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企业优惠政策

江苏镇江产业园区

江苏镇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镇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和促进住房合理消费作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制度保障,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主线,坚持“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理念,以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为目标,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使更多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资金积累能力和享受低利率购房贷款的政策优惠,实现“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3年到2015年期间年均新开户职工数不低于4万人,到“十二五”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不低于95%,实际缴存职工数不低于30万人。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建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审计局、市纠风办等相关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分析通报扩面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扩面工作。各辖(区)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部署落实本地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2.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新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着力解决住房困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努力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低保家庭住得起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3.加大宣传力度。以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2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提升行业优良形象。对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开展工作取得的重大突破和进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对先进缴存单位,以通报表扬形式加以宣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单位进行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
4.加强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将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并实施目标考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通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展。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扩面任务的辖市(区)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通报表扬,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扩面手续费奖励;对大力支持配合住房公积金扩面重点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取得扩面成效的合作单位,给予扩面手续费奖励。
5.健全长效扩面机制。各级政府是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管理责任,将其纳入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保障房建设考核内容,实施绩效考核;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享社会资源,确保扩面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扩面工作的中坚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适度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努力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职工,以用促缴;各单位要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领会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协调推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全面组织落实提高制度覆盖面的各项工作措施,研究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监察部门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并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格式文本,使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财政、审计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工会要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主动联合劳动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单位缴存行为。
3.督查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城镇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单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6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