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1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0〕3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市人大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现就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7%以上,销售超100亿元企业4个,超50亿元5个,10亿元以上企业30个。
2.新增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33452户,增长45.4%,累计户数达到16万户;新增私营个体注册资本427亿元,增长64.6%,私个企业注册资本累计突破1000亿元。
3.规模民营企业完成投资540亿元,比2009年净增90亿元;吸纳内资到位220亿元,比2009年净增4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民创业氛围
根据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业宣传活动。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研究制订宣传计划,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创业政策,营造创业氛围,弘扬创业文化。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全民创业大会,表彰创业先进典型,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加快建设创业型城市。
(二)强化技术进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技术创新。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千企技术改造”工程,突出抓好“百项重点技改项目”,力争2010年民营技改投资完成620亿元左右,同比增长24%。二是强化技术平台建设。充分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加快船舶、眼镜、五金工具、汽摩配件等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试验检测、管理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两项工程,重点推广“出口通”、“诚信通”等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
2.推进产业集聚。一是制定规划。调研编制产业集群、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集群发展的方向和思路。鼓励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镇突破行政区划,联合编制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形成规模优势。年内完成6-8个产业集群的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市级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认定市级产业集聚区20个左右。全年产业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1350亿元以上,新建标准厂房120万平方米以上。二是推进产业集聚成链。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发布一批招商项目,大力开展小分队招商并完善招商责任链条,为项目引进、落户、建设、运营提供全程服务。三是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服务功能,加快打造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集群品牌,帮助群内企业通过银企合作、展会推介等途径,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
3.推动产业升级。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海工装备、智能电网、智能传感网、集成电路、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鼓励和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项目开展配套协作,主动融入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建设。
(三)强化综合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强化融资服务
(1)健全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继续多渠道引进资金,壮大担保机构实力。力争全年全市新增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2家以上。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通过财政出资、鼓励现有担保机构参股、吸纳民间资本等多种渠道,力争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亿元以上的再担保公司。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推进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促进担保机构不断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引导担保机构大力开展分保、联保、再担保业务,增强担保能力,分散担保风险。制订考核办法,对担保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和全民创业业绩、风险控制情况等进行考核奖励。
(2)不断创新融资服务。进一步完善推广“建行-淡马锡”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积极推广民生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券发放试点工作。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对中小企业业务单列指标,单独考核,确保每年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
(3)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继续按照积极引导、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精心培育的原则,选择素质优良、成长性好、具备上市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强化指导服务,加快上市进程。全年力争有6家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完成材料申报工作。
2.强化创业服务
(1)编制发布创业项目。建立市、辖市区两级创业项目库,2010年全市创业项目总量不少于2000个。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建立创业项目开发奖励机制,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引荐者,给予专项奖励。
(2)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以及返乡创业民工等人员纳入创业培训氛围,2010年全市新增创业培训人员2.5万人。加强创业培训师队伍建设,2010年培养创业培训师资队伍50人以上。
(3)加快创业载体建设。依托现有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10年,基地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引导现有各类创业基地完善服务功能,全年力争新增1—2个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新增2-3个省重点培育基地,每个辖市建设1个高标准的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
3.强化社会服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市、辖市区和镇(街道、园区)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力争2010年镇(街道、园区)建立服务中心的面达到85%以上。加强社会资源整合,调查发布民营企业服务需求报告,以全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为载体,指导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人员,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2.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创业型城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把民营经济和创业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服务民营企业情况等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督查推进和评价考核等,实施月度公布、季度通报、半年总结和年度总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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