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镇江产业园区

江苏镇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镇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镇江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4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镇江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修订)》(镇政办发〔2016〕77号)同时废止。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镇江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28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下达目标责任书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安委会负责组织,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立目标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工作考核,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
 (三)推进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事前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严格事故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依法依规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管理委员会设立或者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落实事故信息直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加强源头防控。坚持关口前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提升保障能力。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强化规划引领,提高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发挥专家和第三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安全投入到位,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第五条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第三章考核方式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采取日常考评、专项抽查和年中、年末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日常考评。考核事故控制、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率、安全生产事前处罚、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省市督办安全隐患整改率等基础工作,每季度以数字进行通报。
 (二)专项抽查。结合季节特点和重要时段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督查组随机到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年中及年末综合考核。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书》要求,制定考核细则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年中考核在7月初进行,年末考核在12月底进行。
 第四章考核标准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计分实行日常考评、专项抽查、年中及年末综合考核累计的方法进行,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日常考评占10%;专项抽查占5%;年中考核占30%;年末考核占55%。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经市安委会办公室认定,适当给予加分。
 (一)各地、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当年获得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的,一次加1分;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表扬的,一次加0.5分。
 (二)各地、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推广的,一次加2分;被省政府或省安委会认可推广的,一次加1分。
 (三)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十条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经督办逾期仍未整改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委会认定为其他不合格情形的,均按不合格等级评定。
 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对考核评定为良好以上等级的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市安委办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励建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安委会实施奖励。
 第十二条 奖励资金在安全生产年度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市安委会提交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