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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6年是我市“产业项目突破年”,市政府首次将工业技改项目建设列为重点考核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大工业有效投入,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推进工业技术改造作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百企技改工程”,实行上下联动、部门协动、企业行动、政策撬动“四位一体”,落实目标责任,健全推进机制,细化项目进度,强化服务协调,加大督查考核,形成“一切围绕项目干”的生动局面,促进项目快建设早投产,为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1. 推进100个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确保当年完成投资13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当年竣工项目60个以上。
2. 确保全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668亿元,同比增幅19%以上,在全省实现进位升级。
三、推进措施
1. 建立“三项”机制
(1)目标责任机制。实行市、辖市(区)两级项目推进机制,确保做到目标落实、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市经信委负责全市重点技改项目的目标分解、日常进度督查通报、重大问题协调和年终评价考核等工作。各辖市区发改经信系统是本地区重点技改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镇(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问题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
(2)问题协调机制。一是建立部门会办机制。各辖市区对本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及时召集地区相关部门会商,拿出具体协调措施。对地区难以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协调会,联合市相关部门进行会办,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上报市政府领导重点协调。二是建立挂钩服务机制。实行市政府、市经信委、辖市区三个层面挂钩负责制。市政府负责重点项目存在问题的挂钩服务推进;市经信委负责当年计划竣工项目的挂钩服务推进;各辖市区负责本地所有项目的挂钩服务推进。确保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加快重点项目的推进。要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强化服务协调,履行挂钩包干职责。
(3)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以当年技改投资完成量、当年项目竣工数、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为关键指标的考核激励体系,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根据3项指标权重打分,进行综合考评排名通报,对先进地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2. 实行“五项”制度
(1)挂图作战制度。将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计划分解到每个月,每个项目实施进度细排到每个月,实施挂图作战,每个月的序时完成情况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按序时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等三种类型向各辖市(区)进行通报。
(2)分级调度制度。市领导按季、市经信委按月、各辖市(区)按旬,分别调度项目建设情况,统筹做好预测预警预报和推进工作。各辖市(区)要及时跟踪项目投入量和实时进度,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度项目进展情况,市经信委统一汇总后,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
(3)分类推进制度。针对重点项目的新建、续建、竣工等不同阶段,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确保达到序时目标。对续建项目,突出竣工率的要求,抓紧建设速度,缩短建设周期;对新建项目,以落实开工条件作为第一目标,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开工,10月底前,开工率要达到100%;对竣工项目,对照年内竣工计划,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倒排建设工期,加强问题协调服务,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尽早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督查通报制度。市经信委每季度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开展各辖市(区)重点技改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并抽取重点项目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察看。重点督查应开未开项目、进度滞后项目、未按期竣工项目,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和建议。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将下达督办单。
(5)滚动管理制度。对列入当年全市重点技改项目计划的新建项目,由于市场、技术、资金等客观原因,或实施单位放弃或缓建,导致项目年内难以开工的,可将其它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作为调整补充,报市经信委审核同意后进行更换,但地区计划个数和当年投资额不得减少。
3. 开展“三项”活动
(1)现场观摩活动。市经信委每季度组织一次项目现场观摩及推进活动,通过先进地区经验介绍、典型企业现场说法,借以示范推广,加快在建项目的实施进度,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热情。
(2)“三聚”服务活动。选排10个左右重点项目和园区,集中力量,联合市发改、国土、金融、供电等部门,组织开展“聚焦项目、聚集资源、聚合力量”的服务活动,通过精准对接、量身定制,帮助企业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3)企业家沙龙活动。依托市“金山杯”企业家沙龙等平台,不定期集中收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土地、资金、电力、审批等突出问题,实行现场交办解决。
四、组织保障
1. 提高思想认识。经济新常态下,技术改造已成为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强化“项目为王”的理念,对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要实行领导挂帅分工负责,挂图作战,强势组织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 强化要素协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土地、电力等要素保供矛盾,实行会办、交办、帮办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对重点项目要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议”,在项目行政审批、规划设计、建设用地等环节上全力做好服务。
3. 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技改项目的支持。认真落实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等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调动企业投资热情,激发企业更大力度地实施技术改造。各辖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技改项目叠加扶持,对提前竣工项目加大奖励力度。
4. 做好项目储备。围绕《中国制造2025镇江行动纲要》所明确的九大重点发展领域,突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鼓励引导企业围绕智能制造、成果转化、产品高端攀升、质量品牌提升、绿色安全生产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加快储备实施一批“短、平、快”的技术改造项目。
5. 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环保、国土、住建、统计、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协同推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挖掘宣传技改典型,通过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附件:1. 2016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主要指标分解表
2. 镇江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评价考核办法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附件1 
2016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 区
工业技改投资
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绝对值 (亿元)
增幅%
2015年实绩 (万元)
2016年目标
个数
当年计划完成 投资(亿元)
其中:竣工项目数 (个)
全 市
668
19
96405
不低于2015年 完成实绩
100
132.1
60
丹阳市
158
20
39068
24
27.7
13
句容市
63
21
6466
15
19
8
扬中市
104
21
9077
17
28.3
15
丹徒区
79
19
7236
15
18.7
8
京口区
100
16
9049
8
7
4
润州区
50
16
3064
4
3.5
2
镇江新区
116
20
22445
17
27.9
10


附件2
镇江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评价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大工业有效投入,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投资对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评价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当年工业技改投资完成数、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额、工业竣工项目数等关键指标,实行”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考核。
三、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评价考核,对各地区当年工业技改投资、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工业竣工项目数的完成情况,分别进行打分,三项指标的打分累计为被考核对象的最终得分。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 当年工业技改投资完成量(50分)
根据年初市下达的目标计划,以市统计局年终公布数据为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得50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得分=(地区年度实际完成工业技改投资额÷地区年度工业技改投资目标计划)×50分。
2. 当年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额(20分)
根据年初市下达的目标计划(不低于上年完成数),以市国税局年终公布数据为准,考核得分=(地区年度实际完成工业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额÷地区年度工业工业固定资产抵扣税目标计划)×20分。
这个指标是评价有效投入的重要依据,因此设此项考核为加分项。按照各地区年度指标增长幅度进行适当加分,最高可加5分。
3. 当年工业竣工项目(30分)
根据年初市下达的目标计划,通过项目现场实地察看,确定项目是否竣工,考核得分=(地区年度工业竣工项目完成数÷地区年度工业竣工项目目标)×3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5分。
为鼓励各地区年初积极申报竣工项目计划,因此设该项考核为加分项。对每年竣工项目计划数前两名的地区,分别给予加2分和1分。
四、组织实施
1. 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市统计局、市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年终按照考核标准,做好具体综合考评工作。
2. 考核结果报市目标考核办公室,作为市对各地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运用依据。
3. 经过评价考核,对工业技改投资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16年起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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