动
除II级响应行动外,新增以下更加有力的响应措施。
①按职履责
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抗旱抢险救灾。关停高耗水用水行业,优先保障全市生活用水。
市政府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抗旱工作。
②旱情跟踪
责任部门每日上报气象、水文、土壤墒情及灾情信息。
③部门联动
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随时掌握有利天气形势,实施人工增雨。
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分赴旱灾第一线,根据旱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指导当地群众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季节短、耐旱植物,最大程度减小旱灾损失。
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小分队分赴各灾区,预防和治疗因干旱引发的各类疾病。
④协调指导
市防指定期、不定期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会议。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队,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向省政府、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民政厅等对口单位汇报本市的旱情灾情,争取省政府与相关部门对我市抗旱工作的支持与指导。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各辖市(区)对口单位抗旱工作支持力度。
⑤应急水源调度
本级旱灾为本市缺水最为严重的时期,各辖市(区)需最大限度挖掘水源潜力。根据需要积极协调抽引长江水源。本着全面节约、确保重点的原则。按照各级防指和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抗旱救灾。全面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沿江地区长山、长江提水站全开;湖西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开启谏壁、九曲河抽水站,保证湖西河网水位保持在4.0m左右;秦淮河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要求开启秦淮新河和武定门提水站,抽提长江水抬高秦淮河干流水位,保持西北村水位不低于7.0m,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不低于6.8m,从而保证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开机需要,以缓解句容市赤山湖地区的旱情。各辖市区(除扬中外)应全面开启抗旱翻水线路,合理分配水源,尽最大努力减小旱灾损失。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气象局根据天气条件,择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⑥宣传动员
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脑网络、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对旱灾的认知度。由市防指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增强群众开展抗灾自救的意识。
I级响应行动流程见附表5。
4.3 响应组织
4.3.1 信息报送
旱情、墒情、水雨情、本地蓄水情况、城乡供水情况、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以便市防办及时掌握水雨情变化、本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重大灾情可越级上报。旱情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市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旱情、灾情信息,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4.3.2 指挥调度
(1)镇江市抗旱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指统一指挥,各级抗旱机构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启动应急响应。
(2)抗旱骨干输水河道突发水污染事件后,事发地防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可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研判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事发地防指负责人应迅速到岗到位,分析事件性质,按规定处置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III级以上干旱灾害,各级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4 应急响应结束
当本市旱情得到有效缓解或解除时,根据权限由市防指宣布结束应急抗旱期。
抗旱结束后,及时归还征用、调用的抗旱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损坏或无法归还的,由各辖市(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偿。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按照“谁设置、谁清除”的原则,及时清除紧急抗旱设置的拦河坝、临时机泵机台等临时抗旱设施,恢复河道过水断面,以防旱涝急转。
5 应急保障与后期处置
5.1 队伍、技术、物资和资金保障
各级水利、电力、农业、消防等部门组织专业抗旱救灾队伍。各辖市(区)防指(京口、润州区、扬中市除外)也应组建专业抗旱救灾队伍。当遭遇严重旱情,人畜饮用水发生困难时,各级专业队伍应实施应急送配水方案,确保人畜饮用水安全。市防指从市水利局、农委、民政、气象局、水文分局、设计院、各辖市(区)防指等选拔业务骨干,组建抗旱专家库。本市应急抗旱期,由市防指从专家库中抽调10—15人成立抗旱专家组派赴现场。
各级防指以及有关部门需建立物资仓库,平时备足抗旱物资和设备。抗旱物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运,坚持就近使用原则,不足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拨。抗旱应急所需经费以块投入为主,由各辖市(区)财政负责下拨,并加强经费使用监管。
平时加强节水知识普及和抗旱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同时加大墒情站点建设和监测工作。
5.2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本市城市供水水源大都来源于长江。鉴于长江水量较大,自净能力和水体流动能力较强,故城市供水水源地防污染能力相对较高。但各级建设部门也应积极做好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准备,以防不测。对丘陵山区人畜饮用水困难地区,应制定应急备用水源地规划,近期句容市南部地区以二圣桥、墓东水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地;北部地区以句容水库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地;镇江城市以金山湖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地;丹阳市以九曲河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地。上述水库、湖泊备用水源地需确定水库相应控制水位和控制蓄水量,当达到水库、湖泊控制水位时,将不得动用其水源,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应急备用水源不受污染。
5.3 灾民救助
根据旱灾发生的实际情况和灾民救助工作需要,本市各级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和市红十字会发动救援。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接收和安排国内和国际社会提供的援助,并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发并监督检查各种社会援助。实施过程中实现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控,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5.4 损失与效益评估
发生旱灾后,由市防指组织市农委、民政、水利等部门组建旱灾损失和影响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旱灾评估工作。在各辖市(区)评估报告的基础上,镇江市评估领导小组编制《镇江市旱灾损失和影响评估报告》,经市防指审查后,由市防指报镇江市政府和省防指。
抗旱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市防办对本年度抗旱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召开各辖市(区)防办主任会议,认真客观地对年度抗旱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绩,提出不足,并对抗旱预案的修订提出相应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和修编本市抗旱预案提供依据。
6 附则
6.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管理。
6.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镇江市抗旱预警等级划分主要参考指标
预警参考指标
夏季(6~8月)平均月降雨量(mm)
夏季连续无有效降雨日(天)
丘陵易旱区受旱面积(万亩)
本市16座报汛水库汛期蓄水总量(万m3)
Ⅰ级红色预警
≤40
≥30
≥50
≤4500
Ⅱ级橙色预警
≤53
20~30
30~50
≤5100
Ⅲ级黄色预警
≤70
10~20
10~30
≤6300
IV级蓝色预警
≤105
10
5~10
≤7600

附表2  
IV级应急响应主要行动
1
会商
组织者
市防办
参加者
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农委、水文分局负责人
主持人
市防办主任
会议议程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灾情与防旱动态
市气象局通报天气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干旱预测分析
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
水文分局通报主要河湖库水情、土壤墒情
市防办领导综合全市旱情、灾情,作部署
2
启动
批准
市防办领导
3
响应
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相应行动。
旱情跟踪
市农委、市水利、市民政局按照各自职责,按时统计上报旱情信息。
部门联动
密切监测旱情、灾情。
加强用水管理、积极开展抗旱工作。
受旱区防指组织消防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水源调度
全面主动抗旱,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做好抗旱工作,部分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
宣传动员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抗旱信息。
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
通过媒体宣传法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依法抗旱。
附表3
III级应急响应主要行动
1
会商
组织者
市防指
参加者
各辖市、区防指副指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主持人
市防办领导
会议议程
市气象局通报天气干旱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干旱预测分析
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
水文分局通报主要河湖库水情、土壤墒情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灾情与防旱动态
综合旱情、灾情,作出部署
2
启动
批准
防指副指挥
3
响应
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相应行动。
各辖市、区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抗旱工作。
旱情跟踪
天气、土壤墒情信息每日上报;灾情信息每3天上报。

部门联动
密切监测旱情、灾情。
加强用水管理、积极开展抗旱工作。
受旱区防指组织消防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市防指会同市财政局向省防办、财政厅、水利厅汇报本市当前旱情,申请抗旱经费。
水源调度
适时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沿江地区长山站、长江站视旱情发展情况开启部分机泵;湖西地区丹阳市内部9条抗旱翻水线、丹徒区内部8条抗旱翻水线可分别开启;句容市开启胜利河禄食提水站;秦淮河地区句容市可部分开启赤山闸机泵。
市气象局做好随时人工增雨作业的各项准备。
宣传动员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抗旱信息。
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
通过媒体宣传法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依法抗旱。



附表4 
II级应急响应主要行动
1
会商
组织者
市防指
参加者
各辖市区防指指挥,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
主持人
市防指副指挥
会议议程
各辖市区防指指挥汇报各地旱情、墒情、本地蓄水情况、灾情、抗旱行动情况及相关建议等。
市气象局通报天气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干旱预测分析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灾情与防旱动态;提出当前抗旱工作建议
市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及相关救灾建议
市民政局通报全市灾情及相关救助建议
市住建局通报全市城乡供水情况及相关建议
市防指指挥综合旱情、灾情,作出部署。
2
启动
批准
防指指挥
3
响应
防指各成员单位
落实本系统抗旱减灾措施。城乡全面抗旱救灾,优先保证城乡生活饮水安全和重点行业用水需求。
市防指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重点地区抗旱工作。
旱情跟踪
天气、土壤墒情信息每日上报;灾情信息每3天上报。
部门联动
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水利、气象、水文部门加强旱情、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抗旱救灾信息。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资金,加强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水利、住建等部门采取限水、节水、调水等特殊措施,科学调度抗旱水源,强化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管理和节水。
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做好引水、调水、翻水工作,修建临时坝、堰等设施,挖掘潜力。
环保部门做好抗旱水源水质监测,确保抗旱用水安全。
农业部门下派专业技术人员,赴旱情严重地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供电部门、石油部门组织抗旱供电、用油,确保抗旱油电有保障。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旱救灾的违法行为,组织消防部门会同供水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民政部门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
镇江、丹阳、句容气象局根据天气条件择机实施人工增雨。
水源调度
全面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沿江地区长山站、长江提水站全开;湖西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开启谏壁抽水站,保证湖西河网水位维持在4.0m左右;各辖市区防指应全面开启内部翻水线,全力补充受旱区水源,经镇江市防指、丹徒区防指协调后,句容市防指可在胜利河架设临时应急机泵,抽水入洛阳河,缓解句容市东部地区的旱情;秦淮河地区经句容市防指、镇江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要求开启秦淮河或武定门提水站一座,抽提长江水,抬高秦淮河干流水位,使西北村水位不低于7.0m,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不低于6.8m,满足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开机的需要,以缓解句容市赤山湖地区的旱情。
由市防办、句容、丹阳、丹徒防指下达指令,所属抗旱服务队奔赴干旱严重地区,应急处置抗旱调水。
宣传动员
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对旱灾的认知度。市防指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大力弘扬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所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表5  
I级应急响应主要行动
1
会商
组织者
镇江市政府
参加者
各辖市、区政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持人
镇江市防指指挥
会议议程
各辖市区副指挥汇报各地旱情、墒情、本地蓄水情况、灾情、抗旱行动情况及相关建议等
市气象局通报天气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干旱预测分析
市水利局通报全市水利工程蓄水情况、灾情与防旱动态;提出当前抗旱工作建议
农委通报全市农林牧渔业受旱信息
市住建局通报全市城乡供水情况及相关建议
镇江市市长综合旱情、灾情,作出部署。受旱严重的地区进入应急抗旱期。
2
启动
批准
镇江市市长
3
响应
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抗旱抢险救灾。关停高耗水、用水行业,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市防指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各地抗旱工作。
旱情跟踪
责任部门每日上报气象、水文、土壤墒情及灾情信息。
部门联动
加强行政首长对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水利、气象、水文部门加强旱情、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抗旱救灾信息。
财政部门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及时下拨紧急抗旱救灾资金,加强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水利、住建等部门采取限水、节水、调水等特殊措施,科学调度抗旱水源,强化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管理和节水。
水利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设施,做好引水、调水、翻水工作,修建临时坝、堰等设施,挖掘潜力。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抗旱救灾的违法行为,组织消防部门会同供水部门为饮水困难地区和群众做好供水、送水工作。
民政部门做好灾区生产自救和救灾安置工作。
镇江、丹阳、句容气象局根据天气天气择机实施人工增雨。
各级农业部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分赴旱灾第一线,根据旱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指导当地群众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季节短、耐旱植物,最大程度减小旱灾损失。
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小分队分赴各灾区,预防和治疗因干旱引发的各类疾病。



水源调度
全面启动抗旱水源调度方案。沿江地区长山、长江提水站全开;湖西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开启谏壁、九曲河抽水站,保证湖西河网水位保持在4.0m左右;秦淮河地区经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后,要求开启秦淮新河和武定门提水站,抽提长江水抬高秦淮河干流水位,保持西北村水位不低于7.0m,赤山闸下句容河水位不低于6.8m,从而保证赤山闸提水站满负荷开机需要,以缓解句容市赤山湖地区的旱情。各辖市区全面开启抗旱翻水线路,合理分配水源。
抗旱服务队奔赴各地抗旱救灾。
宣传动员
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脑网络、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对旱灾的认知度。由市防指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增强群众开展抗灾自救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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