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镇江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4日 政策文号:镇政办发〔2012〕19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镇江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
 
镇江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知识产权工作是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评定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建议,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建设和支撑产业高端发展为目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要求,结合镇江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支撑产业发展、提高企业和区域创新能力为目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末,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专利运营体系初步形成,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更加有效,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创造活跃、运用充分、保护有力、管理体系健全、富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主要指标。
——专利:“十二五”期间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实现“翻两番”,年专利申请超过25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00件以上,年增幅20%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12件以上。
——商标:商标注册年增幅20%以上,累计注册商标达到18000件。
——版权:年著作权登记增幅20%以上。
——其他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创造不低于GDP增幅,与城市发展有关的原产地保护和运用得到充分使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贷款与授信16亿元以上,培养知识产权工程师1600名以上,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程师工作站100家,参加专利保险企业300家以上,参加专利维权托管、权益托管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托管企业500家以上,重点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100家。建成知识产权托管体系和专利流转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探索中小城市知识产权立市、强市的方法和路径,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机构、编制和工作职责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服务需要;三是加强辖市、区和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形成高效务实、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体系;四是出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将知识产权机构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二)实现知识产权创造量质同步提升。一是知识产权创造高于经济增长增幅,百亿元GDP发明专利授权数、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大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的培育力度,实现品牌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围绕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强化专利创造,继续实施“知识产权重点突破计划”,努力实现重点领域专利创造的新突破,形成一批能支撑产业发展、实现产业高端化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三是重点培育优质发明专利,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完善优质发明专利培育和支持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强化核心技术的保护和竞争力。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一是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市,出台《镇江市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编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务操作指南》,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常态化;二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加快专利的实施和流转,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主体作用。三是加强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服务体系和内审员培养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贯标服务;四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托管体系建设,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托管平台,形成专利维权托管、专利权益托管和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知识产权管理托管体系。
(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一是以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未来三年,使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形成科学的管理流程和记录文件以及持续改进的规范;二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专利产业化推进计划的实施,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多、专利运用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现知识产权对经济贡献率的大幅提升;三是以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为平台,推进专利产业联盟建设,使联盟成为提高成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专利运营的重要载体。四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工作站建设,使工作站成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五)建立专利运营服务体系。一是探索建立城市专利运营体系,把专利运营作为专利运用、流转和产业化的重要内容,使专利的商业价值和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支持江苏大学专利培育与运营中心建设,实现高校优势学科核心专利的突破与集中,加快高校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三是推进专利运营的集聚区建设,通过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专利分析,合理布局产业结构,使更多的核心专利在园区落户和转化;四是开展专利价值分析试点,使专利价值分析成为专利产业化的科学依据;五是鼓励大学科技园、高新园区内企业开展专利运营服务。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服务。一是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整合现有执法资源,成立专利行政执法支队,建立高效、完善的执法体系;二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规范建设专利纠纷调处“口审庭”,按要求配备执法设备;三是加强行政和司法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合作,完善专利纠纷案件的“诉调对接”机制;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成“护航”等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指导和协助辖市、区开展独立办案;五是推进专利维权托管,提供核心专利的预警、分析、纠纷应对等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为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六是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力争每年有60家以上企业投保专利执行险,并积极探索新的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尽快推出境外展会侵权责任险和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产品;七是加强中国(镇江)镇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维权机构,推动维权援助体系向下延伸,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七)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高地。一是支持江苏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江苏)基地、江苏科技大学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培养;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优化课程设置,使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成为企业科技人员轮训和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平台;三是加快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组建更多的专利运用和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团队,重视专利代理人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市级知识产权后备人才的遴选和考核,到2015年全面完成知识产权人才“113工程”所设定目标任务;五是加强专利运营人才培养,重点推进专利价值分析人才的培养,成为专利运营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基地。
(八)营造浓郁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一是以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制定实施示范城市宣传方案,通过多种媒体和门户网站进行专题宣传;二是总结知识产权维权和专利转移转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和教育;三是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专利活动周等进行集中宣传,每年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五是弘扬企业知识产权文化,推动企业普遍设立知识产权文化墙。通过宣传教育,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使镇江不仅成为创新创业之城,也是知识产权文化和环境建设示范之市。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示范市建设的体制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国家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落实示范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落实《镇江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镇江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通过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市的工作目标。
(二)增加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按省财政要求在市财政设立独立科目,并以每年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安排专利专项资金。完善《镇江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现有专利资助奖励的基础上,加大优质发明专利奖励和专利运用的资金支持力度,并确保重点专项《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三)加大基层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一是强化辖市区、镇江新区的知识产权目标管理,促进辖市、区知识产权示范市、区建设,到2015年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辖、市区达50%以上。二是推进乡镇、街办和园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使每个乡镇、街办和园区都有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乡镇、街办和园区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提升基层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三是重点推进高新园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大学科技园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每个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都建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使园区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集聚区。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考评考核。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考核中知识产权考核指标,把示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考核内容。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标准规划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并突出知识产权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作用。

江苏镇江产业园区

江苏镇江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江苏镇江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