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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镇江选拔赛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方案的通知》精神,实施科教兴市与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举办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镇江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各部门职能,明确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同时,通过媒体公布竞赛职业(工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出资出力。
(二)技能竞赛与教育培训相结合。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理念,以技能竞赛为平台,引导各参赛单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三)高技能与新技术相结合。按照相应职业国家标准命题,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艺、新方法等相关内容,力求竞赛技能和生产岗位所需技能相一致。
(四)表彰奖励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通过选拔比赛,对脱颖而出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安排
(一)选拔赛职业(工种)和组别
选拔赛对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共设置数控车、数控铣、数控加工中心(四轴)、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钣金技术、砌筑、焊工、维修电工、CAD机械设计10个职业(工种)。
选拔赛设企业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相关职业或专业的一线企业职工(非本市户籍的职工须在镇江工作3年以上,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高职、高专、技工院校、中专和高等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组别和职业(工种)的竞赛。
各组别前3名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三)选拔赛标准和命题
企业职工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命题;学生组原则上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命题。试题分理论(闭卷笔试,客观题)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试题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或组织专家命制。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由市人社局负责提供。
(四)选拔赛时序进度
1.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6月底前):各承办单位印发相关职业(工种)选拔赛通知和技术文件,利用各种媒体公布相关信息,启动选拔赛各项工作。
2.选拔阶段(2012年7月份):完成选拔赛并组队进行集训。
3.决赛阶段(2012年8月下旬):组队参加全省决赛。
(五)选拔赛奖励办法
1.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一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列入“市169工程”项目培养对象,奖励3000元。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二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分别授予“镇江市五一劳动奖章”和“镇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奖励2000元。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三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
2.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第四、五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镇江市五一技术标兵”荣誉称号;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五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镇江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作为评选“江苏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人选;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五名的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镇江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3.对获得各职业(工种)企业职工组前三名以及理论、操作技能双合格的选手,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由市人社局申报核发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4.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学生组前三名的选手,由选拔赛组委会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和1000元,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前三名以及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核发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新职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能力证书)。
对获得全省决赛学生组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选拔赛组委会给予配套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5.对获得前三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选拔赛组委会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奖牌并给予奖励。对选送5名以上优秀选手的企业,由选拔赛组委会授予“高技能人才组织奖”荣誉奖牌并给予奖励。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承办单位,由选拔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荣誉奖牌。对其他承办单位,由选拔赛组委会授予“组织奖”荣誉奖牌。
三、组织领导
选拔赛由市政府主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承办。市政府成立选拔赛组委会,负责协调确定竞赛重大事项。选拔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景安担任选拔赛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顾大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吴彤,市人社局局长秦双林担任选拔赛组委会副主任。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负责大赛的指导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选拔赛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市人社局负责选拔赛的综合协调工作;市经信委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信息化企业参赛的发动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的参赛发动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大赛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总工会负责协调企业工会做好职工参赛动员发动工作;团市委负责发动基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选拔赛活动;市妇联负责发动广大妇女积极参加选拔赛活动;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各职业(工种)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选拔赛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综合部、技术部、宣传部和财务审计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吴彤任仲裁委员会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蒋新民任副主任;市人社局副局长魏弘扬任综合部、技术部部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董和建任选拔赛宣传部部长。市财政局副局长戴坚任选拔赛财务审计部部长。
仲裁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总工会组成,工作职责是:在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监督竞赛活动规程和评判规范,处理争议,实施裁决,确保选拔赛公平、公正、公开。
  综合部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组成,工作职责是:在选拔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选拔赛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奖章、奖牌、奖金、荣誉证书的管理与发放。
  技术部由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组成,工作职责是:在选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技术部成员单位根据承办的项目,负责组织专家制定竞赛标准、试题、评判细则;负责落实竞赛场地设施和竞赛所需设备、工具、材料;负责选拔赛各职业(工种)的技术答疑;负责裁判员的组织管理和选拔赛的评判工作,并向选拔赛组委会提交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
  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组成,工作职责是:根据选拔赛组委会要求,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实施宣传报道;负责协调媒体采访,稿件、节目等审核把关;负责在中国镇江网开设选拔赛专栏,并做好中国江苏网、省人社厅网、江苏人才网等门户网站的沟通与互动,确保选拔赛信息网上宣传和动态更新;负责选拔赛全程新闻图片和视频资料的摄录、收集和整理等工作;负责媒体、网络信息的监管和新闻事件的应急处置。
  财务审计部由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组成,工作职责是:在选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选拔赛经费的预算、审核、下达、决算和审计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做好选拔赛各项工作,确保赛事圆满成功。各辖市(区)要深入发动,积极组团参赛;各职业(工种)选拔赛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精心筹备,统筹推进,确保赛出水平、选出精英。
(二)各有关企业要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高度,积极推荐和选派优秀选手参赛,并确保参赛选手的训练和比赛时间。对职工个人报名参赛的,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不得设置障碍。对选拔出的优秀选手,各有关单位应安排好选手集训时间,确保训练效果。
(三)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举办本次竞赛的目的、意义和表彰奖励政策,引导各行各业劳动者踊跃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和鼓励劳动者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镇江选拔赛承办单位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一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
镇江选拔赛承办单位
 










 









 








 








 

数 控 车
数 控 铣
数控加工中心(四轴)
动漫设计与制作
汽车检测与维修
钣金技术
砌筑
焊工
维修电工
CAD机械设计


承办单位
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
市国 资委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市总工会
市住建局
市人社局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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